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离任前后审计的利与弊

作 者:

作者简介:

原文出处:
陕西审计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3 年 08 期

关 键 词:

字号:

      离任审计的几种方式。

      目前,各地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采取的工作方式不外乎以下几种:一是组织部门有调整领导的意向,要求审计机关对该领导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组织部门根据审计等情况再对干部做出安排使用,即"先审计、后安排"的方式;二是组织部门已决定领导干部离任并通知领导干部本人,此时领导干部的经济处置权尚未解除,要求审计

      机关对其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审计后,离任领导方可给新任领导移交财务手续,办理调离或退休手续,即"先审计、后离任"的方式;三是领导干部已离职,并到新的工作岗位,经济处置权已解除,通知审计机关安排审计,即"先离任、后审计"的方式。

      离任前后审计方式的利弊。

      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所采取的几种不同方式,不是由审计机关所能决定的,而是一种组织行为、领导行为。这种行为,对干部管理部门和监督机关开展工作是各有利弊的。

      (一)"先审计、后安排"工作方式的利弊。这一工作方式:一是便于组织部门准确的了解领导干部的廉洁情况、工作实绩及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使干部考评有量化指标,有效的弥补组织考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难以做出定量的评价的缺陷,有效的遏制干部虚报政绩、"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等不正之风,避免使用干部上的失察、失误现象。二是便于审计工作的实施和对违纪问题的处理。在领导干部本人不知晓审计机关对其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目的和动机时,在工作上一般是积极配合、主动热情的;对存在的问题处理也是抱着诚恳认识错误,虚心接受处罚的态度。整个审计过程是比较顺利,审计成果也是真实可信的。三是避免领导干部突击花钱的现象。领导干部一般在自己任职时花钱精打细算、量力为出;而当得知自己要离任时,免不了要突击花钱,办一些自己想办的实事,更有甚者出现了胡支乱花或赊账借款花钱的现象。"先审计、后安排"的审计方式,有效的遏制了领导干部突击花钱和胡支乱花问题的出现。但这一方式也存在一些弊端,如在审计时间上要求太紧,从组织部门委托到审计结果报告的报送一般仅限二十天左右,有的期限更短,这给审计机关摸清家底、全面审计带来困难,容易造成漏审和审的不深不透以及重大违纪问题无力查实的问题。再如难以与个别党政领导在用人思路上达成一致,审计评价时有不合领导的心思,一些领导想重用的人审计评价却不力,不想用的人评价较好,使领导意图实施受阻,审计工作处于尴尬的境地。

      (二)"先审计、后离任"工作方式的利弊。这一工作方式:一是便于离任领导说明情况、讲清问题,利用审计机关对其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二是利用审计实行执法监督职能。在离任领导经济处置权尚未解除,对离任者实施审计,一旦查出需要处理的违纪问题,执行起来也较为容易。若离任者经济处置权被解除,任期内如果查出有违纪问题并需要处理时,新任领导会提出拒绝处罚的理由;三是利于离任者走的明白,新任者接的清楚。在离任者尚未离开原工作的部门单位时实施审计,查清离任者在任期内的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等方面的经济责任,对离任者经济实绩进行总结评价,也为新任者摸清了家底、核实了收支。此工作方式虽是贴近现实的最佳方式,但也会出现对离任者评价难的现象。一些离任领导认为,自己在本单位辛苦了多年,审计机关在自己离任时应对自己的工作做出肯定的评价,以便自己给上级领导和接任领导一个完满的交待。而接任领导认为,对离任者的评价应适可而止,过高的不符合事实的评价对自己开展工作将会不利。再者新旧领导在债权债务移交上常常出现矛盾,特别是离任领导留下的债务,新任领导难以接受,故而就出现前任领导在离任前解决自己遗留问题,新任领导重新立账记账,致使财务工作出现断层的现象。

      (三)"先离任、后审计"工作方式的利弊。这一工作方式:一是利用审计机关有充足的时间对离任领导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二是审计过程中人为干扰少,原任领导已离开不想过问,新任领导刚来又不愿意过问,审成啥样子对自己无所谓;三是离任领导使用好坏与否与审计机关无直接关系,可避免这方面的责任与风险。但这种工作方式最主要的问题不利于审计机关对离任领导任期内违纪问题的处理,不利于审计结果被组织人事部门在用人时参考使用,使审计监督在干部使用上失去效力。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