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招投标一石激起千层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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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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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3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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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业务的招投标不适合

      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顾仁荣所长对审计业务应不应该进行投标表示了质疑。他说:"我个人是反对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业务进行投标的。"

      作为一家有影响、有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顾仁荣坦言自己参加过很多的招投标大会,可是几乎都以失望告终。他说道:"招标会基本上就是吹嘘自己,压低别人,有时候纯粹就是压低价格。"

      现在的形势不适合搞审计业务的招投标,社会整体执业环境不好,招投标的市场也很不规范,整个招标的过程透明化还有待提高。顾仁荣认为,现在有很多的招投标实际上成为某些人暗箱操作的借口,表面上有几十家事务所参加竞标,实际上名单早已经内定。

      顾仁荣对中注协的出发点表示了肯定。他说:"中注协这一规定出发点是预防事务所之间打价格战,防止事务所投标报价低于提供审计服务所花费的成本,从而遏止会计市场的恶性竞争,这个想法是好的。但是影响审计业务价格的因素有十几种之多,单纯靠一个招投标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

      另外,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有淡旺季之分,所以价格也会有所差别。即使同一个季节,还有公司和公司的不同,要知道,每一家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机构的设立都不尽相同,所以事务所相应付出的人力物力不同,最终导致价格的差异。

      最让顾仁荣担心就是由于中注协的引导作用,大家都来做招投标,那么事务所势必会有许多固定的客户流失,最后可能会造成事务所没有饭吃的现象。顾仁荣举例说:"现在国资委掌握着196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如果它的财务主管部门也做招投标,那么这种收权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只是在追求形式上的公平

      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的徐华所长说:"这纯粹是个形式,只是追求了形式上的公平而忽略了我国社会整体执业环境对审计市场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影响。"

      他说:"在国内,很多招标是内定的,参加招标只不过是走过场。另外,很多企业并不是为了招标,而只是为了解决它的内部某个问题。对方只是为了得到你的解决方案,等标书写好,投标后,人家就不理你了。事务所有被愚弄的感觉。因为目前我国企业的整体诚信水平还不高。再有,很多企业是只看价格,不看水平。造成事务所之间相互压价,我们这样的所有时就得放弃,因为我们的专业水平和会计师的自身价值不能降低。"

      对于意见稿中关于"成本"一条,徐华也认为不妥。他说:"每个事务所的成本是不一样的,我们的房租、人员工资和其他的所肯定有差别。北京的所与上海、天津、辽宁等地的会计师事务所也是不一样的。没办法详细计算哪个所的成本是怎样的。"

      把事情做好才是最重要的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国俊认为,客户选择用招标方式选择事务所是他的权利。作为事务所,他表示自己即使投标也不会为了中标而打价格战。诚实做事,把事情做好才是最重要的。

      作为招标一方,自然是希望找到信誉高、有服务经验、有承诺的事务所,价格方面尽可能合理。

      张国俊说,过去的确存在有些事务所以不正当的手段进行招标。所谓"不正当"是指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来做业务,这势必导致审计质量下降,市场会恶性循环。

      他对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报价原则的规定表示肯定。他说:"这个要求本身就是对事务所最基本的规范。"

      中注协要解决自己能解决的问题对于这些意见,中注协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此早有考虑:"在征求意见稿中,中注协对会计师事务所以投标方式承接审计业务的优缺点作了明确的分析。"

      首先,招标能够降低审计费用。审计委托人无法判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的合理性,通过招标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保护委托人的利益。大量研究表明,审计委托人通过招标确实能够降低审计费用。

      其次,招标有可能提高执业质量。会计师事务所为了中标和打造品牌,往往会在审计项目中配备优良的审计资源,保质保量地完成审计工作。但根据现有的研究证据,尚不能对招标是否影响执业质量得出结论。

      他还表示,正如硬币有正反面一样,审计招标也有它致命的硬伤。那就是这种投标方式承接业务往往导致会计市场的恶性竞争,其结果很可能损害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和独立性。

      理由很简单:首先,审计服务与其他商品和服务不同,其最终产品通常是标准格式的审计报告,审计委托人无法判断审计质量;其次,很多审计委托人认为审计只是法律强加的一项负担,应力争花费最少的成本。这些因素导致了投标质量保障缺乏和低价竞争,这不利于维护整个行业的形象和社会公众利益。

      从中注协来说,征求意见稿是允许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投标,但对投标作出了一些限制性规定。

      第一,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依法参加招标人的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但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独立审计准则,不得通过降低执业质量缓解投标带来的价格竞争压力。

      第二,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评价自身专业胜任能力及独立性,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初步评估审计风险,以确定是否响应招标。

      第三,会计师事务所确定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提供审计服务所花费的成本,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串通,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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