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的教育政策

作 者:

作者简介:
袁振国,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上海 200062)

原文出处:
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本文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具体探讨了我国教育目标和教育政策的主要内容,基于对北京市经济和教育发展状况与全国小康预期目标的比较,分析了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和难点,提出了教育深化改革、健康发展的制度创新策略。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3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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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胜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第一步、第二步目标,人均GDP达到了近1000美元,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但这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党的十六大总揽全局,把握21世纪初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从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的发展,一是它的全局性,即小康目标是全社会、全民族的综合发展目标,是长远战略目标;二是它的全体性,即小康不是部分地区而是全部地区的小康,不是部分人而是全部人的小康;三是它的全面性,即不仅是经济上的小康,而且是政治民主、科教发展、文化繁荣、生活质量全面提高、人的全面发展的小康。教育不仅是小康社会的重要部分,而且“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正确决策是各项工作成功的前提”。近百年来,世界各国教育迅速发展,教育规模日益扩大,教育发展与国家发展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为了普及和发展教育,现代各国无一例外地借助国家的力量对教育实施计划、指导、协调与控制。各国政府对教育事业的领导从根本上说是政治领导,这种领导主要通过制定教育政策来实现。因而,教育政策制定成为国家引导和干预教育的主要方式。教育是人力资源——现代社会发展最重要资源——的生产者,它决定着劳动力的素质和人民的精神丰富程度。如何把握战略机遇,科学、民主、高效地制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的中国教育政策,规划教育的健康发展,激励教育制度的创新,关系到全社会可持续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水平的提高。

      一、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教育目标分析

      党的十六大报告多次提及教育,包括教育发展的主要目标。结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银行、OECD组织以及现代化理论,我们可以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教育目标具体分解为数量目标、质量目标、结构目标和体制目标四个方面。

      (一)数量目标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使“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消除文盲。”国际上衡量国民教育发展水平,最主要的指标通常有:文盲率、人均受教育年限、高等教育入学率、就业人口教育水平等。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们已经如期实现了义务教育的目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3%,高等教育入学率已经接近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底线15%,就业人员的学历也有大幅度提升。以“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为基本目标,参照世界形势,可以预期,到2020年,我国人口文盲率降到3%以下,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年左右,就业人口教育水平高中达到30%、大专及以上达到2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0%~35%,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与国际水平相比,处于中等国家水平。表1是上述四个指标我国与国际情况的比较。

      表1 教育发展四个基本指标的国际比较

      文盲率  人均受

       高等教育

       就业人口

      (%)

       教育年限

      入学率(%) 

      教育水平(%)

      2000年

      高中及以上80

      2.2 

      1260以上

      发达国家水平

       大专及以上26

      2000年 17.8

      246.66

      国际平均水平 (1997年)

      2000年

      高中及以上14

      6.72

      7.33    13

      我国水平 大专及以上5

      2020年

      高中及以上30

      小于3

       1130~35

      我国预期水平

       大专及以上20

      资料来源:根据世界银行《2001年世界发展指标》、OECD《教育概览(2001)》、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教育部《中国教育事业统计年鉴(2000)》数据整理、推测。

      (二)质量目标

      质量目标既是抽象的和原则性的,又是具体的和可操作的。党的十六大报告阐明了我国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求“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对教育质量的总体规定和原则要求,而把这些要求体现到课程和教学内容中就是具体的和可操作的。比如,我国新一轮课程改革的目标是实现每个人的全面发展,其具体保证就是增强了课程结构的综合性和选择性,增强了课程内容的时代感和现实感,强调了教学活动的师生互动。质量标准是稳定的,又是变化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世界教育改革普遍强调的是提高学术能力,70年代以后强调的是个性化,80年代以后强调的是回复基础,90年代以后强调的是信息化、国际化和创造性。质量标准有独特的民族性和意识形态特征,这是质量标准不可简单国际通约的复杂姓。同时,现在被普遍接受的教育质量观是:在变化的世界中的社会适应性,形成适应世界发展需要的能力是质量标准的本质。

      (三)结构目标

      教育数量和教育质量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数量与质量的高低好坏都统一于一定的教育结构之中,“在任何一个国家,对教育质量的关注,往往是同教育改革,特别是同组织结构的改革联系在一起的。”(注:胡森.论教育质量[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科版),1987,(3).)科学、合理的教育结构首先是指教育的层次、类型、形式、规模、科类、课程等结构与特定社会的经济、人口、人才、技术、就业等结构相匹配;其次,教育结构之间要能够相互提供保障和支持,能够相互拉动和推进;再次,要有利于高效、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好的结构可以化腐朽为神奇,坏的结构可以使宝贵的资源遭到浪费。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并具体要求“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完善的国民教育体系,其核心乃是合理的教育结构。比如,义务教育与高中教育、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之间如何更好地衔接;高等教育结构如何更好地反映市场需要,培养适应市场要求的人才等,都是教育结构要处理好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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