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军区党委十分重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近两年来先后对全军区519名团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军职7名,师职52名,团职460名,在客观公正评价大多数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同时,查纠各类违纪违规金额4000余万元,处理履行经济责任差的领导干部5人。针对审计发现的团以上领导干部行使经济权力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军区党委在此次下发的意见中专门提出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明确审计监督的重要职能。要求所属部队党委要运用审计,加强党委集体理财,科学决策,优化经费投向投量和投效;督促领导干部按职责履行经济责任,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经济资源转化为最佳战斗力的主观能动性;监督领导干部依法行使经济权力,清正廉洁,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奢侈腐败问题;促使领导干部刻苦学习钻研经济知识,适应形势,提高驾驭军事经济的综合素质;完善用人机制,客观公正,选准用好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二是纳入党管干部日程。师以上单位和军区机关党委将审计作为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任用的必经程序,审计组长由审计对象上一级党委的常委担任。三是抓好审计重点。突出审计监督团以上单位主官、专项经济工作负责人等,使审计监督真正与权力监督制约紧密结合。四是审计结论与干部切身利益结合。将审计结论作为考评中高级领导干部德、能、勤、绩的必备要素和任免奖惩的必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