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引论 汉语复合词的形成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由短语降格而成的,其形式起初具有短语的身分,后来逐渐演变出词的功能,获得了成词的资格。如“冠军”就是由一个动宾式短语发展成的一个名词(注:“冠军”作短语的例子如:梁西击景驹、秦嘉等,布常冠军(《汉书·英布传》)。在现代汉语里“冠军”的短语用法已经消失,只有名词用法,表示比赛当中的第一名。对于复合词的产生地,有两派意见,一种认为产生于句法,一种认为产生于词法,从共时角度来看,这两种观点都能找到一些与之相合的例证(黄月圆1995)。其实,这并不奇怪,共时存在的复合词是历时的积淀,反映了不同的时间层次.有的产生的时间早,那时还没有复合构词法,复合词的出生地当然是句法。然而当复合词大量地从短语演变出来之后,复合构词法就产生了,其后的复合词的产生就有了词法的模型,因而可以说这以后出现的复合词的产地是词法了。)。二是按特定的构词法造出的,其形式在语言系统里出现之初就具有词的身分。如,“打假”就是按动宾构词方式造出的一个词。第一种方式产生在前,第二种方式是后起的(注:复合词还有其他一些来源,如一些复合词是从原本不在同一句法层次上而只是在线性次序上相邻接的跨层成分组成的结构变来的,如“极其、几乎”等,参看董秀芳(2001)。)。 汉语词汇史中存在的这种由短语演化成词的现象(注:董秀芳(2001)将由非词形式转变为词的现象称为“词汇化”,并对词汇化的条件、动因、过程等方面做了较为详细的分析。),在语言的历史演变中具有一定普遍性,这种现象属于Saussure所提到的“粘合”变化。Saussure(1983[1959])曾指出:“在新单位的产生中,除类比以外,还有另一个因素,那就是粘合。”“粘合是指两个或者几个原来分开的但常在句子内部的句段里相遇的要素互相熔合成为一个绝对的或者难于分析的单位。”(注:Saussure《普通语言学教程》,高名凯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248页。)Langacker(1977)在谈到结构层次变化的类型时指出了这样三种情况:(1)取消分界(boundary loss);(2)改变分界(boundary shift);(3)增加分界(boundary creation)(沈家煊1994)。Saussure所定义的粘合现象就属于取消分界这种结构变化,这种取消分界的变化使得一个句法结构转变为了一个词法结构。 粘合现象在很多语言中都普遍地存在着,但汉语中的粘合变化较其他语言更难辨识。在一些使用拼音文字的语言中,当一个句法成分粘合成词后,它的书写形式往往会发生一定变化,原有的词的间隙被取消了,并可能有某些字母的省略。如英语的welcome(欢迎)是由短语well come变来的,变为一个词后原来形式中词的间隙不存在了,而且well的一个字母l也被省去了。再如法语的voilà(这是)一词是由词组Vois là!(看那)变来的,Vois(看,第二人称单数)中的s在粘合成词的过程中失落了。汉语采用的是语素文字,不能表音,又不像其他语言那样实行分词连写,当一个短语降格为词后,外部书写形式没有任何变化,短语形式和词语形式完全相同,这就为粘合现象的判定增加了很多困难。 粘合现象在汉语复合词的产生和发展史中是大量存在的。汉语研究者虽然早就注意到了这一现象(注:张世禄(1956)指出:“常用的词组,往往经过凝结作用或缩减作用,转变做词。这样从词组的凝结或缩减,变成为词,正是词的产生的重要方法之一,也就是语言本身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但迄今为止,对这一现象还缺乏深入的描写和分析。然而由于这一现象在汉语词汇发展史中表现得非常显著,因而有必要对其进行全面细致的探讨,这对于揭示汉语复合词的形成、研究汉语词汇的发展规律等都具有很大价值。 初步的研究表明,各种类型的短语几乎都可降格为词。由短语粘合而来的词的类型是多种多样的,短语和其所衍生出的词在结构类型上的对应也是纷繁复杂的。所有这些都有待深入的考察。 本文想从一个很小的侧面来切入这一复杂的问题,即研究否定词“不”与其所修饰的中心动词或形容词的粘合现象。这是汉语史中所出现的粘合现象里的一个独特的小类。不仅这一小类的数量比较可观,而且也表现出了相当多的类型,因而我们就先对这一小类进行分析。 在讨论之前,首先要解决粘合变化的确认标准问题。这一问题实际上包含了两个必须回答的小问题:一是短语和词的辨识问题:怎么确定一个形式在一个用法上是短语,在另一个用法上是词呢?二是两者之间的衍生关系的确定问题:如何确定一个形式作为词的用法与其作为短语的用法有关联,是由短语用法衍生出来的而不是偶然同形?这两个问题都不容易回答。短语和词的区分问题一直是困扰汉语研究者的一个难题。在汉语中,词缺乏形态标志,因而确认同一形式在哪种情况下是短语哪种情况下是词是很困难的。笔者不想在这一问题中卷入过多的争论。为了使讨论能在一个合理可靠的基础上进行,本文用来分析的例子将尽可能选用典型的在定性上不会引起太大分歧的一类。基本的判断准则是:短语的各个成分之间的句法关系是明显的、可以分析的;短语的意义可以从其组成成分的意义的组合中得到。具体到本文要分析的“不”与动词性成分的组合,我们还补充采用下面这条标准:如果存在一个与“不+动/形”意义上相对应的“动/形”肯定形式,我们就认为“不+动/形”是短语。对于第二个问题,我们这样处理:如果一个形式具备这样两个条件:(1)作为词的意义产生在同形的短语的意义之后,(2)词的意义与同形短语的意义有明显的联系,那么就可以认为它们之间存在历史演变关系。在这两个条件中,第2条是最重要的。第1条有时不能满足,因为一个形式产生了新意义之后,旧的意义不一定马上消失,而是存在一个新旧意义并存的阶段,而且这个阶段还可能很长;再者,书面文献所提供给研究者的信息是有限的,一些语言形式最初的表现可能并没有在文献中保存下来。这就可能造成这样的情况:同一形式的短语和词的用法从文献证据上分不出先后。这时,第2条标准就成为主要依据。只要词的意义和短语的意义有比较明显的关联,就可以认为它们之间存在历时演变的关系。这在理论上是站得住的,而且有大量同类现象的支持。同样,为了论证可靠起见,一般只选取同形的短语和词之间的历史关联显而易见不致于引起争论的例子。这里要顺便指出,语言的历史研究,很多情况下不得不靠理论假设来引导,因为过去了的语言的全貌是不可恢复的,我们所能见到的只是一些很不完善的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