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共八大关于执政党问题的认识

作 者:

作者简介:
齐卫平 华东师范大学法律政治学院,上海 200062

原文出处: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中国共产党对执政地位的认识是逐步深化的。首次形成执政党概念是在中共八大会议上。这个概念明确起来具有多方面的历史原因。中共八大围绕着执政党建设的问题,阐述了许多极其重要的思想。这些思想对于理解和坚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化执政党建设规律的研究,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3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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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地看,中国共产党对自己执政党地位的认识是逐步加深的。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已经标志着党的执政地位的确立,但明确将执政党建设问题提出来是在党的八大会议上。江泽民指出:“党的八大,曾经对党执政后地位的变化和可能带来的问题从理论上政治上作过深刻的分析,要求全党同志必须谦虚谨慎,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防止脱离人民群众,经得起执政的考验。”(注:江泽民:《论党的建设》,中共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467页。)研究中共八大执政党意识的形成及其原因,有助于推进共产党执政规律问题的研究。

      一、中共八大第一次明确提出执政党的概念

      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执政权力的获得是历史形成的结果。在国民党政权败退逃离大陆,人民军队基本上解放全国时,中共在新中国国家权力构架中的地位事实上已经奠定,在国家权力构架重建中的领导身份事实上也得到其他各民主党派的认同。

      执掌政权本来就是党预定的奋斗目标,中共诞生后的第一个纲领就确定要“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注: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3页。)此后在革命实践中,夺取政权意识始终十分明确。如党的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纲草案》指出:“工人阶级必须取得政权方能将生产资料归之于社会公有,达到他最高的目的。”(注: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140页。)到了延安以后,毛泽东完成了他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构建,其中关于中国革命分两步走的观点,清晰地表达了民主革命胜利后共产党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地位。在革命即将胜利的前夕,毛泽东又明确地告诫说:我们已经到了快要执掌全国政权的时候了,全党必须认真学习一些新的东西和斗争本领,否则“我们就不能维护政权,我们就会站不住脚,我们就会失败。”他还指出:帝国主义和反动派对于共产党执政是不会甘心的,“他们站在一旁看,等待我们的失败。”(注:《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27、1481页。)这些情况说明,党对走上执政的道路早有心理准备,从思想上看,执政意识是清楚的。

      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共同纲领》的制定和新政府的构建,使党的执政地位完成了程序上的合法性要求,并获得了组织架构上的制度性保障。但是,事情并非如此简单。关于中共的执政地位,当时不仅各种文献没有作明确规定,而且人们思想上也不是清楚的。原因在于抗日战争胜利后,建国的方案有过曲折的变动。曾经酝酿并已成雏形的国共两党及其他民主党派组成联合政权的试验,因为蒋介石国民党的阻挠和破坏而流产了。其后建国模式的探索当然具有新的意义。1946年的旧政协会议与1949年的新政协会议,在性质及其达成协议的内容上是完全不同的。然而,由于新中国政权的建立采取的是多个革命阶级联合的形式,因此,可以说在大多数人的思想上,并没有一个执政党的概念。

      在建国初期党的文献中,一般都用“工人阶级的领导”作为正式的表述,有时加一个括弧“经过中国共产党”,基本不用执政党的概念。当时一些涉及党的领导、国家性质、发展前途等问题的提法都非常谨慎。如《共同纲领》中没有提社会主义前途问题,周恩来就有过说明:“应该经过解释、宣传特别是实践来证明给全国人民看”,“所以现在暂时不写出来,不是否定它,而是更加郑重地看待它。”(注:《周恩来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368页。)1953年12月,中共中央有过一个《关于目前政权性质问题的指示》,当时正值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时候,有同志作报告使用了“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提法。这个话并不错,中共八大以后就一直用这个说法,但当时中央认为目前宣传“不适宜”,会“引起许多民主人士的不安、不满和种种揣测,引起资产阶级的恐慌心理。”(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第682页。)建国初期很少直接强调共产党的领导大概就是出于同样的考虑。1954年9月15日,毛泽东在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注:《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350页。)得到大会代表的热烈鼓掌。同月2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作了间接的说明。该宪法的序言中写道:“我国人民在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伟大斗争中已经结成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5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第521页。)这事实上从法律上肯定了党的执政地位,但措词上还比较含蓄,仍然没有使用执政党的概念表述。

      明确提出执政党概念是在中共八大会议上。刘少奇向大会作的政治报告中指出:“随着革命的胜利和国家状况的变化,党本身的状况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党已经成为领导全国政权的党,在人民群众中具有很高的威信,”(注:《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63页。)并在报告中就执政党建设问题提出了要求。邓小平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更是集中阐述了执政党的问题。他指出:“党的情况所发生的最重大的变化,是党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处于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已经是执政的党,已经在全部国家工作中居于领导地位,”“执政党的地位,使我们党面临着新的考验”(注:《邓小平文选》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41和214页。)。修改后的中共八大党章也指出:“中国共产党已经是执政的党,因此特别应当注意谦虚谨慎,戒骄戒躁,”“鉴于党在国家和社会中的领导地位,党更加需要向党的一切组织和党员提出严格的要求。”(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第318页。)从建国以后的历史发展来看,这样明确地提出执政党的概念和形成执政党意识,中共八大还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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