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上市公司审计聘任制度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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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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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3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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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中国证监会设立上市公司审计管理委员会,采取招标方式聘请上市公司审计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并决定审计费用;上市公司每年将审计费用上缴上市公司审计管理委员会,由该委员会根据招标确定的费用发放,从而实现审计机构完全独立的目标。上市公司审计管理委员会由中国证监会的专业人员和该机构以外的有关专家组成,具体组成办法、组成人员任期、工作程序由中国证监会制定。

      这种审计聘任制度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①确立正常的审计关系,保持审计独立性。实行审计管理委员会下的招标制,可把上市公司审计委托方的职权移交给公开招标机构,中标会计师事务所按中标协议,保质保量地完成上市公司年度报表审计工作,上市公司按规定接受中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并予以认真配合,使委托方、审计主体和审计客体三者之间建立正常的审计关系。由于经济利益和审计业务委托关系与被审计的上市公司完全断开,审计师就不会因为其与管理层的经济利益而丧失独立性,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可以独立行使审计权,即不被上市公司对审计意见的态度所左右。②有利于规范审计机构和注册会计师的行为。公开招标将注册会计师的利益真正独立于上市公司,促使审计机构之间、注册会计师之间,展开公开、公平竞争,实行优胜劣汰,从而规范审计机构和注册会计师的行为,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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