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高度重视并积极落实审计建议,对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3名违法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查处,4名厅局级干部、5名处级干部、4名科级干部分别受到开除、撤职、行政降级、记过等处分,有关财务人员被吊销会计资格证书并调离财务工作岗位。 2001年3月至9月,济南办在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该局财务内控制度严重失控,存在隐匿和销毁会计资料、设账外账,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违规出借巨额公款和滥发钱物,部分人员涉嫌经济犯罪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济南办将此案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将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人员问题证据移交国家质检总局纪检部门,建议追究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并按审计程序向国家质检总局送达审计建议书。 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对此非常重视,采取了果断有力的措施:调整了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领导班子,免去了该局3名领导的职务;组成专案调查组,由总局纪检组长和监察局局长带队,自2002年3月至10月,历时半年多,对济南办移交的案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核实,提出了处理意见;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到广西局主持召开大会,宣布了处理决定,并就此案查处情况向全系统发出通报,有针对性地进行了一次大范围的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