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赞同审计本质起点论的观点,以审计本质为研究起点的审计理论结构的构成要素应该包括:审计本质,审计目标,审计假设与审计基本假设,审计规范。 1.审计本质。正确地界定审计本质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审计本质应撇开审计的社会属性,撇开不同社会环境下不同类型审计所具有的特性,揭示审计所固有的、内在的自然属性。 (2)确定审计本质必须有一个充分广泛的参照系统,应充分考虑已经形成,正在形成、甚至将要形成的各种审计类型。 (3)确定审计本质应该有利于演绎推出审计理论结构中的其他要素或命题。 作者认为,审计的本质是验证并报告受托经济责任全面、有效履行情况的特殊经济控制。此处"验证并报告"反映了审计的过程,"特殊经济控制"是指审计控制由审计人和审计委托人组成的共同控制主体,并且审计人对受托经济责任的控制是间接控制,审计人员的纠偏应该是间接纠偏。 2.审计目标。设计确立审计目标体系的原则是: (1)首先揭示审计的本质目标(各类审计所具有的、共同的目标),然后针对不同的审计主体开展的不同类型的审计,延伸提出审计的分类目标。 (2)分类审计目标的设计要充分考虑审计所依存的审计环境,需要针对审计环境的变化作出适当调整。 现代审计目标体系应包括:审计的本质目标和分类审计目标。 审计的本质目标是由审计本质所推出的,不同社会形态下不同审计主体所欲实现的共同的、终极的目标。由于审计本质是验证并报告受托经济责任全面、有效履行情况的特殊经济控制,所以,审计的本质目标应是:对受托经济责任全面有效的履行情况发表意见。 分类审计目标是针对不同审计类型所设立的审计目标,设立的依据是审计本质目标。受托经济责任按其内容分类可以分为行为责任和报告责任,行为责任可以分为保全责任、合规责任、节约责任、效率责任、效果责任等,报告责任是行为责任的连带责任。对不同行为责任及报告责任的审计构成了不同类型的审计,如:与保全责任相对应的是国家审计机关的财政财务审计和民间审计组织的会计报表审计,财政财务审计的审计目标是验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与合规(合法)责任相对应的是财经法纪审计,其审计的目标是审查财经法纪的遵守情况,即合规性;与节约责任、效率责任和效果责任相对应的是经济效益审计,其审计的目标是审查财政财务收支及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3.审计公设与审计基本假设。确立审计公设与审计基本假设体系的原则是: (1)审计公设与审计假设相互独立并呈上下两个层次,前者统领后者。审计中的理所当然或不言自明的论题是审计公设,而对在审计产生、发展和存在过程中某些不确定性或无法论证的事项所做的合乎事理、合乎逻辑的推断或认定则是审计基本假设。 (2)设计审计公设与假设体系应该满足审计理论结构建设的需要。审计公设的设计应该体现审计的本质,并能统驭审计基本假设;提出的审计基本假设应该能够引伸出若干审计概念,为制定审计规范服务。 (3)设计审计假设应考虑各项审计假设的连贯性、贡献性、一致性和独立性。连贯性是指各项假设必须首尾一贯、融为一体;贡献性是指每项假设必须推导出若干个有价值的论断或命题,为审计概念、原则、方法体系的建立做出自己的贡献;一致性是指各项审计假设之间相互协调,不得相互矛盾;独立性是指各项审计假设之间相互独立,不能相互包含。 (4)审计假设的提出既要以广泛的审计实践作为参照系统,又要高度抽象概括,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依据国内外的研究成果,考虑我国的审计实践,作者认为审计公设与审计基本假设体系包括:受托经济责任关系须由审计验证并报告之公设,合理怀疑假设、可验证性假设、内部控制有效假设和审计独立性假设。 受托经济责任关系须由审计验证并报告之公设,是指各种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情况及反映他们的载体必须由审计验证报告。国内外理论界对此都有论述,但并未突出其地位。本文认为应将受托经济责任公设从审计假设中独立出来,以突出其地位,并与审计假设相区别。 4.审计规范。审计规范是审计理论结构中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是沟通审计理论与实务的桥梁。审计目标能否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计规范制定得科学与否和审计规范是否被认真执行。因此,必须制定科学的审计规范,从制度上确保审计规范的认真执行。 设计科学的审计规范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审计规范的制定必须在成熟的审计理论指导下进行,制定审计规范时应充分考虑审计本质、审计目标和审计概念,不能是实务的简单总结。 (2)制定审计规范既要依据审计理论,又要考虑审计实践,不能脱离审计环境,并且在审计环境变化时适时调整审计规范。 (3)由于审计的本质目标是相同的,不同审计主体审计规范在某些方面是相同的或类似的,在为不同审计主体制定审计规范时可以相互借鉴或协调;同时由于不同审计主体开展不同类型的审计,其审计分类目标不同,决定了审计规范的不同。 目前我国在审计规范的制定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