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637(2002)06-0052-05 学术界对宋代婚姻观念问题的研究可谓由来已久,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有学者先后撰文进行讨论,并得出宋代婚姻不重门第、只重钱财的结论(注:据笔者所知,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的代表性论文,有张邦炜的《试论宋代“婚姻不问阀阅”》,载于《历史研究》1985年第6期;方建新的《宋代婚姻论财》,载于《历史研究》1986年第3期。)。从学术渊源上看,这些讨论基本上是以郑樵《通志》中所谓宋代“婚姻不问阀阅”的说法为前提而展开的,虽然领会了郑氏对宋代社会发展趋势的论断,却忽视了郑氏此论的另一番深意。笔者认为,只有对宋代婚姻观念作全面的、细致的考察,才能得出符合历史真实情况的结论。而这样做,至少必须认识到这样三点:一是必须对社会各阶层的婚姻观念加以研究,避免以少数代替多数,以个别代替全部;二是必须考虑到婚姻观念的空间差异性,避免以局部代替整体。三是必须考虑到婚姻观念的时间变动性,不同时期人们的婚姻观念也有一定的差异。基于这种认识,本文选择北宋世家大族这一群体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世家大族的择偶标准加以探讨,从一个层面回答宋代婚姻“不问阀阅”而问什么的问题。不妥之处,还望方家指正。 在讨论世家大族的择偶标准之前,有必要首先交代世家大族的涵义。所谓世家大族,简而言之,就是指那些数代蝉联、官宦满门的著姓大族,这些家族在朝廷和地方社会中都拥有较大的势力。由于世家大族具有较高的政治社会地位,其婚姻观念和婚姻行为也就代表着宋代上、中层社会的婚姻观念。 笔者在对北宋世家大族有关婚姻资料进行爬梳整理后,发现这些家族在缔结婚姻关系时,基本上遵循以下两个择偶标准。 一、“择门户,问家法,不问富也” 众所周知,唐宋时期,中国社会历史发生了深刻曲折的变化,在经济发展和制度变化的双重因素的驱动下,秦汉魏晋时代的某些特征正逐渐消褪,传统社会已开始了某种结构性的变迁。但是,这并不是说,传统的社会结构和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质的变化,与封建等级制度同生共长的门第观念仍然十分流行,婚姻当中的家世观念、门当户对的原则仍占有支配地位,婚姻重门第仍然是大部分家族笃守的信条。 从各种文献记载上看,北宋世家大族基本上以门第相当作为男婚女嫁的前提。如安陆李惟清家族,“婚嫁皆择门户,问家法,不问富也”(注:黄庭坚:《山谷外集》卷8,《承议郎致仕李府君墓铭》。)济南李荐家族,“以家法名世,非礼法之族,莫敢通姻”(注:李荐:《济南集》卷7,《李母王氏墓志铭》。)。王举元家族在为女儿选择配偶时,“慎择名族良士,以为之配”(注:杨杰:《无为集》卷14,《故王夫人墓志铭》。),最终将女儿嫁给奉议郎赵君章。 处于最高社会地位的宰辅家族,在为子女择偶时更是注重门第,甚至可以说,婚姻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方家族是不是“令族”、“华族”、“仕族”。如韩琚娶李忠恕之女,在于李氏“出于名族”(注:韩琦:《安阳集》卷46,《三兄司封墓志铭》。);程琳五女,“皆适良族”(注:欧阳修:《欧阳文忠公集》卷21,《镇安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程公神道碑》。);包拯二婿,“皆士族佳器”(注:张田:《宋故永康郡夫人董氏墓志铭》,安徽省博物馆藏拓片。);胡宿女,“皆适士族”(注:欧阳修:《欧阳文忠公集》卷34,《赠太子太傅胡公幕志铭》。);韩璩四婿,“皆闻人材彦,士族钦属”(注:韩琦:《安阳集》卷48,《故安康太君陈氏墓志铭》。);韩综女儿,“所从皆名族佳士”(注:张方平:《乐全集》卷39,《朝奉郎刑部员外郎韩君墓志铭》。);欧阳修“孙女七人,皆适仕族”(注:苏辙:《栾城集》卷23,《欧阳文忠公神道碑》。)等等。所有这些表明,以门第择婚,已成为大多数宰辅家族的共识。 如果我们细究一些宰辅家族的姻亲网络,就会发现,宰辅家族的婚姻大都以门第为基础。试举数例: 宋城蔡氏“世以明经仕进”(注:张方平:《乐全集》卷40,《宋故枢密直学士赠尚书礼部侍郎蔡公墓志铭》。),蔡挺祖父蔡陟在宋真宗朝以吏能闻名,仕至国子博士;其父蔡希言官至泗州军事推官。蔡家也算得一个有地位的家族。正因为这样,蔡挺才娶了礼部侍郎王涣的女儿。当时,王家“
以显盛,才如伯庸,文如原叔,
进联起”(注:朱长文:《乐圃余稿》卷10,《宋故汝南郡夫人王氏墓志铭》。),与蔡家的社会地位基本相等。 范雍女儿嫁给韩亿第四子韩绎,就在于韩、范二家“婚姻敌耦”(注:刘攽:《彭城集》卷39,《金华县君范氏墓志铭》。)。韩家固然“宗族布列,侍从台阁,冠冕之盛,本朝第一”(注:韩维:《南阳集》卷末,《行状》。),范家“自忠献公在仁宗朝入陪枢衡,出秉旄节,有勋劳于王室”,“世推以为盛族”(注:范纯仁:《范忠宣集》卷16,《范大夫墓表》。),两家的社会政治地位几乎相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