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审计有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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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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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3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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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近日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指南第6号———证券公司会计报表审计(试行)(征求意见稿)》向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及实务界诚征意见。该指南主要规范以下问题:

      一是接受业务委托与编制审计计划。指南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证券公司业务时,应当考虑是否具备证券公司审计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是否熟悉证券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是否具有对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实施审计的充足人力资源。还要求注册会计师在编制审计计划时,应当充分了解证券公司的风险领域已确定重点审计领域。

      二是内部控制测试。指南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五个方面对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和测试,并据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并列示了注册会计师在测试证券公司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受托投资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内部审计等内部控制时应当关注的控制环节。

      三是实质性测试。指南列示了注册会计师执行证券公司会计报表审计时的审计目标和实质性测试程序,有利于注册会计师具体操作。

      四是完成审计工作与编制报告。指南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应当获取管理当局声明书。指南还对出具内部控制报告和专项报告提出了要求。

      此外,为增强操作性,指南还列示了“管理建议书”、“内部控制报告”和“专项报告”三个参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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