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H146.2;H3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263(2002)04-0001-10 汉语与英语都有所谓的“状态(states)动词”;然而,汉语与英语的状态动词却有本质上的差异。本文将从英语的状态动词着手,探讨一个在英语语法讨论里还没有被认出的特性。然后证明这个特性就是汉语与英语状态动词的不同之处。 汉语与英语都把动词分为两类:“状态(states)”与“动态情况(dynamic situations)”,或是“静态(stative)”与“动态(dynamic)”。本文阐述此种区分的不足之处;指出目前的“动态情况”必须细分为“动性(dynamic)”与“动态(active)”,后者是“活动的(motional)”。否则,“状态”与“动态情况”(或,“静态”与“动态”)两类动词在语法或语义上的各种定义都无法成立。 本文提出如下的分析:动词的特性第一个二分法在于[+/-dynamic/动性];在[+动性]之下,进一步区分[+/-active/动态],即是否是“活动的(motional)”。本文并证明英语的所谓状态动词(love,see,think,understand.know.stand,live,等)都具有[+dynamic/动性;-active/动态]的特性,而汉语的状态动词(如,漂亮,聪明,便宜,等)才是真正的“静态动词”,具有[-dynamic/动性]的特性,英语里[+dynamic/动性;-active/动态]的动词又可分两类[±intense/强性],如,watch(+)与see(-),wait(+)与live(-)之间的差别。然而,[intense/强性]的特性不是一个绝对的价值而是一个变数;在特殊的实践方式(mode of realization)之下,动词的“动貌(physical modality)”会有所改变,因此动词的语法行为(syntactic behavior)也会改变。就是因为这个[±intense/强性]的差异,同是[+dynamic/动性;-active/动态]的动词有些可以出现在进行式里,有些不可以;又因为它是一个变数,所以同一个动词又有时可以出现在进行式里,有时又不可以。 本文的讨论从英语动词现有的区分(“状态”与“动态情况”)出发,阐明其不足之处,而后才讨论新的区分方法以及汉语状态动词与英语的状态动词不同之处。文中对动词的特性或本质的讨论都举出语法或语义上相应的差别以兹证明。 零导言 英语动词一向被分为“状态”与“动态情况”两类。Quirk et al.对状态与动态情况作出一个清楚的界定。他们说,“动词,不论是通常或是偶尔,不能出现在进行式里的就是状态动词,反之,就是动态动词。(When verbs(either habitually or in certain uses)will not admit the progressive,they are called STATIVE.When they will admit it,they are called DYNAMIC.)”然而,他们随即又说道,“一直都表达状态的动词往往也可以有表达动态的用法(verbs that are almost always stative can usually be given a dynamic use on occasion)”。这个后续的但书把先前清楚的界说全盘推翻。西方学者们还提出了另一些语法界说以及语义上的界说。 本文首先将证明语法语义的界说都是不通的路。而后再指出那是由于在状态与动态之间,有一个重要的特性被忽略了。英语动词在“动貌(physical modality)”方面,动与静的分类须重新界定。而这个被忽略的特性正是汉语状态动词与英语状态动词的差别所在。 一 语法性质界说的不足 “状态”与“动态情况”在语法上的首要区分条件就是“状态”不能出现在进行式(progressive aspect)或祈使句(imperative mood):“动态情况”则可以(Vendler 1967;Quirk et al.1972;Comrie 1976;Lyons1977)。这样的区分条件可以说是广为学者们所接受。然而,事实上反证的例子却比比皆是。对于此种情况,至今学者们所做的只是另立名目来辩解(a by-pass device),也就是迴避问题,而无法针对问题,阐明差异。 1.1 进行式(simple progressive)不足以作为检验条件 先简单说明单纯进行式(simple progressive)作为分辨“状态”与“动态情况”的条件的不足之处。 Vendler(1967),Comrie(1976),Quirk et al.(1972)等人都以简单进行式来检验区分“状态”与“动态情况”。笔者(Chen 1982)则指出完成进行式(perfect progressive)才是较为有效的检验条件。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