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山教授谈审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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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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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3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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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审计学研究的范围那么广泛,您为什么将审计案例作为自己的研究方向,您是怎么进入案例研究这一领域的?

      李若山:这有点阴差阳错,有偶然因素在里面。我在厦门大学拿到审计学博士学位后,留校任教,学校要我开课,很多课如审计学、会计学都开完了,学校问我自己开什么课。当时我在会计师事务所兼职,兼职过程中我发现,审计准则也好,审计知识也好,在实际中并不是那么回事,所以留校后开的第一门课是审计案例课。

      为了上好这门课,我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广泛搜集国内外的审计案例。意想不到的是这门课特别受学生欢迎。学生觉得生动有趣,能够从中学到很多东西,这使我很受鼓舞,对我是很大鼓励。在案例教学的同时,我写了一些案例,出了一本国内外审计案例著作,反响不错,这样就鼓励我走上案例研究之路。

      后来,通过到比利时留学,到美国作访问学者,我发现国外也非常重视案例研究,美国的审计理论、审计准则是在案例的推动下发展起来的。他们把案例研究提高到一个较高的层次,这对我也是一个触动。

      主持人:国内普遍存在忽视审计案例研究和教学的误区,您是怎么看这个问题的?

      李若山:这和两方面的因素有关。一是跟“传道、授业、解惑”的传统观念有关。过去我们把书本的东西搞得太神秘化,把理论的东西放到象牙塔里,认为越玄的东西就越高深,所以很多人不愿搞案例研究;另一方面,与我们的经济体制有关。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什么东西国家政府都规划好了,政府说什么你就照着去做,出了问题有政府出面协调解决。这时有案例也好,没案例也好,无所谓。因为不会影响政府的决策,也不会影响政府的权力。在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阶段,市场经济因为是法治经济,在各种法律框架既定的条件下,各方就没有超政治的权力了,都要按法律规则来办事,这时候案例的作用就非常大。市场经济越发达,法制经济越完善,案例教育的作用就越大。

      主持人:案例研究对审计理论或者审计实务到底有什么作用呢?

      李若山: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很多事业,特别是审计,推动其发展的就是案例。审计事业是怎么形成的,怎么发展的,怎么完善的,就是靠案例推动。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尽管很多情况可以预测,可以从理论上分析将来应该怎么样,帮我们制定独立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但是社会在转型中发展很快,制度上的规定你无法重建,比如审计中还会出现一些什么问题,还有哪些漏洞,你再周密也不可能去预测所有的未来。但是暴露审计的漏洞,暴

      露审计发展过程中的矛盾,是靠什么,案例!一连串的案例暴露出你原来在设想、规划时没有考虑到的问题。

      转型中,审计体系的完善、制度的完善,审计准则的完善完全是靠审计案例来推动的。离开案例,我们无法去发现这些问题,也无法去发展我们的审计理论。为什么这么说,从国际国内来看,现在暴露出很多审计案例,而这些案例恰恰堵上了不少的漏洞,弥补了不少的缺陷。

      会计师、审计师走过一二百年的路,回过头来看,案例的推动起了很大作用。一个琼民源事件出来后,我们马上出台了中国第一个会计准则。当时财政部认为已经有会计制度了,没必要再搞会计准则,所以一直不批,但是琼民源事件的触动太大了,促使财政部出台了中国第一个会计准则———关联企业交易会计准则,这就是案例推动的结果。世纪星源一出,我们马上就制定了债务重组政策。中国第一个上市公司———深圳原野公司造假事件,当时深圳特区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发现,引起社会动荡,让人们认识到对上市公司审计的重要性。老的三大案件还有海南中水、北京长城,新的案例有东方锅炉、红光实业、蓝田股份、银广夏、东方电子、大庆联谊等等,都暴露出审计中的问题。

      可以说,案例对于发现理论上的漏洞,完善审计制度起了一个非常大的作用,它代表着我们社会发展的期望,代表我们理论发展的方向。

      主持人:能举几个具体的案例吗?

      李若山:最典型的是在1996年到1998年,这段时间引起了许多法律诉讼,特别是验资中的问题。一大批注册会计师成为“两院院士”———干得好累得进医院,干得不好进法院。通过对案例的解剖,我们发现,我们在制定规则和政策的时候出了问题,我们验资程序本身有问题,我们的验资报告也有问题。过去我们没有验资业务,全世界只有中国大陆和台湾有验资业务,在没有可以借鉴的情况下,我们自己制定出一套验资程序,产生验资报告,从理论上讲非常完善,但实际上社会并不是这么理解的。后来我们发现存在很多漏洞,引起很多误解。比如讲在验资报告中有这么一段话“客户提供真实完整的验资材料,我们对验资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你既然对验资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果这个验资报告一旦不真实,一旦不合法,你就该承担责任,因为你已经作了承诺。实际上,我们讲的真实性、合法性,是程序上的真实和合法,我们并不保证结果的真实。你给我单据,我们验证这个单据盖过税务部门的统一印章了,我们就认为可以作为依据。我们不可能对过去的经济业务进行追溯。由于你的验资报告作了承诺,你内部强调的却是程序,而社会上不看你的程序,你说他资金到位了,实际没到位,你就得对真实性负责,那你就得承担责任了。就因为这么一个理论上的小小不周全,1997年,就有将近二三百起注册会计师的诉讼案,很多赔得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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