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和发展私营经济

作 者:

作者简介:
周含华(1965-),女,湖南长沙人,中南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学院教师; 中南大学 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3 曾长秋(1950-),男,湖南浏阳人,中南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南大学 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3

原文出处: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内容提要:

通过对中国20世纪50年代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回顾和总结,并考察今天资本主义私人所有制存在的环境和条件的变化,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当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具有历史必然性;而当前私营经济的发展是社会主义发展中的战略退却,同样符合历史发展的进程。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3 年 07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K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29(2003)-02-0098-05

      一、当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具有历史必然性

      回首20世纪50年代,那场对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几年间改变了全国所有的生产资料私有制企业的性质,改造和消灭了当时的资产阶级,而且这场深刻的社会变动是用和平赎买的方式,即采用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顺利实现的,的确是一场伟大的社会改革。应该怎样消灭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把它转化为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呢?中国共产党在进行这场改造运动之前,作了比较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理论思考。但是,今天我们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来重新审视,特别是在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大量兴起的事实面前,应该承认当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在认识上仍存在一些盲点,以致引起了理论界的争论。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较少考虑生产力这一决定性因素对私营企业改造的影响。中共中央宣传部当时在《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中指出:“目前这些企业中的设备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很低,资金的浪费也大,必须认真地在这些企业中实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产品的质量,并且按照国家的需要增加生产,培养技术人才,积累资金。而为着这个目的,就必须对这些企业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的改造。”[1]这里主要分析了私营企业存在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并不表明私人企业已失去了存在的理由。正如现在的国有企业存在困难,并不表明国有企业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一样。农村中的个体农业经济已存在了几千年,它所创造的精耕细作的生产方式所能容纳的生产力已达极限。对它进行改造,完全是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角度考虑的。与小农经济相比,资本主义的私营经济产生得非常晚,且在成长过程中受到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压制,发育得很不成熟,这种生产方式所能创造的生产力远远没有发挥出来。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走过来的国家,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还是年轻的具有生命力的经济。1949年4月21日,刘少奇在接见天津劳资双方代表时指出:今天中国资产阶级还处在年轻时代,正是发挥它的历史作用、积极作用和建立功劳的时候[2](P298)。由此,持否定论者认为,中国并不缺乏劳动力,而是缺少资本家;资本主义私人经济可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过早地消灭它们,对发展经济和改善人民生活十分不利。第二,在指导思想上存在纯粹社会主义的认识误区。在20世纪50年代乃至此后的20余年,无论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还是对农业和手工业个体经济的改造,党的领导人在指导思想上一直存在着社会主义“必须纯而又纯”的认识误区,追求“一大二公”的理想模式。把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截然对立起来,把过渡时期看成是迅速彻底地消灭一切非社会主义经济因素的过程。毛泽东曾明确宣布:通过社会主义改造,要使“资本主义绝种,小生产也要绝种”,“使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在六亿人口的中国绝种,这是一个很好的事,很有意义的好事。我们的目的就是要使资本主义绝种,要使它在地球上绝种,变成历史的东西。”[3](P198)通观古今中外的历史,任何社会的经济形式都不是单一的,尤其在当时刚刚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要让资本主义绝种只是一种脱离国情的空想。由此,持此论者认为,不承认除公有制外还有其他经济成分和经济形式,把社会主义设想成单一公有制,即纯粹的社会主义,必然导致在行动上对私营经济采取“一扫光”的过激政策。第三,用历史的方法来考察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则出现了历史与逻辑的明显冲突。从1953年到1956年,毛泽东多次说过要让资本主义绝种。可是,在1956年12月7日,毛泽东同民建和工商联负责人谈话时又说:“只要社会需要,地下工厂还可以增加,可以开私营大厂,订个协议,10年、20年不没收,华侨投资10、20、100年不要没收,可以开投资公司,还本付息。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4](P170)此后虽经反复,但60年代的割资本主义尾巴,结果是割而不绝;80年代以来,个体经济、特别是私营经济又获得了大规模的发展,理论思维的探索被历史的发展所否定,这正是有些学者否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理由。

      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理解理论探索的盲点和历史对逻辑思维的否定,从中得出符合规律的正确结论呢?我们认为:

      首先,政治原因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的决定因素。生产力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因素,但不是惟一的因素。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在人类历史的发展只在本质意义上、最终意义上体现,在历史的某一点上可能其他因素更具决定意义。20世纪50年代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正处在中国历史发展的特殊点上。当时社会主义生机勃勃、凯歌高奏,而整个资本主义世界还没有从它的种种危机、诸多社会矛盾以及战争的阴影中走出来。历史上惨遭各个帝国主义侵略的中国人民对资本主义感到失望和愤恨,不会赞成在中国搞资本主义,而对社会主义具有高度的热情、坚定的信念和必胜的信心。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突出成就,又极大地增强了广大人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既然确立了走社会主义道路,又认定搞资本主义没有前途,加上西方国家封锁禁运,社会主义国家大力援助,中国不能骑墙走第三条道路。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既有外在的压力,也有内在的动力,乃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从现实情况看,新中国的政权基础很不巩固,国际上西方国家虎视眈眈,国内在土地改革后的两极分化已经出现,城乡资本主义势力有日益扩大之势,危及新生共和国政权的基础。中国共产党不得不把巩固新生政权的任务放在突出的位置,必然对危及政权统治基础的私有制进行限制甚至消灭。因此,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就不能从纯经济的角度考虑,必须从政治的角度思考。苏联实施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也不是从经济角度考虑的,而是战争的迫切需要。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对新生的苏俄政权来说是必要的、合理的,但事实证明它是暂时的、救急的政策。中国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环境与苏俄相比具有某些相似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把它称为中国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

      其次,实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推行计划经济的必然要求。要说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合理的、必然的,则要说明计划经济在历史上的积极作用。计划经济的创始人列宁曾主持制定了《全俄电气化计划》,并于1920年在全俄苏维埃第八次代表大会通过,是苏联第一个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长期计划。斯大林把计划经济理论化、系统化,并从1927年开始通过制定国民经济的五年发展规划,把整个国家经济生活纳入到计划经济的轨道。计划经济在苏联创造了经济发展史上的奇迹,只用两个五年发展计划,其经济实力就跃居世界第二,欧洲第一。我国解放初期,由于受国际局势的影响,经济建设环境相对封闭,物资严重匮乏,形成短缺经济时代,国家必须大量投资搞建设。同时,国民经济生活比较简单,推行计划经济,有利于集中全国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统筹规划,进行大规模的国民经济建设,从理论上来说,计划经济与工业化时代是相适应的。事实上,计划经济在我国也产生了奇效。50年代我国仿效苏联模式推行计划经济,巩固了新生的共和国政权,壮大了国营经济的基础,这是所有问题的核心。而推行计划经济必然要求把私营经济纳入计划经济的轨道。对私营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当时整体经济环境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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