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咨询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及解决办法

作 者:
裴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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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西南民族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3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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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服务对审计独立性影响的主要表现

      1.二者利益的冲突:在咨询服务中,审计师受雇于客户,是为客户的利益服务的,二者在此利益上表现出高度的一致性。而在审计服务中,审计师接受委托对受托人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报告,审计人员与委托人之间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存在着利益冲突。由此,两种服务之间利益的复杂性、矛盾性决定了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必然难以保持独立性身份。

      2.会计师提供咨询,实际上也就是参与了对方的管理决策。这与审计师的独立性是相悖的。尽管管理顾问和专家在管理阶层没有占据正式的地位,而且对面临的问题没有正式的决定权,但事实上他参加了公司的管理决策。因为管理者之所以需要建议,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无法掌握和评价所有的解决当前问题的办法,并从中进行选择。管理者需要建议并利用它。咨询顾问提供建议也是希望被采纳的,他懂得自身的价值是通过他提供的建议所能带来成功的最终有用性来决定的。一旦为公司决策层提供建议,咨询顾问与公司之间利益的相互依赖性就开始发展,作为一个成功的咨询顾问,他因自己的声望而与公司有了经济上的利益关系。这种利益关系与委托人雇佣的职员的利益关系没有质的不同,只是量的差别,即在程度上有所区别。虽然审计人员只是提出建议,但公司决策者对他的建议是很重视的,是要多加考虑的。无论怎样,事实上他参与了公司的管理决策,尤其当他经常不断地被聘咨询时更是如此。

      相反,有人认为,向管理当局提建议与管理当局本身的活动之间,无论在现实上还是本质上均有区别。只要审计人员不介入管理当局的决策,不承担管理决策的责任,就不会影响其独立性。但是,管理和咨询这两种活动之间的界限通常是很难划分的。因为审计师的建议一旦被采纳,他也就参与到管理决策的制定中。因此,把建议与决策对立起来的做法是错误的。毫无疑问,会计师在这一点上参与管理咨询,有关的委托人就会对它的独立性持有重大的怀疑。

      3.管理咨询影响审计费用。1984年,Simunic对审计费用与管理咨询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调查,选取的公司都是由八大会计公司审计的,会计年度为1976~1977年。结果表明:购买管理咨询的公司比不购买管理咨询的公司审计费用要高。他发现这来自两种服务之间的知识溢出。也就是说,如果审计师在审计服务中获取的知识能有效地运用于管理咨询活动中,就会带来成本的节约。他认为,正因为联合服务的成本优势,委托人总是要求提供更多的较低定价的审计服务,因此,在给定的价格弹性的情况下,总体审计费用就升高了。该项研究表明,在审计服务与管理咨询之间的成本与定价存在巨大的相互依存关系的情况下,如果认为这种经济联系不会对审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是不切实际的。

      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探讨

      莫茨和夏洛夫曾提出:“解决审计独立性的最好办法是坚定而大胆地承认这一熟练团体。为了职业着想,审计必须从公共会计师的其他职能中分离出来,成为单独的职业。从事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不应向委托人提供其他的服务,从事其他业务的会计师也不应参加审计,发表审计意见。原因是审计和其他服务项目是不相容的。”为此,他们提出两种解决办法:

      1.在一个事务所内部设立两大独立部门,分别从事审计和管理咨询业务。目前,这种解决办法已被美国和英国很多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但两个独立的部门毕竟属于同一个会计师事务所,而同一个会计师事务所的成员之间财务利益还是密切相连的,一个部门的工作就可能影响到另一个部门的利益,严格说来,多少还会影响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从另一个方面看,非审计服务和审计业务的分离能否真正实现,主要取决于审计师个人,看其是否由于向被审单位提供非审计服务而可能产生利益冲突,是否认为非审计服务会对独立性造成损害。最彻底的解决办法是第二种,将两个部门变成两个独立的事务所,即执行审计业务的事务所和执行非审计业务的事务所。这样虽然会对事务所和委托人产生相应的影响,同时和会对整个市场结构产生冲击,还会带来其他一些诸如成本等问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问题都会得到相应的改善,会重新建立一个新型的市场结构。

      2.将一个事务所分成两个事务所,分别从事不同业务。莫茨和夏洛夫认为,一开始不宜马上进行这一步,因为客户和独立会计师都难以接受,客户已习惯于从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得到多种服务,如果突然中断这种稳定发展的关系,对客户和会计师事务所都将造成巨大损失。与其说是治病之药,毋宁说是杀人之药。所以,必须分两步走:第一步,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进行专业分工,一部分人只从事审计业务,另一部分人从事非审计业务---税务业务、管理咨询等。第二步,将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划分为审计合伙人和非审计合伙人。完成了以上两步骤以后,随着审计职业的发展和社会公众认识的提高,会比现在更易于作出选择。对于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是否也应如此呢?他们认为不然。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可为客户提供各种服务,如果对小型事务所加以限制,只会使他们更难以生存,而且这一限制不会产生任何重要的补偿利益。但是,一旦特定的委托人的经营规模扩大了,就有必要严格区分审计和其他业务,由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部门分担实施,或者聘请其他的审计师,提供这两类服务。然而这样操作起来会遇到很多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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