中国证监会通报批评五家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注册会计师和四家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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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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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3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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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审计署对16家具有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2002年完成审计业务质量进行的检查发现,有15家会计师事务所的46名注册会计师出具的24份审计报告存在严重不实或者有重大疏漏。

      今年2月18日审计署将上述问题移交中国证监会处理,日前,中国证监会决定对5家会计师事务所、10名注册会计师和4家上市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4家上市公司限期整改。对其他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注册会计师和上市公司将立案稽查,或者进一步核实问题后作出处理。此次通报批评的5家会计师事务所、10名注册会计师是: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梁春、管建新,湖北中正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许凯、王小云,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刘志文、赵燕予,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郭益浩、李广安,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程渝、刘均。同时被通报批评的4家上市公司是:天津南开戈德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民百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内蒙古仕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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