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物盘存法 实物盘存法就是通过实物清点、实物估价、账实核对、技术鉴定来对各种有形资产进行检查的方法,它是取得实物证据的方法。其中:实物清点是指对各种有形资产进行清点核对,目的是确定资产的实有数量;实物估价是指对被清点的某些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估计,目的是确定资产的真实价值;账实核对是指将各种实物资产的实有数量与其账面记录进行对照检查,目的是确定二者是否相符;技术鉴定是指由专家对实物资产的技术经济价值进行鉴别分析,目的是确定资产实物的质量,进而确定其价值。实物盘存的对象主要是现金、有价证券、各种库存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等。审计人员运用实物盘存法的方式包括监督盘点、亲自盘点和会同盘点三种。 二、检查法 检查法就是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和其他书面文件进行审查、审阅、核对、追查、比较和计算,它是取得书面证据的方法。其中:审查是指仔细地查看书面资料;审阅是指粗略地查看书面资料,目的是初步取得一些重要信息;核对是指对有对应关系的书面资料进行对照检查,目的是确定其是否相符;追查是指按照一定的会计核算流程和审计轨迹有顺序地进行检查,目的是确定账务处理的正确性,它可分为顺查法和逆查法;比较是指对相互关联的书面资料进行对比检查,目的是确定其是否一致或从中获取一些重要信息;计算是指审计人员利用被审计单位的书面资料亲自进行计算,目的是验证被审计单位书面资料计算结果的正确性。 检查法是审计取证方法中最常用且用得最多的方法,如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原始凭证、合同资料、内部控制文件等,都需要运用检查法来取证。 三、函证法 函证法就是为证明被审计单位会计资料所载事项的真实性、正确性而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发函询证。它是取得书面证据的特殊方法,目的是请第三方确定被审计单位所记录的经济事项的真实性、正确性。运用函证法进行取证的事项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代销代存资产、财产保险、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财产担保、财产抵押、租赁资产、公司债券和公司股票等。 函证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积极函证,二是消极函证。积极函证要求被函证人无论是否认同函件上所列事项和金额都要予以回复。而消极函证则要求被函证人只是在不认同函证所列事项和金额时才予以回复。相对而言,通过积极函证所取得的证据比通过消极函证取得的证据其可靠性要强。无论采取哪种函证方式,为了保证函证证据的质量,审计人员都要绝对控制函证的全过程,包括发函、收函、函证结果分析。 四、询问法 所谓询问是指由审计人员在审计现场向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人员或与被审计事项相关的其他人员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问题,要求被询问人作出答复,目的是验证通过其他方法所取得的证据,或是获取对检查某些被审计事项的有用线索。询问的内容多种多样,但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经营管理情况、内部控制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疑点等。为了保证证据的法律效力,通过口头询问所取得的言词证据,一般应该转化为书面证据。其方法有二,一是对方做口头答复时,由审计人员做出记录,然后再由被询问人签字。二是直接要求对方作出书面答复。五、观察法观察法是通过现场观察来证实被审计事项是否真实存在的一种方法。主要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场所、实物资产和有关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等所进行的实地察看。观察法大量运用于审前调查工作和内部控制测试工作,有时也用于余额测试工作,如存货的实物盘点和固定资产的实物检查。 六、分析法 分析法主要是运用各种分析性复核方法来验证被审计事项的正确性。所谓分析性复核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重要比率或者趋势进行分析,目的是确定被审计事项的合理性,从而为随后的审计提供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