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拿大两国的“网上鉴证业务”流程

作 者:
曲云 

作者简介:

原文出处:
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3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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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管理部门的声明 网络公司的企业管理部门应对特定时期内"注册会计师网上鉴证准则"所要求的以下三方面的内容向有网络鉴证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发表声明:

      1.已披露所从事的业务和为交易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并依照所披露的措施进行交易。

      2.已采取有效的控制手段,以确保消费者通过电子商务进行交易,是按照双方认定的协议来履行并开具账单的。

      3.已采取有效的控制手段,确保消费者在电子商务中提供的个人信息不会被用于和企业无关的事项。

      (二)获得"注册会计师电子印鉴"

      企业必须达到注册会计师"网上鉴证准则"规定的要求,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获得"注册会计师电子印鉴"。(1)聘请有网络鉴证资格的执业注册会计师;(2)获得注册会计师签发的无保留意见书。

      (三)继续持有"注册会计师电子印鉴"

      企业聘请的注册会计师必须定期对企业声明进行鉴证,从而更新鉴证意见书。唯有继续持有注册会计师签发的无保留意见书的企业才能继续持有"注册会计师电子印鉴"。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的间隔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具体间隔时间取决于以下事项:(1)企业业务的性质和复杂性;(2)网站发生重大变化的频率;(3)企业监控的有效程序;(4)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

      在间隔中,企业有义务就某些事项的重要变更及时通知注册会计师,如业务范围、实际操作、交易程序、控制手段等。尤其当上述变更对企业继续持有电子印鉴产生影响时,更应及时通知注册会计师,并据以决定是否要立即为更新鉴证而进行必要的测试,企业持有的电子印鉴是否应立即废除直至下一次更新鉴证。

      网站必须在显著位置提供"注册会计师电子印鉴",消费者通过点击印鉴可以看到一张证书,证书指明:(1)它是电子印鉴的管理者颁发的;(2)它基于网上鉴证的必要的测试;(3)颁发给特定的企业;(4)企业的地址。电子印鉴并不是由注册会计师自己制作和管理,而是委托印鉴管理机构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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