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审计市场的主要特征 1.市场相对分散,竞争激烈 我国审计市场具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具有证券资格执业资格的事务所数量可观,基本在70余家左右,竞争激烈:二是前十大事务所的市场份额仅占32%左右,市场相对分散。这与外国审计市场主要由"四大"垄断的局面是迥异的。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实行事务所轮换制,其结果必然是使竞争更加激烈,有可能因为无序竞争而最终使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受损。 2.上市公司选择事务所受地域影响相当明显 研究表明,我国上市公司事务所选择受地域影响相当明显。以1999年为例,100余家有证券审计执业资格的事务所本地客户所占的比重平均达79.6%,非"十大"事务所的客户本地化比例更是高达82%。地域影响除了地方保护主义的因素外,还有可能受审计费用、服务方便以及更容易了解客户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地域特点可能会严重限制事务所轮换制的实施。 3.上市公司自主性更换事务所的比例有逐年提高趋势 自主性更换事务所不同于事务所强制轮换,它是上市公司因自身原因而非制度规定、自动换聘事务所的行为。从自主性更换事务所数量占当年上市公司数量的比例来看,1997、1999、2000年三年分别为4.8%、5.9%、7.5%,总体上比率较低,但是呈逐年递增趋势。数据显示,被出具过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比未出具过的上市公司更容易更换事务所。这说明上市公司自主性更换事务所很可能是上市公司为了达到"购买会计原则"的目的,而实行轮换制则可能为上市公司达到此目的提供"合法外衣"。 我国实行审计轮换制的建议 首先必须明确一点,事务所轮换机制仍然应该由市场来发挥主导作用。事务所的轮换只是制度的规定,制度的具体运行仍然应由市场主导。对上市公司而言,事务所的选择决定权仍然应由其股东大会掌握。目前,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1.确定注册会计师和合伙人轮换期限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的规定,在相关的法规中尽快确定注册会计师、负责的合伙人和项目经理轮换的期限,并要求事务所立即执行。 针对SEC提出的小规模事务所实行注册会计师和合伙人轮换制可能存在的困难,结合我国事务所普遍存在的规模较小的现状,事务所在操作时可以考虑实行逐步轮换的安排。比如,对某一上市公司的审计团队,今年轮换负责的合伙人,明年轮换另一位注册会计师,下年再轮换项目经理。这样可以使审计团队总是保持新旧成员相结合的状况,有利于提高审计效率。 2.研究事务所轮换制度实施事务所轮换制需重点考虑以下因素一是轮换时间的确定。时间太短,会加剧审计市场的动荡;时间太长,又将影响实施的效果。加上我国事务所数量多,各种重组、变更频繁的现状,可以考虑以五年为限。二是要加强上市公司变更事务所信息披露的规范建设。变更事务所时,上市公司应详细披露原因、是正常的轮换还是非正常的变更以及最近变更事务所的相关记录等。三是要加强对事务所轮换实施过程中的行业监管。中注协近来重点监督对换聘事务所上市公司的审计,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尤其2002年,对在年报公布关头换聘事务所的内蒙宏峰与纵横国际审计进行监督,使得"后任"会计师事务所仍然坚持原则,出具了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提高了人们对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