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鉴赏过程论

——中国现代文艺鉴赏理论述评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文刚(1959-),男,湖南安乡人,常德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执行主编,副教授。常德师范学院学报编辑部,湖南常德 415000

原文出处:
福州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文艺鉴赏过程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即直觉感悟阶段、体验理解阶段和认识评价阶段。在整个鉴赏过程中,又渗透、交织着注意、感知、想象、通感、情感、理解等多种心理因素。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3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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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321(2002)03-0083-05

      文艺鉴赏过程的研究,涉及到审美认知活动,也伴随审美认知活动的各种心理因素。虽然人们由于切入问题的角度不同,导致了对鉴赏过程的阶段划分及表述上的差异,但都是立足于人类的认识规律并结合鉴赏中的审美心理来探讨文艺鉴赏过程这一理论问题的。

      一、文艺鉴赏的过程

      文艺鉴赏作为一种审美认识活动,鉴赏主体对客体的鉴赏过程就得接受一般认识规律的制约,即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在这个过程中渗透、交织着丰富多样的心理活动。因此学者们把文艺鉴赏的过程一般概括为三个阶段,即直觉感悟阶段、体验理解阶段、认识评价阶段。

      1、直觉感悟阶段。文艺鉴赏是从对艺术形象的感知开始的,鉴赏者首先获得的是一种审美直觉。有的学者分析了审美直觉及其特点,认为审美直觉是指人们在审美活动或艺术鉴赏活动中,对于审美对象或艺术形象具有一种不假思索而即刻把握与领悟的能力,使人聚精会神地观赏它,全身心沉浸在审美愉悦之中;而审美直觉的特点就是直观性和直接性,即艺术欣赏必须亲身去感受和领悟,在感性直观中得到艺术的享受,而且常常在一瞬间完成,无须通过逻辑判断或理性思维[1](P246-248)。

      在审美直觉中,兴趣和注意是两个重要的心理因素。要鉴赏文艺作品,必须首先对文艺鉴赏活动本身感到是一种需要,从而引起鉴赏的兴趣。文艺鉴赏的兴趣因人而异,但又受到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有了兴趣,就会主动、自觉地去鉴赏文艺作品,这时就要发挥注意的心理功能,对文艺表象进行仔细的体会和玩味。如果兴趣起始于需要,那么注意则起始于兴趣[2](P84)。

      直觉领悟阶段主要是对艺术对象的形式美的直觉观照和把握。艺术产品的形式既不同于物质产品的形式(实用性特征的物质显示),也有别于科学产品的形式(思想的直接现实),它是由一定的物质材料构成,又以“暗喻”的方式表达某种特定“意味”的符号系统。因此能否感知艺术形式的美,就成为了最终能否把握形式所暗喻的“意味”的前提条件和决定性因素。没有对于艺术形式美的直觉和感受,就不可能进入艺术鉴赏。而在对艺术形式美的感悟和领略中,视、听感官起着重要的作用[3](P456)。

      艺术活动中的这种直觉性是客现存在的,但也不能过分夸大它的作用,甚至给它罩上唯心主义的神秘色彩,像西方美学家克罗齐等宣扬的“直觉说”那样,从根本上否定了理智在艺术表现和审美中的作用。实际上文艺鉴赏和其他审美活动一样,在直觉观赏中必然内在地渗透着理性的内容。这就是鲁迅先生所说的:“功用由理性而被认识,但美则凭直感底能力而被认识。享乐着美的时候,虽然几乎并不想到功用,但可由科学底分析而被发现。所以美底享乐的特殊性,即在那直接性,然而美底愉快的根柢里,倘不伏着功用,那事物也就不见得美了。”[4](P63)

      实际上审美直觉所获得的是一种“艺术初感”,即最初得到的艺术感受。在对艺术形式美的感悟中,初感是宝贵的,它既给人新鲜敏锐的感受,又使人获得一种审美愉悦。但是,“初感虽然敏锐,却不一定准确和全面,甚至还会有错觉。因此在抓住某种初感之后,不仅要对此反复玩味,还要结合对整个作品的全面感受,统一进行思考,才能使敏锐而隐约的初感转化为准确而深刻的欣赏。”[5](P173)

      2、体验理解阶段。体验理解阶段就是审美再创造阶段。体验与理解,是指通过再造想象等一系列心理机制,对文艺表象进行完形感知,使文艺作品中所反映的生活情景全部再现出来,而这种再现又是依据鉴赏主体的期待视野来进行的,因此不是对作品情景的简单还原,而是对作品内容的深层次的理解[2](P85)。在艺术鉴赏活动中,审美直觉阶段主要是艺术作品怍用于鉴赏主体,整个心理活动相对处于被动状态,体现为一种感性直观的审美感受:而审美体验阶段则主要是鉴赏主体反作用于艺术作品,整个心理活动处于一种主动状态,体现为一种积极的审美再创造活动[1](P253)。

      在体验、理解阶段,包含着丰富的心理活动。有人认为其中有两个突出的心理特征:一是表象的分解与完形,二是与作者情感的共鸣[2]。还有人认为在这一阶段想象、联想和情感等多种心理因素异常活跃,因为艺术作品中的形象还只是一堆材料,需要鉴赏者展开想象与联想的翅膀,才能将其组织成生动的艺术形象;而体验的世界也就是情感的世界,在想象和联想的推动下,审美情感会越来越强烈、深刻[1](P255)。丰子恺在《艺术的鉴赏》一文中将鉴赏的过程分为五个阶段,列在第一阶段“感觉”之后的是“感情”和“感情移入”[6],这二者谈的都是欣赏者体验与理解中的情感因素,可以归并在一起。丰子恺把感情分为材料感情、形式感情和内容感情三种,认为“三者合为一体,叫做美的感情”;而感情移入艺术中,变成了艺术的感情,“二者相融合,而发出艺术鉴赏的最高调”[6]。

      体验、理解阶段,被有的学者分解为“理解—耦合”和“想象—超越”两个阶段。理解活动是在对艺术产品感知的基础上,借助过去经验系统的帮助,通过与对象的反复耦合,达到对对象的各种关系和性质的更为深刻的把握;想象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心理活动在当前感知的对象之外,通过改造记忆表象和对过去经验中已经形成的暂时联系的重新组合,在头脑中创造出新的形象,从而实现对意象的“超越”[3]。

      3、认识评价阶段。对于一般的欣赏者来说,在体验和理解中得到艺术的享受和审美的愉悦就基本上完成了对艺术作品的鉴赏。然而文艺鉴赏的最高境界应该是在直觉和感梧、体验以及理解的基础上,上升到对艺术作品的认识和评价。正如有的论者指出的,在文艺作品中,感性的东西是经过心灵化而非原生态的,那些形象融进了艺术家的主观情感和思想,所以鉴赏者要对之进行理性思索和评价[7](P214)。王朝闻指出,不承认审美活动的认识作用,把欣赏与批评对立起来,绝对地排斥认识作用,是不对的,“在一定的意义上讲,欣赏也是一种认识。审美判断既是一种判断,能离开认识吗?何况艺术作品不仅给我们提供了美丑,而且给我们提供了有关是非、善恶的认识对象”,“认识越深入,就更有审美的愉快”[8]。有人认为,在此阶段鉴赏者脱离前此阶段的“物我两忘”状态,跳出意象的情感氛围,以一种比较客观的态度把艺术作品放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政治背景和文化环境中进行考察,并对艺术作品反映现实生活的真实性和典型性、所表达的思想情感的倾向性和深刻性,以及所建构的符号系统的艺术性等作出正确的判断和评价[3](P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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