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赋予审计组长权限,实行业务质量负责制。在审计实施中,审计组长负总责,行政权、业务权和部门负责人完全一致,审计项目由组长直接向审计机关负责,减少组长来自所在部门和审计组内的各种阻力,增加组长对审计项目的使命感。审计组长要对审计质量负责,实行审计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改变以往审计项目审计责任归属不清的局面,将审计风险责任由组长直接承担,促其积极履行职责,正确使用权限。 1、组织实施权。组长负责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在组内有工作安排权、任务布置权、人员调度权,在项目实施方法与技巧上有决定权。 2、取证、审核权。组长对重大审计事项如何取证拥有取证权,对审计组成员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拥有审核权,有权决定审计证据的取舍。 3、审计情况汇报权。组长对审计组获得的审计项目的审计情况拥有向审计机关直接汇报权,审计机关应当听取组长对审计情况的解释和意见。 4、审计组成员调整权。组长根据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审计组成员拥有调整权,审计组成员必须服从,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 5、对审计组成员业务完成情况评价和上报权。组长对审计组成员开展审计项目完成业务情况应当作出客观公正评价,拥有向部门负责人和审计机关双向汇报权。 6、审计组长自荐权。对审计机关下达的审计项目任务,不允许由部门自行指定人员担任,审计人员应当拥有组长自荐权。审计机关要确保以制度用人,按制度行审,选好 用好项目审计组长。 (二)明确组长工作职责,量化组长工作内容。 1、以被审计事项审前调查情况为依据编制审计方案。组长应当组织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进行审前调查,调查的内容应当围绕审计机关下达的审计项目时间、审计范围、审计内容来进行,审前调查情况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根据审前调查情况,组长应当按照《审计机关审计方案准则》规定的内容制订审计方案并报批准。审计方案包括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一般项目制订实施方案,大型项目应当制订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 2、对参审人员进行合理分工。组长应当根据参审人员的个人特点、专业特长,对所有参加审计项目的审计组成员进行科学、合理分工,有效利用审计力量,既优化审计项目质量,又降低审计成本。 3、组织实施审计项目。组长组织实施审计项目的职责和任务主要有:制定并按规定时间送达审计通知书,督促做好会计资料承诺书的填报工作,协调召开审计进点会,组织审计人员按照审计方案进行现场审计,根据审计项目实际存在的情况调整审计实施步骤,对重大审计事项组织两名以上审计人员取证,搞好与被审计单位的协调工作,负责交涉审计项目取得的审计证据的签证事宜等等。 4、复核审计工作底稿。被审计单位对审计证据签证属实后,组长负责对审计组成员所作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复核的内容包括:审计项目的覆盖面是否到位,审计事项是否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审计取证过程中程序是否恰当,如重大事项的审计取证是否有两名以上审计人员参加等等。 5、对审计证据进行归纳鉴定。审计组长应当负责对审计组取得的审计证据进行归纳鉴定,辨析审计证据是否符合相关性、合法性、充分性、客观性要求,决定审计证据的取舍。对鉴定后的审计证据,组长应当按问题性质分类汇总,并负责与被审单位交流对审计证据的意见和看法。 6、起草审计报告并送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 7、根据反馈意见对审计报告进行定稿。根据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组长应当组织审计组人员进行讨论,并将讨论意见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对有歧义的审计事项,组长应当重新组织审计人员进行核实和查证,然后对审计报告进行定稿,并正式提交审计机关。 8、参与对审计项目的审计处理。组长对审计事项的处理意见直接向审计机关负责,审计机关对审计项目进行处理应当听取组长意见。组长参与对审计项目的处理可以通过参加审计机关业务办公会的形式来实现。组长对审计项目的处理意见,业务办公会要有明确记录。 9、负责审计项目的廉政建设。组长有责任接照审计机关颁布的廉政工作纪律组织实施审计项目,组长对审计组的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对审计组人员的廉政行为承担间接责任。 (三)建立组长考核制度。考核标准可分三个层次:一是对组长业务能力的考核,可以由审计学会或审计机关法制部门来组织进行,考核内容主要是审计项目业务质量。二是对审计项目审计效果情况进行考核,可以由审计机关综合部门如办公室、人事部门等机构来落实,主要采取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后续审计的形式来完成。三是对审计组长廉政责任情况进行考核,具体由审计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来执行,还可以聘请审计机关以外的社会人士来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