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苏同盟破裂根源探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孙泽学(1961-),男,湖北京山人,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中国现代史研究;华中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唐年新(1979-),男,湖北松滋人,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主要从事中国现代史研究。华中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原文出处: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1950年2月,《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标志着中苏同盟关系确立,从此,两国进入了友好合作的新时期。但自苏共二十大起,中苏分歧产生并不断加剧,使两国走向对抗,导致同盟名存实亡。本文认为,苏联的大国大党主义与中国追求平等的冲突是同盟破裂的根本原因;中苏各自对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所导致的内政趋同与背离是同盟破裂的主要原因;国家利益和战略思想的冲突和对立是同盟破裂的直接原因;意识形态领域的争论是同盟破裂的催化剂。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3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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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829.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456(2002)05-0098-07

      建国前夕,毛泽东旗帜鲜明地提出了“一边倒”的外交政策。1950年2月,《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中苏同盟关系正式建立。赫鲁晓夫上台后,中苏同盟关系不断升温。1956年2月,苏共二十大召开,中苏两党间开始产生分歧。在诸多因素的作用下,两党、两国关系逐渐从友好合作走向疏远以致全面对抗,终使同盟破裂。

      一、苏联的大国、大党主义与中国追求平等的冲突

      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一直倡导建立党际、民族及国家间的平等关系并为此而不懈努力。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苏俄即发表宣言,宣布废除帝俄时代与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这是自近代中国以来所从未有过的,给当时的中国人以很大鼓舞。中国革命“以俄为师”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列宁领导的苏俄能平等地对待中国。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的过程中,无论是共产国际时代抑或是站在以苏联为首的民主阵营一边,都一直坚持独立自主,追求党际间的平等。斯大林和苏共在支持中国革命过程中,有时忽视党际间的平等原则,使中共饱受干涉之苦。对此,毛泽东颇有微词。

      新中国成立后,中苏在党际关系外又增加一层新的关系——国家关系。作为当时冷战格局中站在同一阵线上的两个大国,毛泽东希望中苏在党际和国家关系上平等相待。但苏共由于历史上形成的根深蒂固的大党主义、大国主义和缺乏平等观念的传统,在中苏同盟建立过程中,再度表现出来。当毛泽东访苏向斯大林提出废除1945年《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另订新约的要求时,斯大林起初借口不符合雅尔塔协定,有意推托,致使双方对话曾一度陷入僵局。后来虽作出让步,同意签订新约,但让中国再度吞下不平等的苦果。在斯大林的压力下,签订了秘密的《补充协定》,搞了东北和新疆两处势力范围,规定不准许第三国资本或公民在那里“活动”,组建有损中国权益的四个合营企业,要求以战略物资偿还贷款,且在数量上大大超过中国当时的生产能力,要中国接受不按国际惯例确定的有利于苏方的卢布与人民币的比价,以及在聘请苏联专家等问题上,苏方的要求都“带有明显的不平等性质”[1][p446]。尽管如此,毛泽东从新中国的全局利益考虑和构筑对外关系的基础,在某些问题上作了让步(注:1956年10月,刘少奇会见苏共中央领导人时指出:当时为了共同反对帝国主义,中国在某些问题上作了让步。参见韩念龙:《当代中国外交》,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30-31页。),中苏同盟得以建立。但对这些有损中国权益的不平等的做法,毛泽东一直耿耿于怀。后来他称这次莫斯科之行是“虎口夺食”。

      平等是同盟内党际和国家关系的敏感点。苏联上述损害中国权益的不平等做法,表明它没有把中国作为一个完全平等的盟友对待,这使双方宣传的“最亲密的兄弟般的关系”和同盟稳固性打了很大折扣。1954年赫鲁晓夫就预感到:我们“同中国人的冲突恐怕难以避免了”[2](p665)。苏联外交部后来在评估与新中国最初3年的外交关系时认为,中苏关系总的来说是成功的,但“我们也不能忽视其中的一些消极因素。这主要是指存在于两国关系中的那些损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和利益的某些条约和协定。例如禁止外国人进入新疆和满洲(1950年2月14日),建立中苏合资的股份公司,(不合理地)确定卢布和人民币的比价(1950年6月1日)等其他类似的协定。”“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置于从属地位的做法,严重地损害了中苏关系在完全平等、自愿和互信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3]正是不平等的因素侵蚀着同盟的基础。

      斯大林的后继者赫鲁晓夫意识到同盟间不平等的潜在危险性。上任伊始便“努力使我们的关系回到友好、平等的基础上来”,调整苏中关系,修复业已存在的裂痕,如提高驻华大使的级别,扩大对华援助规模,加强苏中在文化、科技领域和对外关系等方面的协作,在相互交往中尊重中方意见,照顾中方利益,在国际政治活动中与中国密切配合。1954年,赫鲁晓夫首次访华时与中国政府签订了一系列联合公报,决定苏联军队于1955年5月1日前从旅顺口海军基地撤退并将该地区的设备移交给中国;决定把中苏合办的四个公司中的苏联股份于1955年元旦前出售给中国。1956年5月,苏联又照会中国,废除强加给中国的《补充协定》,放弃其在中国东北和新疆的“势力范围”。从而解决了斯大林时期遗留的历史问题,把中苏同盟间的合作置于平等的基础上,使党际和国家关系达到历史的最高点。

      毛泽东是为中国的独立、自由、平等而奋斗的坚强斗士,认为平等是对外交往的基本原则。1949年4月30日,他以解放军发言人的名义宣布,新中国愿意在“平等、互利、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与外国建立外交关系,把平等作为新中国对外关系的基本准则之一,揭开了中国外交关系的新篇章。1956年9月,他在同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代表团的谈话中说:“自由、平等、博爱,是资产阶级的口号,而现在我们反而为它斗争了”。“我们自己曾是被欺侮的,知道受欺侮的滋味不好受。”[4](p260)他对斯大林“站在别人头上发号施令”很有看法[5](p626)。对米高扬来华时摆老资格、盛气凌人深表反感。八大会议期间,毛泽东、周恩来在与苏联代表的谈话中,都强调在国际共运中,兄弟党之间必须是平等的关系,而不应是父子关系。他们提出,要一个平等的兄弟党听从另一个兄弟党的话,服从另一个兄弟党的政策、策略和利益,跟着另一个兄弟党的屁股后面跑的坏习气、坏传统,是一种极为严重的不正之风[1](p607-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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