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内审人员进行审计回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内部审计部门要从坚持依法审计,严肃国家财经纪律的高度来认识,将对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回访制度纳入内部审计正常的工作程序之中,把它当作内部审计一个重要步骤来抓,克服随意性和畏难思想。 二、建立和完善审计回访工作责任制 要全面扎实地开展审计回访工作,应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审计回访工作责任制,实行谁审计谁回访、审计组长全面负责制,这样既明确了责任,又能防止相互推诿。此外,内审部门还应将审计结果的执行情况作为对内审人员工作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内审人员有责任检查监督被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意见的情况,并与个人经济利益挂钩。 三、仔细阅读被审单位书面回复意见,确定审计回访的范围、方法 审计回访始于被审单位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作出的书面回复。书面回复是被审单位对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所作的答复。但回复通常比较概括,其措辞有时甚至是维护自身利益的。审计人员原以为会被接受和赞同的事项,有时候会遭被审单位拒绝。因此,内审人员在回访前,应以审计报告作为依据,仔细阅读回复意见后再决定哪些事项需要与被审单位进行商讨,哪些事项需要进行现场审查。若被审单位存在未做回复或回复不清楚或对审计决定有误解、异议情况时,审计部门应与被审单位进行商讨。 四、重点检查审计决定和建议的执行情况,巩固审计成果 内部审计对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回访的重点内容应该是检查审计决定和建议的落实情况。有时可将重点限制在几个特定的关注点上,例如:对公司应收账款分类账的审计,提出了应每月进行账龄分析,审计人员在回访时就可以集中于被审单位是否每月进行账龄分析,并向企业主管汇报分析的结果。在审计回访中,如果发现被审单位未实施审计意见回复书所陈述的纠正措施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职责范围内,依据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从严处理。当然,如果发现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不适当,应进行复审,重新作出审计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