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H1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263(2003)02-0063-09 一 研究对象和领域 1.1 对象 实词意义经虚化而衍生出语法意义,表明从词汇领域跨越到了语法的领域(A),这种现象就是典型意义上的“语法化”现象,是语法化的狭义内容。广义地说,语法化还包括语法意义的再生现象,即词在虚义水平上的意义演变活动,一方面可以是由不太虚向更虚义变化(B),孙朝奋[1]、江蓝生[2]都指明了这一点,另一方面,演化前后的意义差不多处在同等虚灵的层次上(C),主要见于多义连词、语气词等。A、B构成语法化的主体,所以“虚化”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语法化”的同义语。从国内语法化研究成果的数量和规模看,最多是以A为对象的研究,其次是以B为对象的研究,以C为对象的研究成果最少,以C为研究对象的如马清华。[3,4]沈家煊曾把“短语或词组逐渐凝结为一个单词的过程,即短语的词汇化”也纳入语法化的范围,但未成为主流观点,也几乎没有出现过这方面的相应成果,[5]他后来修正说,“语法化也就是实词虚化为语法标记的过程。”[6]石毓智把句法结构的演变也纳入语法化研究范围,使“语法化”变成一个大而无当的概念,造成和整个历史语法学研究对象的重合,笔者不赞同这种处理。[7]所以说白了,“语法化”其实就是“语汇语法化”的缩略说法。 对语法化现象的观察有微观和宏观两个层次:在微观层次上,要对每一个虚词作出深入细致的个例研究,因为虚词是高频封闭类,每一虚词的语法特点不同,都对完善语法理论、指导语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在宏观层次上,语法化研究一要将孤立的个例研究提升到对整类句法语义范畴或整个词性类别的研究高度,研究其兴替、调整的机制,并作出解释,[8]二要置放在词汇更替的大背景下来看(参二)。 1.2 理论领域及其成果 语法化研究的理论领域有三个:(1)语法化诱因与机制,(2)语法化阶段与表征,(3)语法化轨迹与时间表。前一项也可泛称“语法化机制”,后两项合称“语法化过程”。语法化机制是语法化研究开辟的新领域,换言之,现代意义上的语法化研究时代的开始,以对语法化机制的特有关注为标志。相比之下,语法化过程属于比较传统的研究领域。 我国词义虚化研究虽然起步很早,但多关注语法化过程,对语法化机制谈不上有什么系统研究的目标。上世纪80年代开始,研究开始进入有意识的宏观探讨阶段,黎运汉[9]着重探讨虚化过程,解惠全[10]着重探讨虚化机制,但在当时都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随着功能语言学对解释因素的普遍强调,我国的虚化研究也逐渐在描写基础上寻求解释。梅祖麟说,“描写不是解释。所谓解释,一则是要把需要解释的现象和其他的类似的现象连贯起来,二则是要说明以前没有的结构怎么在那时期产生。”[11]解释的结果应进一步归纳、抽象,才能上升为理论,由于缺乏后一步工作,个别深入细致的具体研究论文虽闪现过与现代语法化理论一致的学术思想,但终未能上升到普遍理论层次,不得不将理论发明权归于西方学者。如蔡镜浩[12]说,南北朝时“看”由测试义动词向语助词虚化,先是后置于其他测试义动词,构成连用式,然后由它逐渐失去动词性,开始向语助词的过渡,其间经历了一个难以断言“看”是动词还是语助词的阶段。此处所说的两可阶段与“虚化语义链”理论(参下)完全合拍,而后者是1994年才介绍到我国的。从九十年代初开始,我国的虚化研究在国外理论带动下发生巨大质变,上升到了语法化这个更高的层次,将系统探讨语法化机制作为富有创意的研究目标,在语法界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首先是1994年沈家煊[15]和孙朝奋[1]几乎同时分别在《外语教学与研究》和《国外语言学》上发表文章,发布了国外语法化研究的理论总况和最新成果,适当表明了自己的看法。时隔不到一年,刘坚、曹广顺、吴福祥[13]在《中国语文》发表文章,立足于国外已有理论和国内汉语研究基础,从理论高度对汉语语法化机制进行了抽象归纳的首次尝试。这三篇文章共同构成我国语法化研究的理论宣言。