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如何借用企业会计的一般原则

作 者:
薛军 

作者简介:

原文出处:
江苏审计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3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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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借用企业会计的一般原则,对有关账户进行相应的调整或说明。

      (一)借用的原则:

      1.合法性和相对独立性相结合。一方面会计原则的借用应当在准则、制度可供选择的会计原则、具体处理方法内,另一方面又应当保持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对独立性,遵循会计核算本身固有的规律,根据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不拘泥于制度的规定。

      2.可比性。针对不同行业、不同时点的各类经济业务按照统一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使评价指标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3.成本与效益相结合。应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权衡借用企业会计原则的成本效益,在审计质量得到保证的基础上,尽可能地降低操作成本。

      4.调表不调账。通过调表不调账的方法,一方面不调账可以规避审计中的制度风险,另一方面通过调表可以更准确地反映被审单位的财务收支成果和资产净资产状况。

      5.遵守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每个审计人员的必备条件,要防止对企业会计原则的滥用而进行会计操纵的现象,使评价丧失其客观性。

      (二)借用的方法:

      1.权责发生制。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应对采用收付实现制记账基础的单位改按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即对可认定的期后支出全部调入本期支出数,对期后收入根据一定的期限和不同的收入类型区别调入本期收入数。

      2.配比原则。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应尽可能地做到收入和支出的配比,如固定资产折旧,应按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或实际损耗程度计提,在计提修购基金的单位据以确定修购基金的总额,在不计提修购基金的单位,在报告中对固定资产作专项说明。

      3.谨慎性原则。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应充分运用谨慎性原则,对各项资产的期末实际价值进行合理的界定,并将减值情况在报告中作专项说明。

      4.专款专用原则。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如果出现专用基金导致虚增资产和净资产的情况,应在报告中作专项说明,如计提修购基金的单位就需要对修购基金和净资产作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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