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古的四等韵

作 者:

作者简介:
尉迟治平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语言研究所 湖北武汉 430074

原文出处:
语言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3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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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H1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263(2002)04-0039-09

      高本汉(1940)首先提出《切韵》纯四等韵有强的元音性的前颚介音i,三等韵有弱的辅音性的前颚介音i。后来的学者有的赞同,有的反对。(注:参见周法高(1968)“表一:诸家《切韵》拟音对照表”中所列高本汉(1940)、董同龢(1954)、李荣(1956)、王力(1957)、陆志韦(1947)、马丁(1953)、蒲立本(1962)、周法高(1968)对四等韵的构拟。)赞成者认为在《切韵》前后四等韵都有i介音,假使《切韵》没有,难以解释语音的演变;(周法高1948)反对者指出,《切韵》反切上字的分组趋势,四等跟一、二等一类,三等另成一类,其声韵配合关系也不同于三等而同于一等,(李荣1952,100-106页)同时梵汉对音中四等字只对e不对i,(李荣1952,107-108页;邵荣芬1982,124-127页)所以纯四等韵没有i介音。学者认为后说应成定论。(张世禄1984,11页)

      最近,刘广和(2002)指出,纯四等字对音东汉就有i介音,两晋增强,唐宋大备,从而对《切韵》纯四等没有i介音的观点提出怀疑。

      笔者2000年6月在台北第三届国际汉学会议上报告的论文《〈切韵〉性质的新认识》中,也提出了四等韵有-i-介音的看法,不过这个问题并不是那篇论文的重点,现在我把四等韵的问题单独提出来展开讨论,作为对刘广和先生论文的一个响应。刘广和的论文对梵汉对音四等字只对e不对i的看法提出反证,本文试图对反切上字分组趋势提出新的解释。

      我们认为,要研究《切韵》,必须参考六朝五家韵书;要研究《切韵》系韵书,必须跟对隋唐诗文用韵的研究结合起来,我们把这种研究方法称为“韵书韵文观照法”。

      《切韵》是参考吕静《韵集》、夏侯咏《韵略》、阳休之《韵略》、李季节《音谱》和杜台卿《韵略》五家韵书编定的,(《广韵》卷首陆法言《切韵序》)斟酌损益的情况,在王仁昫《刊谬补缺切韵》的卷首韵目小注有记载。唐兰(1947)、周祖谟(1963,49-59页;1983,877-883页)曾经根据项元汴跋本、敦煌本和宋濂跋本等三种王韵写本进行过讨论,但是都有个别误字,下表根据周祖谟(1963,51-55页)的表并重新进行过校订,表中仅列出含有四等韵的蟹、山、效、梗、咸五摄。

      《切韵》跟五家韵书蟹、山、效、梗、咸五摄分韵比较表

      

      

      李荣1961-1962和鲍明炜1990分别研究过隋代和初唐的诗文用韵,但是没有进行分部。下面列表表示本文分部跟二书韵谱的对照关系,表中仅列出含有四等韵的蟹、山、效、梗、咸5摄。本表可以和鲍明炜1986的“初唐韵系与隋及中唐韵系比较表”(注:又见鲍明炜1990附录(三),439-442页。)和1990(2-3页)中的“齐梁陈隋时期诗文韵部与初唐诗文韵部比较表”两个表互相参看。

      隋初唐汉语诗歌韵部与《隋韵谱》、《唐代诗文韵部研究》(初唐卷)韵谱比较表

      

      隋唐五代的韵书研究和诗歌用韵研究有着天然的密不可分的关系。《切韵》编纂的目的是提供诗文检韵的标准,《切韵》问世后,迅速淘汰了六朝蜂出的各种方音韵书。《切韵》的分韵应该跟隋代诗文的用韵情况大致相符。

      《切韵》系韵书的“韵”,一般认为就是指的韵腹、韵尾和声调都相同的字的集合。至于韵类,还可以进一步采取等韵学上的“等”来进行分析。对于“等”,一般采取清儒江永《音学辨微》中的解释:“一等洪大,二等次大,三四皆细,而四尤细”,“等”指主要元音开口度的大小,应该只跟韵腹有关,但是学者又认为三等韵有-j-介音,其它各等没有,那么“等”又跟介音有关。

      我们可以按“摄”来对诗文通押的韵和《切韵》的韵加以比较分析。“摄”作为音韵学术语,出现比较晚,但是《切韵》193韵的韵次,大体上是按照十六摄排列的,隋和初唐诗文用韵,也是限制在摄的范围内,说明摄的划分,是符合当时的语音系统的。不过,元韵虽然在山摄,但是《切韵》系韵书的韵次,元韵都在臻摄文殷和魂痕之间,从隋和初唐的诗文用韵以及五家韵书的分韵来看,元韵也也是跟臻摄关系密切,所以本文将元韵放在臻摄中。元韵转入山摄,是中唐元和前后形成的(耿志坚1991:161-163页)。举平声赅上、去、入声,称作“韵系”。

      在同一摄里面,《切韵》里不同的韵,在诗文中可以互相押韵,而跨摄通押是一种特殊的现象。显然,这里有两种不同的“韵”。一种是《切韵》划分的193韵,可以称作“韵书韵”,一种是诗文写作实际押的韵,可以称作“诗文韵”;另外,为了便于称说,可以把韵腹、韵尾、声调完全相同的单位称作“真韵”。因此,诗文韵应该是真韵,而韵书韵需要另作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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