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是对党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八大时,毛泽东、邓小平等人提出实 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写进八大党章。这是现阶段各地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重要理 论渊源。所以,有必要对八大提出常任制的前前后后作一回顾,对常任制的基本框架作 一分析。 (一)八大提出常任制的历史背景 党内民主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它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党必须根据形势和任务 来调整实现党内民主的具体方式,确保党的机体健康和强大的战斗力。八大是我党执政 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之所以能在这次大会上提出实行常任制,有着深刻的国 际、国内背景。可以说,当时的国内外环境对八大和党的其他决策产生了“不可忽视的 影响”(注:石仲泉等编:《中共八大史》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导论部分第2~5页。) 。 1956年,国际局势趋于缓和,二战中研发出来的科学技术大量应用于经济领域,取得 瞩目的成果。中央密切关注新技术革命,需要利用科学技术恢复和发展饱受战争创伤的 国民经济。国际共产主义阵营里也出了一件大事,在苏共二十大上,赫鲁晓夫作的秘密 报告,彻底否定了斯大林,在世界上产生了巨大影响,也引起中共中央对发展党内民主 、防止个人崇拜的反思。 从国内看,社会主义改造的政治任务基本完成,到1956年6月,全国加入农业合作化的 农户占农户的91.7%;个体手工业者加入各种合作化的占其从业人员的90%;私营工业已 有占产值99%和占职工总数98%的企业实现了公私合营,私营商业也有68%的户数和74%的 从业人员实现了改造,国内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党的工作重心需要调整。经济领域由 于各条战线、各个行业盲目发展,造成基本建设规模过大、职工总数增长过快、生产秩 序混乱、资金供应紧缺、货币发行量剧增等问题,从而使整个国民经济出现全面紧张的 局面,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和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制定受到严重影响。执政党面临一场 严峻挑战,必须要通过发展民主、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来解 决当时经济困难。组织领域到1956年6月底,全党共有党员1073.4万多名,比七大时增 加8倍。90%以上的党员是七大后入党的,60%以上是新中国成立后入党的。全国有县级 和县级以上党员干部30万名,各级国家机关、经济组织、文教组织和人民团体中担负领 导责任的多数都是党员(注:《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中共党史出版社,第5卷,第 16页。)。党已经执掌政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居于领导核心地位。党必须要通过党内 民主防止党员腐败、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可以马上得天下,不可以马上治天下。执政 所面临的现实要求,换句话说,执政带来的压力促使党内民主的扩大。党内民主已不仅 仅是个党内问题了,已经扩张到国家政治生活的各个领域,和政权的运作紧密结合在一 起。 主要是因为长期的战争,党章规定的定期召开党的代表大会落空了,这或多或少对党 内民主带来影响。中央早就注意到这个问题,1948年曾专门下发过《中共中央关于召开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决议》,着重强调:“各级党委要按照党章定期召开党 的各级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对于这种会议要赋予党章所规定的一切权力,不许侵犯。 开会要有充分准备。党内有不同意见和争论要及时地、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其中重要的 争论并须报告中央。”(注:候少文:《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浙江人民出版社,199 8年,第278页。)如果说战争影响了党代表大会定期召开,那么,和平时期就有条件恢 复,而且,还可以根据执政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作进一步的完善。这就是八大提出党代 表大会常任制的基本背景。正如毛泽东在七届七中全会第一次会议上所说的:现在情况 改变了,完全可以经常开,有常任代表。这样,可以经常展开批评,民主生活可以发展 。 (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提出 什么是党代表大会常任制?《中国共产党通志(上卷)》这样解释:即按照党的选举制度 被选为某一届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其代表资格在任期内一直有效。从中国共产党创建 伊始到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前,没有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这项制度的创立 是中共八大。中共八大通过的党章规定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代表大会在任期 届满以前,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随时召集,及时研究讨论、磋商酝酿并决定重大问题,听 取党委的工作报告,对党委的工作提出批评和质询,使党的代表大会能够更有效地行使 职权。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在代表任期内召集会议,不另行选举代表。代表 是常任的,在任期内要向选举他们的原单位或地方负责,这就必然使他们负有责任和有 充分机会经常地集中下级组织、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与经验,在代表大会上更好地履行自 己的职责。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们还可以通过适当方式经常监督党的机关的工作 。为了保证代表的质量和纯洁性,八大党章第23条规定:“党的选举单位对于被选举到 党的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的成员,有权在他的任期内加以撤换。”八大规定的党的代 表大会代表常任制并没有长期实行下去。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召开过第二 次会议后便没有再召集过会议。(注:郑惠等主编,《中国共产党通志》上卷,中央文 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684、684页。) 如此重大的改革措施出台,有一个酝酿过程。学界普遍以邓小平在八大上所作的《关 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为依据,认为是邓小平提出实行党代表常任制。其实,毛泽东 最早提出设立党代表常任制(注:几乎所有学者提及党代表常任制,都要提及邓小平在 “八大”上作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认为是邓小平提出实行党代表常任制。 其实不然。凭当时毛泽东在党内的崇高地位,他对这么重大的改革不发言,是不可能的 ;邓小平所作的报告,包括其他领导所作的报告,作为大会文件经过了长时间起草、讨 论,我相信许多中央领导都参与了对报告的讨论并有发言。只要不断发掘史料,肯定还 会有关于党代表常任制的新的论述。)。1956年4月28日,在中央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 闭幕会上,他提出:是否可以仿照人民代表大会办法,设常任代表,我们有人民的“国 会”,有党的“国会”,党的“国会”是党代表大会。他解释实行党代表常任制的理由 ,常任代表就是一年开一次会,我们已经十年没有开代表大会了,有了这个制度就非开 不可。他以商量的口气说,是否考虑这个办法,譬如五年一任。根据毛泽东的意见,在 听取了省、市、自治区党委负责人的意见之后,邓小平主持党章修改小组对第二次修改 稿又进行了修改,加写了从中央到县一级的党代表采用“常任制”等重要内容。同年5 月,中央向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委党组、党委发出《关于讨论党章修改稿的通 知》,其中提示需要“特别注意”的第一项内容便是:“草稿中规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 方各级代表大会采用常任制度,并且规定各级代表大会每年开会一次,这是一个重大的 改变,请你们考虑这种制度是否妥当。”(注:石仲泉等编:《中共八大史》,人民出 版社1998年版,第188~189、194~195页。)经过上上下下的反复讨论、修改、充分发 扬民主,八大把党代表常任制写进了党章。与七大通过的党章相比,毛泽东认为“带有 原则性的改变”主要是指:把中央到县一级的党的代表制度改为常任制,每年都要开一 次党代表大会;中央领导机构的设置。(注:石仲泉等编:《中共八大史》,人民出版 社1998年版,第188~189、194~1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