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帐”一词在《辽史》一书中出现多达40余次,它既是辽代的一个特殊词汇,也是辽史研究中的关键词汇之一。但元人修《辽史》时已不能对这一词汇作出全面而准确的解释,后世学者亦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这就为深入认识辽代的皇族以及辽代政治史带来诸多不便,甚至误解。因此,对这一词汇进行考证是十分必要的。 一 《辽史》对“横帐”一词的解释与后世学者的诸种解释 《辽史》一书不但频频使用“横帐”一词,而且还有多处对这一词汇的解释: 1.《辽史》卷45《百官志一》:“玄祖伯子麻鲁无后,次子岩木之后曰孟父房;叔于释鲁曰仲父房;季子为德祖,德祖之元子是为太祖天皇帝,谓之横帐;次曰剌葛,曰迭剌,曰寅底石,曰安端,曰苏,皆曰季父房。此一帐三房,谓之四帐皇族。”2.《辽史》卷73《耶律颇德传》:“旧制,肃祖以下宗室称院,德祖宗室号三父房,称横帐。”3.《辽史》卷116《国语解》:“横帐:德祖族属号三父房,称横帐,宗室之尤贵者。”4.《辽史》卷45《百官志一》:“辽俗东向而尚左,御帐东向,遥辇九帐南向,皇族三父帐北向。东西为经,南北为纬,故谓御营为横帐云。” 在以上的四种解释中,第一种解释是说横帐指耶律阿保机的后代;第二三种解释基本是一致的,意思是横帐指皇族中的三父房(注:关于这两种解释中所谓“德祖宗室(族属)号三父房”,葛华廷在《辽代“横帐”浅考》(《北方文物》2000年第4期。下引葛先生观点,均出自该文)一文中认为“德祖”为“玄祖”之误;刘浦江在《辽朝“横帐”考——兼论契丹部族制度》(《北大史学》8,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下引刘先生观点,均出自该文)一文中则理解为德祖之兄弟子侄,认为未必错误。);第四种解释不够直接、明确,容下文详考。这里的问题是,第一种解释与第二三种解释便产生了明显的矛盾。虽然第二三种解释所说的三父房,其中的季父房自然也包括了耶律阿保机的后代。但第一种解释又明确说横帐与三父房为“一帐三房,谓之四帐皇族”,将横帐与三父房划分得泾渭分明。因而这些解释前后并不一致,表面看起来明显为方枘圆凿。正因如此,后世学者便不得不对其确切含义和所指范围加以解释或考证,但迄今言人人殊,未能取得一致的看法。关于对其词义的解释,刘浦江先生总结为四种意见:宫帐东向说、黄帐说、特帐说、大帐说,刘先生赞成“特帐”说。关于其所指范围的主要意见,则可概括为以下几种。 1.太祖后裔说。魏特夫(Karl A.Wittfogel)、冯家昇认为:“横帐仅指太祖的后代。据契丹习俗,这一群体的帐篷东向,因而被称为‘横的’。”(注:《中国社会史·辽》,杨家骆主编《辽史汇编》第10册,台北:鼎文书局,1973年。)2.三父房族说。杨若薇认为,横帐指三父房族,不包括太祖后裔。孟父房称第一横帐,仲父房称第二横帐,季父房称第三横帐。太祖后裔居第一、第二、第三横帐之上,称作“大横帐”(注:杨若薇:《契丹王朝政治军事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22页。)。葛华廷认为:“辽代称‘横帐’者,并非是耶律阿保机的御帐,而是盂父、仲父、季父等三房”。3.六院部皇族说。蔡美彪认为:“横帐即六院部皇族帐”(注:《试说辽耶律氏萧氏之由来》,《历史研究》1993年第5期。)。4.两义说。陈述认为横帐含有两义:“(一)指帐。言横帐即御帐、御营,亦即太祖一系子孙之帐……(二)指谱。言横帐云者,犹之宗室谱、皇族家谱。太祖一系属之,三父房亦属之。”(注:《契丹舍利横帐考释》,《燕京学报》新8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5月。) 二 横帐含义考 上述《辽史》第四种解释,历来最易受到学者的质疑,但笔者认为这恰恰是理解横帐含义的关键之处。首先,《辽史》说“御营为横帐”,这里的“御营”,不能直接理解为“御帐”,也不能理解为不包括三父房的“皇室宫帐”。因为《辽史》作者刚言及御帐,不可能紧接着将同一事物改作他称。笔者认为,御帐是指皇帝之帐,而御营则指皇族之帐。关于这一点,可以从以下的事实中得到印证:据《辽史》卷1《太祖纪上》记载,在阿保机即可汗位之初,曾“诏皇族承遥辇氏九帐为第十帐”,而《辽史》卷45《百官志一》则云:“辽太祖有帝王之度者三:代遥辇氏,尊九帐于御营之上,一也。”一处云“皇族”,一处云“御营”,其意基本相同。其次,“横帐”的“横”字并非是指东向。辽俗尚左,御帐东向,但东向的帐篷决不仅有御帐而已。开泰五年(1016年),宋朝使臣薛映等所见“毡庐亦皆东向”(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88,大中祥符九年九月己酉。)。大康三年(1067年),宋朝使臣沈括所看到的情况,也是毡庐“悉东向”(注:沈括:《熙宁使虏图抄》,《永乐大典》卷10877。)。因此,以御帐东向而释之为横帐,理由并不充分。明了“御营”的含义,根据“御营为横帐”的记载,就完全可以这样说:横帐指呈东西方向的一组帐篷,而非指东向的一个帐篷。当然,如此解释“横”字,《辽史》中也还可以找到其他旁证材料。如《辽史》卷37《地理志一》云:“(上京)南城谓之汉城,南当横街,各有楼对峙,下列井肆。”又如辽朝礼仪制度中有“皇帝受册仪”,要求“文官六品已上位横街南,东方西向;武官五品已上位横街南,西方东向”;又有“车驾还京仪”,要求“前期一日,宣徽以下横班,诸司、閤门并公服,于宿祗候”(注:《辽史》卷52《礼志五》、卷51《礼志四》。)。显然,“横街”、“横班”的“横”与“横帐”的“横”,应具有相同的意思。另外,正如葛华廷所指出的,辽代契丹族并没有自己独特的经纬之说,所谓“东西为经,南北为纬”,当是《辽史》编修者制造的错误。 《契丹国志》卷18《耶律隆运传》云:“契丹横帐,犹宋朝玉牒所也。”这是针对“以隆运一族附籍横帐”所作的解释,然这种解释显与“附籍”一词有关,颇有望文生义之嫌。因为玉牒所为宋朝皇族谱牒的修纂、保存机构(注:参阅拙文《宋代皇族谱牒考述》,《历史档案》1999年第3期。),而辽朝横帐指修谱机构或指谱是没有任何旁证材料可证的。刘浦江认为“这句话反映了宋人对辽朝横帐的一种似是而非的理解”,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