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嵌式递归与动词的控制功能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大为 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 上海 200062

原文出处:
语言研究

内容提要:

本文首先进行了言说动词、意向动词和外部动词的划分,并通过分析它们之间的关系探讨了句嵌式递归的性质和阶内、阶际两种类型,在阶内递归中研究了句子的四种结构类型、把它们统一起来的递归的三层结构以及零形态与言外之意的关系;在阶际递归中研究了分阶的语言特征,并且通过言说动词的自指功能论证了任何递归都起始于一个自指的言说动词。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3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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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H1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263(2002)04-0019-08

      递归,简单地说就是结构规则的重复运用,然而这种重复运用有的只是造成了语句结构成分的复杂化,有的却能够将一个句子镶嵌进另一个句子,并且能够多次重复这种镶嵌,或者一次镶嵌进多个句子,甚至导致一个句子控制一个篇章的局面。

      汉语的这种递归通常是让句子直接充当句法成分来实现的,其中最值得研究的就是句子充当宾语,我们把这样的宾语称为句子宾语,由此形成的递归就是句嵌式递归。这种递归最直观的表述就是通过让句子充当另一个句子的宾语从而让这个句子包含在那个句子中,并且这种包含可以连续不断地进行下去,显然只有通过句中动词的控制,才能使某一个句子以宾语的身份镶嵌进这个句子,因而研究句嵌式递归的核心问题就是什么样的动词能够控制句子宾语,并且在控制的过程中产生了怎样的结构。

      一 意向性与句子宾语

      1.1 言说动词、意向动词和外部动词

      并不是所有的动词都能控制一个句子而把它作为自己的宾语。简单的观察就可以告诉我们,能够带上一个句子宾语的动词只有两类:

      一类动词如“看见”、“猜想”、“发现”、“断定”、“知道”等,它们在语义上都指向一个心理过程,一般的物理过程运作起来只能影响到一个事物,而心理过程的运作却能够将外部世界中的一个事件以不同方式反映到我们的意识中来。反映的不同方式,就造成了这些动词的不同词义,所反映的外部事件就被表述为一个受到这些动词控制的句子宾语。例如对“他偷了一个钱包”这一事件,可以是“看见他偷了一个钱包”,可以是“发现他偷了一个钱包”,也可以是“猜想他偷了一个钱包”……由于人的心理过程与外部事件的这种联系通常被称之为意向性,这类动词便可称之为意向动词,它所指向的心理过程就是意向过程。(注:J.R.塞尔,1998,《心灵、语言和社会》,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版,第94页。)一个意向过程由意向方式和意向内容(外部事件)组成,表现为语言形式就是一个意向动词控制着一个句子宾语,句子宾语归根结底是意向性的产物。

      另一类动词如“告诉”、“提醒”、“宣称”、“说”、“通知”等,它们在语义上都指向一个口语的或书面语的言说过程。言说过程都能够通过对一个外部事件作出言说而将它纳入过程中,而言说的不同方式,就造成了这些动词的不同词义,所言说的外部事件同样被表述为一个受到这些动词控制的句子宾语。还是以“他偷了个钱包”为例,可以是“告诉(你)他偷了个钱包”,可以是“提醒(你)他偷了个钱包”,也可以是“宣称他偷了个钱包”……这类动词就是言说动词。言说动词所指向的言说过程也由言说方式和言说内容(外部事件)组成,表现为语言形式就是一个言说动词控制着一个句子宾语。

      不能控制句子宾语的动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句子,然后作为宾语受意向动词和言说动词的控制。它们语义上都指向一个外部事件(或称为外部过程),可叫作外部动词。

      进一步的考察可以发现,意向动词和言说动词都是无法单独使用的。意向过程只发生于人的意识内部,要为别人知晓或为自己反思就必须借助于一个言说过程把它说出来,当我们说“发现他偷了一个钱包”时,实际上一定隐含着一个把它说出来的言说过程,例如“告诉(你)我发现他偷了一个钱包”之类;而言说过程本身并不能与外部事件发生联系,言说的内容一定来自于某一个意向过程的结果,所以“告诉(你)他偷了个钱包”一定是“告诉(你)我发现(看见、猜想……)他偷了一个钱包”的简略式。换言之,言说动词之所以能够带上一个句子宾语并非言说动词本身的功能,而是言说动词以一个意向过程为自己的言说内容的结果。从语法上看,言说动词不过是因为控制了一个意向动词而带上了这个意向动词的句子宾语。问题在于这个意向动词可以在句中出现也可以不出现,不出现时言说动词似乎就有了直接带上一个句子宾语的句法功能。

      在这个意义上,言说过程其实也是一个意向过程——如果说意向动词指向的是一个内在的意向过程,言说动词指向的言说过程就是一个派生的意向过程。(注:J.R.塞尔,1984,《心、脑与科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91版,第111-112页。)翰·塞尔指出,“意义是派生的意向性的一种形式”,“当一个说话人执行一种言语行为时,他便将他的意向性赋予这些符号”。(注:J.R.塞尔,1998,《心灵、语言和社会》,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版,第135页。)任何意向过程都必须借助于语言符号的言说,才能转化为语言的意义被我们认识到并能进行交流,所以要完整地考察意向性,是不能不以言说过程为基本单位的。这样意向过程就有了广狭两种含义,狭义地说它只是意向动词所指的心理过程,广义地说它是一个完整的意向过程,也即一个含有外部过程和意向过程的言说过程,以下讨论意向性的阶时都是在广义上使用这一术语。

      言说过程可以直接将作为意向内容的外部过程变为语句的意义,这时只有句子而没有句子宾语:

      1)你没有念过大学。

      2)自己已经随那只豹子走到了悬崖边。

      也可以进一步通过“怀疑”、“意识”、“希望”、“觉得”等意向动词将含有外部过程的整个意向过程语言化为句子,这时句子中的意向动词就控制了一个句子作为宾语:

      1-1)我早就怀疑(你没有念过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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