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在2002年4月8日对国会的意见陈述书中关于改善公司治理提出以下建议: 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应当联合颁布一套统一的上市公司的治理准则。此外,应当要求公司董事会在其年度报告中充分说明他们遵守这套准则的情况。 上市公司董事会也应当公告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测评结果。这一公告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各个方面,而不应当仅仅局限于公告包括财务纪录和财务信息在内的会计控制。 所有的上市公司都应当建立独立的、来源适当的和具有能胜任工作的成员组成的内部审计机构,向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组织风险管理过程评价系统的内部控制。如果某个公司没有内部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其年度报告中说明没有内部审计的理由。 IIA在2002年7月23日对国会建议书中指出:最近被广泛宣传的美国和其他国家出现的会计与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失误,已经损害了资本市场上的公众信心,并危及美国经济的健康。一个健全的治理结构是建立在有效治理体系的4个主要必备条件的协同之上的,这4个主要条件是:董事会、管理层、内 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在司法机构和管理机构的监管下,这4个部分是有效治理赖以建立的基石。改革的动力真正有效的前提是充分考虑公司治理中全部4个群体的作用,其中包括内部审计师在保证有效的内部控制和健全的财务报告的关键作用。建议国会增加上述几个与内部审计相关的特定内容,以增强法案的力度。 2002年7月19日,IIA针对纽约证券交易所公司责任与上市标准委员会(CALS)建立新的上市公司治理标准征求意见稿作出的答复中重申:世界通讯公司的案例说明在首席审计官与审计委员会主席之间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是建立良好公司治理的关键因素。在要求审计委员会主席必须具备特别的财务理解能力的条款中,应当鼓励公司考虑对这一职务进行周期性的轮换。要求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对向投资者提供的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确认。并认为纽约证券交易所应当在新的上市规则中相应的增加提供综合性控制报告的条款。同时,如果以特定的方式表达对建立一套独立的和来源适当的内部审计机构,并按照《内部审计实务职业标准》的规定开展业务的要求,证券与交易委员会提出的每个上市交易公司都设立一套内部审计的希望就会更加牢靠,审计委员会的整个报告就会更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