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会计总署是一个独立于联邦政府和任何党派之外的监督机构,直接对国会负责,为全体国民服务。其主要职责是审计联邦政府的各项财政支出,核查联邦政府的各项计划,并依法向国会提供信息,帮助国会对联邦政府的财政预算及各项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因此,它通常被称作国会的守护人或"看门狗"。 [概述]:美国会计总署总部设在华盛顿,并在亚特兰大、芝加哥等11个城市设有办事处。其最高领导人为总审计长,由国会任命,并直接对国会负责,任期一般为15年。现任总审计长为DavidM.Walker,1998年10月宣誓就职,任期至2013年10月。美国会计总署现有员工3275人,他们都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绝大多数是会计、法律、项目评估等方面的专家。美国会计总署的办公经费直接列入财政预算,其中2002年度预算拨款43190万美元,而通过会计总署的工作,共获得各类直接间接收益377亿美元,预算资金的投入回报率为1∶87。 [职责]:根据法律规定,美国会计总署的职责范围非常广泛,涉及联邦政府工作的很多方面,它的业务精湛的审计师,严密监督联邦政府的每一个项目和计划。他们每年发布大量审计公告和信息,促进联邦政府依法廉洁高效运作。在为国会服务方面,美国会计总署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为国会提供支持:1、对联邦政府的各项政策和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2、审计联邦政府各组成部门,检查联邦政府各项支出是否合法、有效;3、对联邦政府的虚假陈述和不当活动进行调查;4、发布合法的审计意见和公告。由于工作涉及面广,美国会计总署每年都发布1000多份审计报告和几百份评估报告。这些报告可以帮助国会更好地理解联邦政府工作和经济领域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由此可能造成的长期影响,并每年为纳税人节约几十亿美元的财政资金。 [历史沿革]:美国会计总署成立于1921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联邦政府的财政管理很不规范,战时支出加大了联邦政府的财政赤字。国会需要更多的信息以加强对联邦政府预算支出的控制。适应这一新的形势,国会通过了《预算和会计法》。根据该法的要求,原由财政部承担的审计、会计以及公告的职能全部移交给一个新的机构---美国会计总署。《预算和会计法》同时赋予美国会计总署独立于联邦政府之外的执法环境和广泛审查联邦政府支出的审计职能。后来的一些法律进一步明确和扩大了美国会计总署的职能,但《预算和会计法》一直是美国会计总署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法律基础。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前,美国会计总署的工作主要是通过审查财政支出的原始票据,对联邦政府财政支出的合法有效性做出评价。这些票据是政府各部门和预算拨付部门记录政府支出的原始凭证。预算拨付部门根据这些凭证拨付资金,然后送给会计总署进行审计。因此美国会计总署早期历史上被称作票据审计时代。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会计总署迅速改变了已经实行25年的集中审计方式,将它的一些职能,如原始凭证的审查等,移交给政府各部门的内审机构。而将自身的工作重点转向对联邦政府财政支出的总体控制和管理上。 60年代以后,美国会计总署加大了对雇员培训的力度,同时,开始招募新的雇员,主要是招聘一些自然科学领域以及医疗保障、公共政策和计算机等方面的专家。 最近20年来,美国会计总署则把工作重点主要放在宏观经济政策制定和实施以及对联邦政府工作中可能出现问题的关注上。同时,积极与联邦政府合作,督促其及时更新过时的财务信息系统,促进联邦政府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此外,美国会计总署还在计算机安全、保持持续的预算盈余等方面作了许多重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