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汉语教材语法项目排序的原则及策略

作 者:

作者简介:
吕文华,女,江苏南京人,北京语言大学教授。出版著作有《对外汉语教学语法探索》、《对外汉语教学语法体系研究》,发表论文多篇。

原文出处:
世界汉语教学

内容提要:

对外汉语教材中语法项目的选择和编排既是科学,也是技巧性极高的一门艺术,是教材成败的关键。本文从总结中国对外汉语教材的经验入手,以循序渐进的认知规律为原则,在分析语法本身规律的基础上讨论了语法项目的编排问题,提出循着语法自身存在的难易差异,按照结构、语义、用法区分难易度,并以此为基础对语法项目进行排序。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3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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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

      对外汉语教学的教材建设在20世纪经历了50年代以语法结构为主的草创时期,60年代到80年代以语法结构为主同时融进直接法、听说法、功能法等因素的探索时期。80年代以来,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局面,教材数量剧增,品种繁多,由单一的综合型向系列化、立体化发展,出现了以“结构—功能”法、“功能—结构”法、“结构—功能—文化”相结合、“功能—结构—情景”相结合等各种不同的教学法理论为指导的教材,但语法结构始终占有重要的地位。可以说,80年代前的教材一律贯彻以结构为纲;80年代以后,据对1983-1993年10年间出版的对外汉语教材的调查统计,综合课教材绝大多数采用“结构—功能”法,仍以结构为纲,仅有少数短期教育的口语课教材采用“功能—结构”法(注:张起旺(1995)1983-1993对外汉语教材综述,《中国对外汉语教学学会成立十周年论文选》,北京: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1995年北京大学的《新汉语教程》作为综合性教材采用的是“功能—结构”法,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是“功能—结构”合一的总体设计(注:戴桂芙(1997)寓功能、结构与情景之中,《北大海外教育》第1辑,北京大学出版社。),而2000年北京语言大学开始使用的新编综合课教材《汉语教程》(一年级)则明确提出“以语法结构为主线”(注:杨寄洲(2001)编写《汉语教程》的理论总结,《对外汉语教学与教材研究论文集》,北京:华语教学出版社。)。由此可见,语法结构自始至终都在教材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我们评估一部教材的语法主要看两个方面,一是教什么,二是怎么教。前者是看教材中语法项目的选择是否科学、实用;后者是看教材中语法项目的编排是否合理、策略。因此,教材中语法项目的选择和编排的成功与否,是教材成败的关键。北京语言大学于1980年开始试验分科教学,试用《初级汉语课本》,该教材经过修订于1986年正式出版。这部教材连续在北语使用了20年,还为国内外许多院校所采用,后虽有换代教材问世,但却未能替代它。90年代初,北京语言大学教务处为了教材评奖曾做过一次调查,调查结果,对《初级汉语课本》的评价是“好教易学”,深受师生欢迎。一部教材能达到教起来顺手,学起来容易的境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编者在语法项目的选择和编排上下过一番功夫,有其独到之处。这类经验是值得我们认真总结的。

      然而我们对教材中语法项目的选择和编排这一至关重要的问题,在研究方面却极为薄弱。笔者见到的对此进行专门讨论的文章仅有两篇(吕文华,1988;杨德峰,2001),其重要性与研究的不足竟形成如此大的反差,值得我们反思。

      壹

      对外汉语教材中语法项目的编排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

      1.总体设计:语言教学的总体设计是教材编写的依据。如教学类型(普通教学或是特殊教学,长期班或是短期班,教学对象的年龄、文化程度、母语、学习目的等)、教学目标(学生应具备的交际能力和适应的交际范围,已具备的言语技能及已达到的等级水平等)、教学内容(以教学目标为依据,制定的语言要素、交际技能、文化等内容的大纲等),教学原则(选择与确定语言要素的教学与言语技能和交际技能训练之间的关系,结构与功能、语用的关系,语言与文化的关系等)和教学途径(总学时和周学时、教学阶段、课程设计)等。总体设计的内容与精神首先在教材中贯彻和体现出来,它直接影响着教材中语言项目的选择和安排。

      2.教学法理论:一部教材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某种教学法理论。这是一部教材在编写时的理论基础,而一部教材是“结构—功能”法还是“功能结构”法,抑或“功能—结构—情景—文化”相结合等等,都会直接影响着教材中语法项目的排序。“结构—功能”法是以结构为主,兼顾功能,在编排中主要以语法结构的内在联系及难易程度作为编排依据,而“功能—结构”法则以功能为主,兼顾结构,在编排上,语法点的出现主要视交际情景的需要,兼顾难易程度。

      3.认知规律:认知规律是语法结构编排的原则。在教学过程中,学生的认知活动有其自身的规律性。必须遵循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由简到繁、由已知到未知等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要体现这一规律则要求在教材编写和教学活动中,在区分难易、繁简的基础上合理、恰当地编排次序。

      4.语言自身规律:不同的语言结构表现为不同的语用和交际功能。语言形式的繁简不一,语言项目的出现率高低不等,语言项目有基本式还有扩展式,某些语言项目之间存在内在联系,某些语言项目之间具有相关性,某些语言项目形式相似而在表达上存在差异,某些语言项目与其他语言项目存在着对应式,以及存在着什么样的对应式,等等。语言自身的特点是语言项目选择和编排次序的基础。

      5.语言习得规律:在第二语言习得理论中,有一种习得顺序的假说,即认为第二语言学习者在语言习得过程中有其内在大纲,在习得中人们是按内在大纲所规定的程序对输入的信息进行处理。近年来对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习得顺序的研究开始引起重视,并且取得了一些成果,如赵德麟研究32名不同母语的汉语习得者,有13个句法结构或语法词的习得顺序几乎完全相同(注:王培光(1988)汉语教学语法趋向,《第二届国际汉语教学讨论会论文选》,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施家炜通过语料分析、问卷调查和个案跟踪的方法,得出了外国学生对汉语中22个句式的习得顺序(注:施家炜(1998)外国留学生22类现代汉语句式习得顺序研究,《世界汉语教学》第4期。)。这些研究都是十分有益的,但还需要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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