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众媒介权力的滥用及其社会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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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4

原文出处:
东北师大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6
分类名称:新闻与传播
复印期号:2003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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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介权力是与大众传播共生的社会存在,也是社会赖以构成和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伴随电脑、多媒体、光纤通讯、互联网等现代技术的发展,大众传媒正以一种新的方式参与社会生活,表现了人类传播能力的巨大发展。与此相伴随,媒介权力的功能、合法性和有效性、媒介权力的实施对象和实施环境、媒介权力的社会控制等方面也出现了新的问题。对此需要我们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从社会学层面上进行分析,以获得认识的清醒和实践的自觉。

      一、大众媒介权力的存在及其社会功能

      大众媒介权力是与传播直接相关的概念,它是指媒介的支配者通过占有并操纵媒介,实现对接受者或被支配者的信息控制,使其在认知行为和价值判断上服从于媒介支配者的利益要求。从现象上讲,大众媒介权力是对传播所利用的手段或工具,如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等媒体的占有权和支配权。从本质上讲,媒介权力通过控制信息载体,传播特定的价值意识,建构人们的认知与评价体系,从而形成对人们社会行为的隐性支配。从传播过程看,媒介与传播对象的关系是双向互动关系,而媒介是受传播者操纵的,因此,传播者是传播过程的首端,是媒介权力的主体,这一主体可以是个人或群体,也可以是一个或若干个组织。

      在大众传播过程中,媒介权力主体主宰着社会信息的筛选和加工,并通过报纸、出版物、广播、电视、电影、多媒体、互联网等媒介,对社会信息进行生产、表现和传播。大众媒介权力的存在以媒介资源的占有与支配、以及媒介权力掌控者在媒介组织中的权力关系为前提,依社会管理机构认可取得合法性地位。在人类历史上,媒介权力曾是个人专断或家庭世袭的权力。随着社会发展,媒介权力正成为高度组织化的实体力量,成为社会构成与发展的必要条件。在政治社会中,对媒介权力起决定作用的是占统治地位的上层建筑。因而,总体上大众媒介权力是一种依附性权力,是供政治、经济以及军事权力驱使的。此外,大众媒介还受到媒介体制、实施对象、社会环境、人际互动中的权力支配关系制约。

      大众媒介权力是一种无形的权力,其权威取决于受传者对它的认同程度。在传播过程中,受传者是信息传播的对象,是传播的末端。传播过程以受传者对信息的接受为存在的前提。当人们相信并自愿接受媒介的引导时,大众媒介权力具有强大的力量;如果人们不再相信它,媒介权力将失去其权威。事实上,不被受传者认同的媒介权力是不存在的。如何看待大众媒介权力的社会功能呢?

      第一,大众媒介权力是一种文化传播权。社会发展需要文化的传递与沟通,在人类历史上,媒介权力转化为一种教化的力量。传播者借助媒介不断地将文化传递给下一代,并不断教育社会成员去接受某种价值观、社会规范和文化知识。通过媒介,人类精神产品被复制、存储和传递,民族精神传统和文化基因得以传承。在此过程中,作为媒介权力的有效性是以它对社会各界的说服力和感召力来呈现的。当然,从媒介权力所表现的形式看,它既可以授人以地位,塑造某种公众形象;也可以实行舆论引导,告诉人们应当思考的内容,从而以公开或潜隐的方式说明和操纵大众;还可以正面传导价值观念、人生信仰和行为规范,从而引导公众选择发展的方向和个人与社会相处应采取的适当态度和方法。实际上,文化传播的过程是大众媒介权力实现教化职能的过程。

      第二,大众媒介权力是其他公共权力的监督制衡权。在社会生活中,媒介权力不仅维护着各种公共权力的社会形象,证明着公共权力的合法性或合理性,而且,大众媒介权力总是对其他权力形成一定的压力。在政治生活中,权力系统运行状况体现于国家官员的为官行为。媒介权力对政治权力的监督与制衡主要是对各级官员为官行为合法性与合理性监督。当然,传媒监督并非行政法意义上的监督法律关系,也非政治学所讲的权力制衡机制。传媒监督属于社会监督,大众媒介权力实质上是对公共利益的维护权。它客观上起到了对公共权力的制衡作用。这种公开原本隐蔽的越轨或违规事实的媒介权力,即使不能直接或及时地解决问题,但它发挥了一种“信息通道”的职能,既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也引导了公众的参与权。实际生活中我们看到,媒介权力对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的关注,使那些有悖于社会规范的行为公布于世,引起社会成员对其指责,形成一种社会力量,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共权力实现了监督与制衡,从而减少了权力腐败的机会,因而会增强公共权力的公正性。

      第三,大众媒介权力是对公众思想的制约权。任何一个社会都需要坚持其主流意识形态,倡导民族精神和社会思想。同时,要限制各种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反政府的邪恶意识,在给予公众合理思想以充分自由的同时,还必须对公众的不合理思想给予必要的限制,实现一定程度分析、解释、批评或控制,才有利于社会稳定和进步。因此,当传媒对各种消极思想展开批评,揭露其虚假和错误,或阻止某些消极思想借媒介传播时,大众媒介权力实际上在发挥对公众思想控制的职能,这实质上是一种积极的控制。在社会稳定过程中,对积极思想的引导是必要的,而对消极思想的控制同样是必要的。当然,这里所说的“思想的控制”,绝不是专制主义的精神权力的剥夺或精神统治,而是对谬论的一种遏制,对影响社会进步的思想的制约,也是对公共舆论的引导,这种“否定性制约”是维系人类社会统一活动所必需的。

      综上所述,大众媒介权力作为对传播媒介的操纵、控制权,它是社会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可以成为国家权力的延伸,实现对主流意识的传播,成为社会共识的凝合剂,也可以成为国家权力或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制衡力量;它既是一种传播文化知识的权力,也是对反文化或消极文化实现控制的权力。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现代传播手段正带来大众媒介权力的不断扩大,使其渗透到生活的各个方面。在这种情况下,媒介权力的垄断性、封闭性在逐渐淡化,而自主性、开放性却在增强;应该看到,大众媒介权力在保持其积极的社会效应的同时,也在不断产生出许多负面效应。这就给我们提出了“对控制的控制”问题,即对具有控制功能的媒介权力的社会控制问题。对此,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在大众传媒高度发展的新阶段,如何维系媒介权力的信誉和力量,从而保证大众传播过程的健康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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