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与分析 1、现行审计管理体制,地方审计机关的人和财要受地方政府管辖,使审计机关很难处于独立的地位,审计工作缺乏良好的执法环境。凡涉及地方利益问题的审计处理处罚、审计情况的上报均要按地方政府意志来执行,致使一些有价值的审计信息报不上去,一些违纪违规问题得不到很好的处理和纠正。同时,分管各部门的政府领导,出于各自的部门利益考虑,对审计执法干涉也较多,从而导致审计报告的内容大打折扣,尤其是对上级审计机关和本级政府的同一个项目的审计报告的内容不相一致,审计问题类信息不能合理传递,审计质量就得不到有效的提高。 2、地方审计机关人员结构不合理,审计人员专业素质的提高落后于审计工作日益发展的要求。如某县审计局在职干部职工36人,其中:局领导(含副局级领导)就达9人,占25%,而副局级领导中,大部分由政府部门调入,多数不熟悉审计业务,不可避免地形成外行领导内行的局面,不利于审计工作的开展。内部分工不合理,一线审计人员不足总人数的60%。据调查了解,某地级市有审计机关7个,在职干部职工总计155人,其中,一线审计人员只有92人,占59%,个别县级审计机关一线审计人员还不足53%。区级审计机关包括局领导和司机在内一个局一般只有4个人,多的也不过6个人。由于一线审计人员不足,严重地影响审计覆盖面和审计工作进度。 3、审计业务科室划分过细,不利于审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一是科室审计对象数量极不平衡。多的科室审计对象多达几十个,少的科室审计对象仅有十个左右,由此带来的结果是审计项目安排难,有的单位多年审不到,给审计监督留下"盲区",有的单位几乎每年审一次;二是审计力量不好合理安排。据调查,基层审计机关业务科室一般只有3个人,多的也不过5个人。若同一科室有1-2人遇有生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上班时,整个科室的审计工作若不借人就只好停顿下来,这势必影响审计工作的开展;三是审计工作不好协调。如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涉及财政、行政事业、农业、社会保障、投资等科室,其中,财政审计科负责对总预算收支审计,其他科室均负责对单位预算审计,由于科室划分过多过细,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过程中,不论是审计进度还是审计信息的传递都难以协调。 4、审计线索的横向传递不畅,审计信息资源得不到很好利用。一是职责不清,审计机关内部没有明确横向传递审计线索由哪个部门负责,有事无人管;二是审计线索应该怎样传递,缺乏操作制度;三是传递审计线索后,查明了问题,怎么奖励,缺乏激励机制。 5、大部分审计机关财力资源不足,经费得不到保证,给审计执法带来了消极影响。由于县(市)级财政困难,财政拨款仅能保证前四项基本工资,大部分县(市)审计机关经费得不到足额保障,处于"找饭吃"的状况。如某县审计局,每年财政安排人平经费只有7500元,可谓杯水车薪。审计机关为了保证业务正常开展和工资发放,在审计项目安排上必然向资金多的单位倾斜,有钱的单位年年审,困难的单位多年无人问津;在审计处理上,给了钱,好商量,不给钱,难过关。久而久之,在人们心目中产生了"审计的目的是收钱"的印象,给审计执法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对策与建议 整合审计资源急需解决的是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在现行体制不变的情况下来谈整合审计资源,充分发挥审计的职能作用,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充分利用交叉审计方式,克服现有审计体制缺陷。交叉审计能有效地使审计机关与当地政府摆脱管辖关系,割断与被审计单位利害关系,使审计独立性得到保障,避免地方政府的不必要干涉,有利于发现问题和据实上报情况,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和严格审计执法。 第二,根据审计对象和审计力量的实际情况,积极进行科室调整。合并相近审计业务科室,成立大科室,并设立总审计师,负责协调和指挥具体审计实施工作,以达到充分利用人力资源的目的。没有必要要求在科室设置方面,上下级严格 对口一致,除金融、投资等审计性质特殊外,其余审计由于性质相同,没有必要分得过细。 第三,引入竞争机制,实行项目主审竞争制,促进优秀人才用得其所,从审计力量上为提高审计质量打好基础。在打破科室界限后,再引入项目主审竞争制,能够较好地保证将本单位最重要的项目用上最合适的人才,实现人才与项目的最佳结合。 第四,切实解决基层审计机关经费不足问题。我们建议,参照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管理模式,实行省级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