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语言障碍的语言学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崔刚(1966-),博士,教授,研究方向:心理语言学与计算语言学 清华大学外语系,北京 100084;张岳(1977-),硕士生,研究方向:心理语言学 清华大学外语系,北京 100084

原文出处:
外语与外语教学(大连外国语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儿童的大脑正处在生长发育的阶段,因此儿童语言障碍的语言学研究具有独特的意义。它不仅可以使我们进一步了解大脑和语言之间的关系,也能帮助我们研究儿童习得语言的规律。本文综合介绍了儿童失语症、专门性语言障碍以及兰达-克莱夫纳综合症三种儿童语言障碍以及相关的语言学研究。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3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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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HO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038(2002)11-0009-04

      一、引言

      语言学一般以正常人的语言为研究素材,但是对于心理语言学和神经语言学来说,语言功能障碍的研究具有特殊的意义。语言的理解与产生包含着极其复杂的心理和生理过程,而正常人的话语又是在极短的时间内组织起来而且以流利的语流表达出来的,从而掩盖了语言产生和理解的复杂过程。而对于有语言障碍的人来说,由于语言处理机制的某些环节出现异常,他们对语言处理的速度明显减慢,并呈现出许多典型的症状,从而为研究语言处理的过程以及语言与大脑之间的关系提供了许多机会。(崔刚,1998)

      儿童语言障碍产生的原因在于先天或后天因素对大脑所造成的损伤或发育不良,主要包括失语症、专门性语言障碍(Specific Language lmpairment,SLI)和兰达-克莱夫综合症(Landau-Kleffner Syndrome)等三种类型。儿童的大脑还处在生长发育阶段,语言习得也处在发展过程之中,其语言障碍具有很强的可变性与可恢复性。因此,儿童语言障碍的研究对于我们了解儿童语言习得的过程以及大脑和语言之间的关系比成人语言障碍的研究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二、儿童失语症

      失语症是指由于大脑损伤所造成的语言障碍。儿童失语症的症状在某些方面与成人失语症具有相似之处,儿童不论在语言习得的任何阶段患上失语症,其语言能力的发展都会马上中断。但是,儿童失语症患者的语言恢复能力要远远高于成人患者。另外,儿童失语症患者在语言障碍的表现形式上还具有与成人患者不同的特点,尤其引人注意的是两者在沃尼克氏失语症方面的差异。大脑皮层由许多的沟、回组成,其第一颞回为沃尼克氏区,构成言语感觉中枢,该部位损伤所造成的失语症被称为沃尼克氏失语症。在口语表达方面,成人沃尼克氏失语症表现出典型的流利型失语症的特点。患者的语量与正常人相似或偏多,说起话来往往滔滔不绝,有时需要医生制止才能停止谈话;语音语调比较正常,句子结构也相对完整,但是,患者的语言往往缺乏具有实质性意义的词汇,导致许多空话,且沃尼克氏失语症患者的语言中包含大量的赘语或新语(jargon),使人难以理解。而儿童患者在当沃尼克氏区受到损伤后,不会呈现出流利型失语症的症状,却表现出与布洛卡氏失语症患者相似的语言障碍。例如,发音与节奏受到影响、说话费力,而且具有严重的语法缺失现象(agrammatism)。这似乎表明,幼儿的大脑功能侧化(lateralization)尚未完成,语言功能在大脑中的定位尚不确定,他们的沃尼克氏区和布洛卡氏区还没有发展到像成人那样具有明确的语言功能的分工。

      儿童失语症的研究为儿童语言习得的关键期假说提供了直接的证据。Lenneberg(1967)研究了单侧大脑受伤的儿童并分析了这些儿童在受伤后的语言能力、语言习得以及大脑左右半球功能的侧化等问题。其研究的结果可以概括为:(转引于Obler and Gjerlow,1999:68)

      

      由上表可以看出,低龄儿童在受到严重的大脑损伤之后仍然能够正常习得母语,Lenneberg因此提出了“潜力均等假说”(Equipotentiality Hypothesis),认为在儿童出生后的两年内,大脑左右半球语言发展的潜力是均等的,因此由左右任何半球损伤导致的语言障碍都可以由未受损伤的半球的功能来弥补。只有在某一特定的年龄之后,大脑损伤才能引起真正的失语症,该年龄在青春期前后,这就是“关键期假说”(Critical Period Hypothesis)。他认为在语言习得的过程中存在着一段时间,在该段时间内,语言的习得最为容易,而超过这段时间,语言的习得能力就会受到限制。另外,Lenneberg还注意到那些先天智力低下的儿童如果在14岁之前能够接受语言训练,就会在语言能力方面取得一定程度的进步,能够掌握一定的词汇,并能执行一定的口语指令。但是在14岁之后,即使接受了语言训练,也不会有任何程度的进步。Lenneberg所提出的语言关键期的概念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兴趣,并从不同的方面对该假说进行了研究。

      Curtiss(1977)对一例语言环境受到限制的儿童的语言行为进行了研究,进一步证实了Lenneberg的语言关键期假说。在70年代初,美国发生了一起虐待儿童的案件,一位叫Genie的女孩在出生20个月之后被囚禁在小屋达12年之久,在此期间,由盲人母亲定时喂饭,但是由于对丈夫的惧怕,她不敢与Cenie交谈,因此,Genie一直生活在没有语言的环境之中。在她13岁被人发现时,她完全没有语言能力,后来,一些语言学家对其进行了近7年的语言训练,但是,她的语言能力仍然很差,不会使用冠词、代词、助动词、动词时态等,所讲出的句子有许多语法错误。Curtiss认为,这是由于Genie错过了语言习得的关键期所致。

      Johnson和Newport(1989)则通过对第二语言学习情况的研究证实了语言习得关键期的存在。他们研究了母语为朝鲜语和汉语并在不同的年龄阶段移民到美国的人在英语环境下对英语语法的掌握情况。就会发现,到达美国的年龄越早,语法的掌握程度就越好,其中3-7岁到美国的儿童对英语语法的掌握程度与本土美国人没有多大差异,而8岁后对语法的掌握程度开始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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