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H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263(2003)03-0091-13 0.引言 0.1 本文将动作过程状态和事件过程状态的语法表现看成同一个大范畴,并使用“情貌”(pan-aspect)来概括以北京话的“了”作参照系,将汉语各方言的相对应表现作类型比较,并把与“
”相对应者标为A1(或称中置形式),与“
”相对应者标为A2(或称后置形式)。如果二者不分,则只用A来表示。 0.2 关于功能义,我们发现对应于北京话“
”和“
”的其他方言形式,其功能义也均大致相同或近似,本文以“达成”概括这两种位置的意义(解释请看§1)。文中以“A1-A2”表示A1和A2都有的系统,以“-A”表示只有后置形式。 0.3 本文就达成情貌的方言表现作共时的比较,一般不涉及历时的课题和亲属语言。至于表示结果(完了)的补语成分,本文一般也加以回避。 0.4 由于材料较多,不得不删除大部分例句。有些材料有明显的问题,因此也只能删去(如四川西昌)(注:这些材料大多来自《汉语方言语法类编》[1]。)。 一 关于情貌及其表现的一般讨论 1.1 体貌概念的再认识。体貌或体(aspect)的概念产生自印欧语,是对主要使用屈折手段表现动词过程的一种范畴概括。其所指为二:一是使用屈折手段,一是表达动词的过程状态。前者可以扩大理解为使用以规则性作为主要特点的固定语言形式;后者则可扩大理解为表达不限于动词的广义的过程状态。事实上对aspect的使用确实是沿着这条理解路线发展的。对于汉语可以理解为:其一,用来表达语法意义的形式可以是广义的,形式应当服从于意义;其二,“过程”可以是广义的,凡有过程,就存在过程的状态,动作、事件、状态与变化都有过程,相加起来就是本文所用的“情貌”,即“泛体貌”。 1.2 就“过程”在语句中的表现而言,可以理解为几个层次:动词/谓词意义上的过程,述语/动补组合意义上的过程,谓语/动宾组合意义上的过程,以及小句/句子意义上的过程。我们既可以从动作行为角度把它们看作由小而大的几种“动词语”,也可以从命题角度把它们当作从大到小的几种“谓语”。其状态应当也可在该层次上表现。这几种过程实际上汉语中表现为两大方面或层次,一是谓词和述语组合,即动词和形容词以及与谓词或介词所形成的充当述语的组合(如:看完、哭红、踢进、拿出来、放在)所表现的过程;一是谓语或小句/句子所表现的过程。前者表示的是动作行为以及扩大为结果变化的完整过程的达成;后者表示的是事件的形成和变化,即在当前时点下事件状态的达成。我们以“情貌”来概括这两种过程,前者可以沿用一般的名称“体/体貌”或另称为“动貌”(一般意义上的aspect)(注:近来有的论文[2]把“体”专指与时间有关的过程状态,“貌”则指与时间无关的过程状态。本文不拟采用。),后者则可以称为“事貌”(也许可以译为event aspect)。上述这4个层次,可举例如下: 1)他打了三只兔子。(体貌/动貌,述语/动词层的情貌) 2)他打死了三只兔子。(体貌/动貌,述语/动结式层的情貌) 3)衣服大了一点。(体貌/动貌,述语/形容词层的情貌) 4)他打兔子了。(事貌,谓语/单句层的情貌) 5)老爷子今年七十岁了。(事貌,谓语/单句层的情貌) 6)昨天我输他赢了。(事貌,单句层的情貌) 7)我输了,也不会让他赢。(事貌,小句层的情貌) 8)他能打野鸭,还能打兔子了。(事貌,复句层的情貌) 1.3 汉语助词“了”的几个值得注意之点: 1)“
”在一般所说的汉语(普通话,也就是指北京话)中所表示的有时并非纯动词范围的动作过程,而是表示某些具体事“例”(special)的动作和变化的过程。例如:“我看了书”不能成句,必须说“我看了一本书”、“我看了三个小时的书”、“我看了一下书”才能成句,这里的“了”是涉及具体数量的;或者必须说“我刚才也看了书”、“我在家里看了书”(指具体的某“书”),否则也不能成句。显然,“
”并非只与动词相关。它表示的并非笼统的动作的过程,而是针对具体事“例”中具体动作段落的“达成”。(注:太田辰夫很早就提出“实现”义的解释:(现代汉语和近代汉语的“了”)表示“动作·状态の到达または(并且/或)实现(叙实语气)”[3]p384-385,387,现代汉语中表示“动作の完了の实现”(态+叙实语气)”;[3]p386之后刘勋宁更明确地提出了该术语。[4]本文认为“达成”可能更有利于解释。)至于“事例”,当然都是有数量的或有具体时地情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