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的党内民主思想述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韩同友(1965-),男,江苏淮安人,淮阴师范学院政治系副教授,硕士,主要从事中共党史研究。中共淮阴师范学院 宣传部,江苏 淮安 223001

原文出处: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刘少奇的党内民主思想包括实行民主集中制;正确开展党内斗争;克服官僚主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立和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等。这些作为刘少奇党建思想的重要方面,丰富了毛泽东思想,对今天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化进程具有现实意义。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3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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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A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444(2003)01-0014-05

      刘少奇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提出的一系列独特的党建理论,丰富了毛泽东党建思想。其中,关于党内民主的许多真知灼见,构成刘少奇建党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了当时中国共产党的认识水平,不仅对中国共产党建设起了巨大的指导作用,而且对今天我们进一步加强党风建设以及推动党的民主化进程仍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发扬党内民主的重要性

      党内民主作为党的根本制度之一,是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其它政党的显著特点之一,党内民主是马列主义建党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无产阶级政党在革命和建设中赖以取胜的有力武器。发扬党内民主在党的建设中处于至关重要的地位。刘少奇是党的主要领导人,又长期负责党建工作,他对发扬党内民主的重要性有着深刻的认识。

      (一)中国的国情和党的现状要求必须发扬党内民主。刘少奇认为,中国由于受几千年封建制度的影响, 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农民、小资产阶级成分占多数,加之党长期处于战争的环境,组织上往往要求集中,因此,不但多数人缺乏民主意识,而且党内同样缺乏民主精神。早在1941年他就指出:“民主精神的问题很重要。中国是一个缺少民主传统的国家,一般说人民没有经过民主训练,不懂民主。而我们党内,也有很多党员不了解民主。”[1]所以,提倡民主精神很必要,“我们要以民主精神教育中国群众,甚至在党内也有实行这种教育的必要”[1]。刘少奇对中国国民精神落后和党内民主作风缺乏的分析是实事求是的。基于这样的国情和党情,他始终对发扬党内民主问题予以高度重视。

      (二)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要求必须发扬党内民主。建国后,刘少奇反复强调发扬党内民主,是坚持与改善党的领导的迫切需要,是继续保持党的团结和统一、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需要。他说:“为了力求党的领导工作符合于客观实际,便利于集中群众的经验和意见,减少犯错误的机会,必须在党的各级组织中无例外地贯彻执行党的集体领导原则和扩大党内民主。”[2]这就揭示了发扬党内民主对正确实行党的领导的重要性。

      (三)党内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与前提。刘少奇认为,党对整个国家和社会民主生活的领导是以党内民主生活的经验为基础的,党内民主制约着全社会和国家的民主。党内民主的进程引导和推动着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化的进程。因此,没有党内民主,也就没有人民民主。他多次总结党执政以来发扬党内民主的历史经验,提出以党内民主来推动人民民主。他提出,中国共产党是执政的党,党的领导制度、民主制度是否科学和健全,直接影响国家民主政治的建设。刘少奇援引邓小平的话:“没有党内的民主生活,不充分发扬党内的民主,不很好地实行党内的民主集中制,国家的民主集中制、人民中间的民主集中制就搞不好。”[1]因此,“认真地发扬党内民主,更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1]。只有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使广大党员在党内民主生活中培养起良好的民主思想、民主作风,他们才能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带领人民群众建设民主政治。

      二、发扬党内民主的重要前提

      认识到发扬党内民主的重要性,不等于能够发扬党内民主。刘少奇认为,提高全党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是发扬党内民主的重要前提。党内民主的实现,只有在党员素质全面提高的基础上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刘少奇一再强调,全党要重视学习马列主义理论。他说:“没有理论,工作就是盲目的,没有前途的。没有理论的人容易被‘俘虏’,被人家天花乱坠的话所迷惑。”[2]干部要真正成为受人民欢迎和信任的人,就“要做到既有理论,又有文化,又不骄傲,思想好,作风正派,这样就能到处受人欢迎”[2]。“学了马列主义,就要把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命令主义、官僚主义这些东西克服掉。”[2]当1958年大跃进运动中出现高指标、浮夸风时,刘少奇认为,这正是由于我们党的领导干部在思想上犯了主观主义、教条主义的错误,产生了官僚主义的作风,脱离了群众,破坏了民主集中制而造成的。对此,他说:“为了有效地反对主观主义,必须进行有系统的努力来提高我们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水平。首先,我们必须认真地加强干部的首先是高级干部的系统的马列主义的学习”[2];必须依靠“在思想上打底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教育自己和全国的人民”[2]。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都能正确认识和处理领袖、政党、阶级和群众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党内民主建设的各种问题。

      三、发扬党内民主的根本组织原则

      发扬党内民主的目的,是要加强党与群众的联系,密切党群关系,以体现党是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刘少奇从党和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运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把贯彻民主集中制同坚持群众路线融为一体,提出了民主集中制是党内的群众路线这一科学论断。他指出:“党内民主的集中制,即是党的领导骨干与广大党员群众相结合的制度,即是从党员群众中集中起来,又到党员群众中坚持下去的制度,即是反映党内的群众路线。”[3]新中国建立后,刘少奇又指出:“我们的国家是人民民主制度的国家,在我们的国家里,一切工作都必须贯彻执行依靠群众的路线,都必须依靠由上而下的方法和由下而上的方法相结合。”[2]他还说:“严格地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方法,是一种执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2],“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制度”[2]。刘少奇创造性地运用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赋予群众路线新的内容,把群众路线提到了党和国家的根本制度、党和国家机关基本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的新高度。这对于发扬党内民主,密切党群关系,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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