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NP+的+VP”结构的重新认识

作 者:

作者简介:
陆俭明 北京大学中文系 100871

原文出处:
中国语文

内容提要:

“NP+的+VP”结构是指“这本书的出版”、“春天的到来”、“她的走”和“长城的伟大”、“柠檬的酸”这样一类结构。本文在介绍、分析汉语语法学界对这种结构的分歧意见的基础上,依据以乔姆斯基(N.Chomsky)为代表的形式语法学理论中的“中心词理论”(head theory),对这类结构提出了一种新的分析思路,认为这种结构实际是由主谓词组中间插入“的”所形成的名词性结构。文章还对比说明了主谓词组加“的”所形成的两种名词性“的”字结构(“的”加在主谓词组后所形成的“的”字结构以及“的”插在主谓词组中间所形成的“的”字结构)的异同。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3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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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现代汉语中存在着“这本书的出版”、“春天的到来”、“她的走”和“长城的伟大”、“柠檬的酸”这样一类“NP+的+VP”结构(VP包括动词和形容词,下同),汉语语法学界都认为这是名词性偏正结构。曾有一段时间,这类结构引起了汉语语法学界的热烈讨论。讨论的焦点有两个:

      第一,这些结构里的“出版”、“到来”、“走”和“伟大”、“酸”仍然是动词或形容词呢还是名词化了;

      第二,这类结构是否跟布龙菲尔德(L.Bloomfield)所提出的向心结构(endocentric construction)的理论相悖。

      意见当然不一致。

      一种意见认为,这类结构里的“出版”、“到来”、“走”和“伟大”、“酸”仍是谓词,布氏的理论需修改。(朱德熙,1961a、1984)

      一种意见认为,布氏的理论无需修改,这类结构里的“出版”、“到来”、“走”和“伟大”、“酸”已经名词化了(即所谓动词、形容词名词化)。(施关淦,1981、1988;胡裕树、范晓,1994)

      一种意见认为,这类结构里的“出版”、“到来”、“走”和“伟大”、“酸”仍是谓词,布氏的理论也无需修改;而所以会出现这种似乎矛盾的现象,是由于存在着“汉语词类和句法成分的错综对应关系以及名词谓词和主语谓语同指称、陈述的错综对应关系”的缘故。(项梦冰,1991)

      我们觉得,上述三种意见都缺乏解释力和说服力。

      第一种意见,不好解释这样一些问题:为什么中心语是谓词性的,而整个偏正结构会呈现体词性?整个结构的体词性是由什么决定的?如果我们把整个结构的体词性说成是由偏正格式造成的,那么将会陷入循环论证之中。再说,说布氏的理论要修改,这要有足够的语言事实为根据,光凭汉语“这本书的出版”、“春天的到来”、“她的走”和“长城的伟大”、“柠檬的酸”这样一类结构的情况还不足以动摇布氏理论,如果硬要根据上述结构的情况对布氏理论进行修改,可能会引发更多的问题,将会付出很大的代价。

      第二种意见,说这种偏正结构里的谓词名词化了,其理由是,那谓词不能再带“体貌成分”、不能再带补语、宾语,因此谓词性减弱了。这种看法是站不住的。作为某一类词里的某个具体的词,它当然会具有它所属词类的各种语法功能,但当它进入某个具体的语法位置后,我们没有理由再要求它具有它所属词类的所有语法功能。譬如一个及物动词(如“吃”),它一旦带上补语后(如“吃快了”、“吃得很饱”、“吃不完”等),就不可能再带上宾语,再带上“了、着、过”一类体貌成分,不可能再重叠,它本身不可能再直接受“不”的修饰,等等。我们能据此认为那带补语的及物动词(如“吃”)改变词性了吗?事实上,在现代汉语中,即使像“春天的到来”这种结构里的“到来”的情况也不少见。例如,“所看的”、“所做的”里的“看”、“做”同样不能再带“体貌成分”,不能再带补语、宾语,不能再重叠,可是没有人认为其中的“看”、“做”的谓词性减弱了,更没有人认为其中的“看”、“做”名词化了。

      第三种意见难以自圆其说。我们知道,所谓“汉语词类和句法成分的错综对应关系以及名词谓词和主语谓语同指称、陈述的错综对应关系”,是说在汉语里,不像印欧语那样,名词只能作主宾语,动词只能作谓语,形容词只能作定语或补足语;而是名词、动词、形容词在作主宾语、作谓语、受定语修饰等方面从句法层面看是基本一样的。如果承认“汉语词类和句法成分的错综对应关系以及名词谓词和主语谓语同指称、陈述的错综对应关系”,就得承认“这本书的出版”、“春天的到来”、“她的走”和“长城的伟大”、“柠檬的酸”这样一类结构里的“出版”、“到来”、“走”和“伟大”、“酸”仍是谓词性的,而这又势必跟布龙菲尔德所提出的向心结构的理论相悖。

      我们想,能否换一种思路来考虑这个问题。我们觉得不妨可以运用以乔姆斯基(N.Chomsky)为代表的形式语法学理论中的“中心词理论”(head theory),来对这类结构进行再分析,再认识。

      二

      以乔姆斯基为代表的形式语法学理论中的所谓“中心词”,跟我们汉语传统语法学里所说的“中心语”不是一个概念,传统汉语语法学里的“中心语”是指修饰性偏正结构里受修饰语(定语或状语)修饰的那个句法成分,如“高大的建筑物”、“慢慢儿说”里的“建筑物”、“说”。而形式语法学理论中的所谓“中心词”是指某种结构里要求与之在同一个结构里共现的、其他成分都从属于(subordinate)它的那一个成分。(参看Hudson,1987)具体说,有一个短语结构XP,如果其中所含的句法成分A的语法特性决定了整个XP的语法特性,那么A就被看作是XP的中心词。按照中心词的渗透性原则(percolation principle),中心词的语类特点会渗透到其所在的母节点,因此,当我们知道某一个中心词是名词性语类(标记为[+N]),那么就可推知,其所在的母节点也属于名词性语类([+N])。

      按照上述中心词理论,来考虑、分析“这本书的出版”、“春天的到来”、“她的走”和“长城的伟大”、“柠檬的酸”这样一类“NP+的+VP”的结构,我们觉得可以提出如下的新的认识:

      “NP+的+VP”是名词性结构,但不是偏正结构,而是由结构助词“的”插入“NP+VP”这种主谓词组中间所构成的另一类“的”字结构。

      上述分析与认识跟传统的分析与认识有相同点,有不同点。相同点是都认为“这本书的出版”是名词性结构。不同点是:

      第一,对整个结构性质看法不同。按传统的分析,这类结构是“定-中”偏正结构,中心语由谓词(动词或形容词)充任;按现在的分析,这类结构是一种名词性的“的”字结构,这种“的”字结构是由结构助词“的”插入一个主谓结构中间所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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