沈家煊1998年补充介绍了国外又一本最新语法化著作的有关理论,为渐成热点的语法化研究添加了助进剂。[6]四篇文章的理论框架内容成为后来中国语法化研究的基本指导性理论,值得语法化研究者特别注意。其他一些学者的论文也有若干理论补充。可以说,我国现代意义上的语法化研究是从1994年开始的。2001年秋,在天津召开了首届汉语语法化问题国际学术讨论会,20多位国内外学者参加了会议,表明语法化已成语法学者关注的一个焦点。 “语法化机制”(注:这一术语目前在使用上比较笼统含混。石毓智、李讷[7]分析汉语时体标记的诞生机制时,是在最广的意义上操作,包括语法化实现的条件,语法化阶段及其相应表征;沈家煊[6]则在更窄的意义上使用这一术语,大致同“语法化方式”;石毓智、李讷[7]第22章所谓“诱发语法化的两个机制”则意味着机制本身就是诱因。洪波(《论汉语实词虚化的机制》,载郭锡良主编:《古汉语语法论集》,语文出版社,1998年)认为语法化机制是能引起语法化现象发生的因素,显然把它等同于诱因,但它又认为这个意义上的语法化机制跟语法化条件不是一回事,因而出现“以句法结构为条件,以句法意义为机制”诸如此类的表述,比较令人费解。)在狭义上指语法化方式,广义上还包括语法化的诱因,诱因和方式常有大致对应的关系,所以它们可划归同一研究领域。诱因的解释任务是说明为什么(why),其成果可用以预测后一步的语法化方向。徐烈炯在其著作《语义学》序言中说,科学意义上的词义变化的研究应能说明过去词义为什么变化,预测未来词义怎样演变。[14]用这一论断来衡量,语法化研究把词义演变的研究朝科学目标推进了一大步,因而是语法历时研究的一个划时代革命。虽然预测是语法化研究期望达成的一个目标,但根据条件不一定都能推出或预测到正确的结果,如“爱/NP”泛化到“爱/VP”,仍停留在动宾结构阶段,而“想/NP”泛化到“想/VP”,则很快从动宾结构发展为状中结构,比较“爱/看”和“想/看”,不能因为“爱/看”跟“想/看”在组合及其结构的来源上相似,就说“爱/看”也可像“想/看”那样分析作状中关系。这是共时分析给语法化的一点启示。布拉格学派重要继承人雅各布逊曾指出,对变化的解释必须是有目的的,要根据结果,(注:事实证明,从果到因的回溯推导法在语法化研究中是有效的,比如,语法化的结果很多都在一定句法位置上实现,这种语法化肯定与句法位置有关,词汇语法化的目标是演化为功能词,而功能词是封闭词类,封闭词类使用频率必然比开放词类高,语法化肯定也与使用频率有关,确实如此,郭小武(《古代汉语极高频字探索》,载《语言研究》2001年第3期)分析了古汉语极高频字后指出,封闭性强的词类一般总对应于极高频的词类,高频词类一般也总是虚的,总是语法要点的最重要承担和体现者,斯瓦西里语也有同样的统计分析结果(沈家煊1994)。)不要根据原因。[15]我们赞同在对由结果推出的原因作一定归纳后,再把它们作为条件来预测结果。(注:如石毓智、李讷[7]等。)引进或国人研究而得的语法化机制理论,归纳起来主要有:(1)解惠全[10]指出,实词虚化要以意义为依据,以句法地位的固定为途径。(2)孙朝奋[1]谈到,“上下文诱发新解释、重新分析(注:黄晓惠(《现代汉语差比格式的来源及演变》,载《中国语文》1992年第3期)最早借用“重新分析”这一范畴。)、词义自身特点”是诱发语法化的因素。(3)刘坚、曹广顺、吴福祥[13]提出,诱发汉语词汇语法化的四个因素是“重新分析、句法位置变化、语境影响(注:主要指句法环境。)、词义变化(注:孙朝奋[1]曾在关于“词义自身特点”这一诱发因素时说,“值得注意,虽然虚化是由上下文的语境诱发的,话语起了很大的作用,但虚化不能说是源于话语,而应说虚化的先决条件是一个实词的词义本身。因为虚词一般都是语义具体的基本词汇的变体。某些涉及基本概念范畴的语言,在特定的语境中,其非焦点义成了主要的意思,久而久之,通过约定俗成,经过比喻引申,导至词性发生类变。”也许出于与此说同样的考虑,刘坚、曹广顺、吴福祥[13]也把“词义变化”作为语法化诱因之一。)”。(4)沈家煊[6]介绍了“隐喻、推理、泛化、和谐、吸收”五种虚化机制。(5)石毓智、李讷[7]介绍并结合汉语论述了“类推、重新分析”这两个诱发语法化的机制。(6)刘丹青[16]提出“叠加”机制。张谊生[17]是全面运用以上大部分新范畴分析汉语语法化现象的典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