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审计范围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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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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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3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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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开展"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审计范围确定问题

      (一)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截止日期、免职通知日期存在的时间差异所引起的审计范围确定问题B市某审计机关指定的审计小组2002年11月18日编制完成、经主管分局领导批准的《对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朱某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案》(以下简称"审计方案")第一条"审计目的"规定:"朱某同志的任期自1997年7月至2002年3月。"事实上,"请示"并未对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朱某同志的任期截止日期作出说明。B市人事局于2003年4月12日才正式发出《关于朱某等2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北商贸委犤2003犦65号)(以下简称"任免通知"),免去朱某同志所担任的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职务。换而言之,B市某审计机关在进行审计立项、B市某审计机关指定的审计小组在编写"审计方案"时,由于"请示"并未对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朱某同志的任期截止日期作出说明,所以《审计立项》(字[2003]12号)、"审计方案"所列示的与朱某同志任期经济责任有关的、需要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截止日期的确定缺乏依据。

      本案例中,经B市某审计机关审计的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截止日期是2002年3月31日(我们也可将其称为审计机关据以评价朱某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截止日期),而"任免通知"规定的朱某同志的实际离任日期是2003年4月12日,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显然,B市某审计机关没有对2002年3月31日至2003年4月12日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所反映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因而也无法对2002年3月31日至2003年4月12日期间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朱某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作出评价。B市某审计机关在评价朱某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时所使用的审计评价截止日与朱某同志的离任日期之间的差异,在客观上对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二)B市某审计机关指定的审计小组编写的审计方案中关于审计范围(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说明"审计方案"第二条"审计范围"规定:截止2001年末,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557575万元,所属二级核算单位21家。此次重点审计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部(113299万元)及所属的东郊公司(62142万元)、中心公司(24499万元)、东北公司(26207万元)、油料公司(53815万元)、科赛工贸集团公司(61534万元)等6个单位,占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单位数的30%,审计资金341496万元,占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的61%。由于受审计时间有限、审计机关审计力量不足等客观性的影响,审计机关在开展集团性质"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几乎无法对被审计的"企业领导人员"所在集团性质企业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含母公司本身的个别报表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报表)实施全面的审计。对母公司、按一定比例任意抽取的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进行审计,是审计机关无奈的选择。B市某审计机关是按被审计的"企业领导人员"所在集团性质企业及该集团性质企业所属子公司的个数的30%以上、审计资金占被审计的"企业领导人员"所在集团性质企业资产总额的60%以上两个标准内部掌握审计范围的。在本案例中,在计算、比较朱某同志任期内具体考核指标(如:销售收入、盈利或亏损、净资产收益率等)时,是根据经过审计的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和所属5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审计结果进行调整后的合并会计报表为基础进行的。这种处理办法暗示:未经审计的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另外13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的会计报表不存在任何问题,这些未经B市某审计机关审计的子公司的会计报表由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规定,纳入合并报表后,直接作为计算、比较朱某同志任期内具体考核指标的基础。笔者认为,这种处理办法给客观评价被审计的"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将会给审计机关带来巨大的审计风险,将会严重影响"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另外,在本案例中还存在的另一个审计范围确定问题是:"审计方案"第二条用于确定"审计范围"的基础数据资料是截止2001年末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及所属二级核算单位的数量。实际上,根据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200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显 示,截止2002年12月31日,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有18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资产总额为55.60亿元。与"审计方案"第二条用于确定"审计范围"的2001年末的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557575万元、所属二级核算单位21家之间存在明显差异(合并资产总额减少1575万元、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减少了3家)。

      B市某审计机关在实施朱某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没有根据2001年12月3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资产总额变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数量变化的实际情况,对"审计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

      (三)对母公司和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子公司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对报表有关项目进行"抽查"所引起的审计范围确定问题

      由于受审计时间有限、审计机关审计力量不足等客观性的影响,审计机关在开展集团性质"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对母公司和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子公司会计报表进行审计时,几乎无法对报表有关项目进行详细检查,大量使用"抽查"的办法(国家审计机关审计规范允许审计机关使用的方法)。目前存在的问题是:绝大多数审计机关没有采用比较规范的审计抽样方法进行审计,而是采用经验判断抽样的方法确定报表有关项目的审计范围,并且没有根据抽样检查结果对总体进行推断。其结果是:以抽样检查部分发现的问题,作为该报表项目存在的问题,在审计报告中加以反映,必然大大缩小了该报表项目存在的问题。

      以本案例中东郊公司审计分组编制的《审计实施计划》为例。《审计实施计划》只是笼统地规定:具体审计项目,资产类;审计方法,详查与抽查相结合。审计人员在存货检查过程中,按存货项目10%比例掌握抽查面。审计人员在实施东郊公司存货抽查过程中未发现存货账实不符问题,在没有对其余10%存货进行检查的情况下,就在(某分局关于东郊公司1997年7月至2002年3月末财务收支的审计意见)(京分审某意[2003]8号)中确认东郊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账实相符。

      二、几点建议

      (一)将需要审计的被审计"企业领导人员"所在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的截止日期统一到各级人民政府人事管理部门发出《关于某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中规定的离任时间上来。将被审计"企业领导人员"所在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截止日期适当提前或推迟(如提前至《关于某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中规定的离任时间的前一个月的月末,或者推迟至《关于某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中规定的离任时间的当月的月末),并且在审计报告中披露该适当提前或推迟原因,是一种可以适当考虑的选择。审计机关在《关于某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未发出之前,仅根据各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审计指令,自行确定被审计"企业领导人员"的离职时间、评价"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做法,是欠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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