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引论 现代汉语里单独的“这”、“那”或由“这”、“那”后边加其他成分构成的词(注:主要有如下一些:这/那、这会儿/那会儿、这儿/那儿、这里/那里、这么(办)/那么(办)、这样(办)/那样(办)、这么样/那么样、这么(大)/那么(大)、这样(大)/那样(大)。),研究者至少达成了如下三点共识:1)属代词类;2)两者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指代系统;3)“这”、“那”分别用于近指和远指。根据对一定量的语言材料的考察,我们认为,1)、2)两点是站得住的(注:第一点属于词类划分的问题,有的人将其划归“代词”大类,有的人将其划归“指代词”大类,但“这”、“那”两个系列作为一个独立的小类,称为“指代词”或“定指指代词”。第二点,下列两个例子可以用来说明: a.[人家]不图这,不图那,就图你是个八路军干部,人品好。(袁静) b.而你由于世界观没有改造好,“按倒葫芦起来瓢”,才总是犯这样那样的错误。(邵燕祥) a中的“这”、“那”相加指全部条件,b中的“这样”、“那样”相加包括了全部的错误。),第3)点却是不准确、不全面的。 提到“这”、“那”两个系列词语差别的语法著作,一般都只是拿“近指”、“远指”两个概念说明它们之间在语义关系上的对立。这里边存在两个问题:1)“近指”、“远指”的概念本身是含糊的、笼统的,使用这两个概念的全部意义只在于指出了“这”、“那”两个系统具有一种高度抽象的对立关系;2)没有考虑到语言使用时的引申现象。就像其他一些语言单位一样,“这”、“那”两个系统之间的对立,在实际语言中也不可能一成不变地只有远近的差别,也会延伸、转移。这就像实词,除了本义之外,往往还有引申义。事实上,“这”、“那”之间的差别早已不再局限于远近的对立了。 语言的比较(包括不同语言单位的比较和相关语言现象的比较),实际上就是特征的比较,而几乎所有的语言单位和语言现象往往都不是只具有一个特征,而是多特征的。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对比之前,必须找出它们的全部特征,至少是主要的特征,只有这样,对比的结果才可能达到准确、全面。 特征来自对实际语言的调查与归纳。根据我们对“这”、“那”两个系列词语用法的调查,它们之间的差别可以通过以下特征作出描写: A.近指/远指(其中包括空间距离、时间距离、心理距离三种) B.话题成分/非话题成分 C.已然/未然 D.实指/虚指 E.肯定/否定 P.共时式复述/回忆式复述 C.一二称/第三称 F.…来/…去 这八组区别性特征就是我们用来描写“这”、“那”两个系统差别的八组概念,具体含义下边将随文说明。 二 分布情况 2.1近指/远指 语言里的远与近当然是相对的,无法作出量的规定。例如,100里的距离,相对于1000里是近的,而相对于10里则是远的,孤零零的100里,我们无法评价它的远近。 相对的远与近,从理论上说应该由第三点来确定。假如有A、B、C三个点在一条直线上,我们以A为出发点(第三点),AC>AB,因此,C比B远,B比C近。这里可表示为:1)AB>0;例如,“天津这边的天气跟北京差不多,上海那边就比北京热得多了。”以北京为出发点,天津近,上海远。但是在语言里,还有另一种情况,即2)AB=0;例如,“北京这边的天气比上海那边凉快多了。”事实上,语言里边,2)式常见,而1)式并不很常见。所以,所谓的近指往往就是零距离,顶多不过是以“发话人/发话时”为圆心“几米/几分钟”为半径画个圆圈的一个时空范围。此外就都是远的范围了。古语有“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说法,所以,不妨仍用“近”包括零距离。 除了空间、时间的远近之外,语言里还有心理的远近。心理的好恶、情感的亲疏,都会转化为一种引申意义上的距离。好者近,恶者远;亲者近,疏者远。这就是心理的远近。 2.1.1空间距离 表示空间距离近的,用“这”或“这里”等。例如: (1)有人指着一个学生告诉我,说:“这就是刘和珍。”(鲁迅) (2)许多公司高薪聘我去干汽车修理厂、去挣大钱,我觉得在这里大家更需要我,便拒绝了外聘。 (3)日本的卡拉OK歌舞厅遍地都是,每天都有600万人来这里“一展歌喉”。 (4)你在哪里?——我在这里。 例(1)中的刘和珍当时的站位一定是靠近发话者(一个学生)和受话者(我,即鲁迅)的,例(2)、(3)、(4)都是零距离。 表示空间距离远的,用“那”或“那里”等。例如: (5)那是什么?——是飞机。 (6)海风轻抚着她的脸颊,她的长发在空中飘舞着,好静静地迎风立在那里,宛如一朵湖中洁白的睡莲。 (7)[美国国务院发言人]伯恩斯承认,“美国国会那里有点麻烦。” (8)他每年要回香港四至五次,打理他在那里经营多年的婚纱影楼生意。(发话人的出发点是澳大利亚) 实际上,从上下文和日常生活知识上看,例(5)至(7)可以说是“有距离”,例(8)才够得上“远(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