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是由原始的会计信息或经济信息的认证活动发展而来的。从信息认证的产生到审计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与演进的过程。所以,我们的研究就从会计及经济信息的认证开始。 1.所有者的自我认证 当所有者拥有的财物数量很少的时候,他们自己来管理这些财物,财物的所有权和管理权是合一的。在管理过程中,由于财物的数量很少,所有者凭头脑的记忆足以满足对少量财物和简单经济活动管理的需要。而当其所拥有的财物数量增多、经济活动的复杂程度增加,头脑的记忆能力不能胜任时,所有者便借助头脑以外的其他载体如骨片、石片、杠杆上刻痕进行记录。这一点在人类社会的早期表现的尤为突出。 会计信息无论是在远古还是当今都是经济活动及其结果的记录与反映。人们要形成会计信息、提供会计信息,也都是为了更有效的管理经济活动。如果会计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就会导致管理的失误,从而损害财产或资产所有者的利益。所以会计信息的记录与反映是否正确自然需要检查、验证。在会计的萌芽阶段,所有者或所有者的代表是自己对其所管理的财物进行会计记录,并在记录的同时对会计记录与实物是否一致、相符进行核对。所以,此时的会计信息认证是由财产的所有者自己对自己实施的,是一种自我认证。 2.所有者对他人的认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财产的数量不断增加、其形成的空间不断扩大,所有者开始将自己的财产交由他人来管理,所有权与管理权发生了分离。受权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管理者要按照所有者的要求报告所管财产的有关情况,以便所有者及时了解自己财产增减变动状况。但是两权分离以后,财产的管理权从其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由管理者掌握,管理者了解和占有全部的财产信息,而财产的所有者则不完全知道,因此而形成了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需要管理者将有关的管理信息,有关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向所有者报告。然而,由于所有者不了解其财产的管理状况和增减变动的情况,这就为管理者操纵有关信息提供了客观的条件。一旦管理者的行为出现差错或企图占有所管财产等情况发生,即会引发管理者操纵有关信息的主观动机,进而掩盖其损害或侵占所有者利益的行为。为了防止管理者提供虚假的经济或会计信息,加强对管理者管理行为的控制,所有者要对管理者提供的会计信息进行认证,以确定其真实性和可靠性。 在两权分离的最初阶段,经济活动、管理活动都比较简单,数量也比较少,记录与反映这些活动的会计信息信息量小,因此对其认证的工作量不多,技术性要求不高,所有者完全可以自己承担,还不需要指派他人代理。此时的会计信息认证是由财产的所有者亲自对他人即财产的管理者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实施的。 3.所有者委派他人认证 只是到了所有者委派他人对管理者提供的会计信息进行认证的阶段,审计才脱胎于会计信息的认证行为,逐渐成为一种独立的、专门的活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所有者拥有财产的数量越发增加,经济活动的复杂程度不断增强,导致记录和反映管理活动、经济活动的会计信息量越来越大、技术性要求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所有者难以掌握认证所需要的方法和技能,也不可能花费大量的时间去实施认证,他便委派他人代为行使认证的权力。另外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角度看,会计信息认证由所有者附带进行到委派他人进行,有其更为深刻的政治、经济原因,既国家的产生。 从各文明古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来看,当时会计信息的认证尚不是被委派官员的专门职责,都是由其兼管或在政绩监察的过程中附带进行的。但是,会计信息的认证活动毕竟从所有者的活动中分离出来,由所有者自己承担转变为由他人承担。只有实现了这种转变,审计才能从会计信息认证活动中脱胎出来,成为一种独立的人类活动。 4.所有者委派专人认证 会计信息的认证作为社会经济监督的手段是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逐渐发展为审计的。只有当会计信息的认证活动从相关活动中独立出来成为一种专门职能时,真正意义上的审计才形成了。 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记录和反映经济活动的会计信息、经济信息大量增加,复杂程度大大提高。会计信息数量的增加、其形成的复杂程度提高,亦使会计信息的认证的工作量增加、技术性要求提高,客观上产生了设立专门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需要。另外,长期的审计实践也使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会计信息认证的重要,越来越重视审计工作。因此,审计开始从国家监察工作中独立出来,成为由专门机构、专门官员实施的专门职能。 5.所有者设立独立机构认证 审计发展到专门职能阶段,虽然设立了专司审计的机构,但是这种审计机构或隶属于政府的财政部门,或隶属于政府的其他行政部门,当审计行为涉及到这些部门,往往会受到这些部门的干预,因而缺少应有的独立性,影响了审计职能的充分发挥。到十九世纪,欧洲、北美的许多经济发达国家纷纷建立了三权分立的国家政体,国家审计机构也相应发生了变革,开始从国家行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中独立出来,脱离行政序列,而进入立法或司法序列。前者使审计机构隶属于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后者使审计实施带有司法性质,都加强了审计的独立性,是现代国家审计制度的典型形式,人们把这两种形式概括为"立法型"和"司法型"的国家审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