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0-30 文献标识码:A 文献编号:1001-8182(2003)02-0091-03 大学是人类社会的精神堡垒,是进行精神传统接力、人生境界提升的精神圣地,是一片张扬人类文明的沃土。然而,多年以来,大学在强化“知识传授”功能过程中,却悄然弱化了“精神导师”的功能,从而陷入了“智育第一”、“技术至上”的误区。工具作用与精神作用原本融为一体的知识被严重割裂开来,只片面地突出了知识的教育,而忽视了精神的教育。于是,寻找失落的精神家园,呼唤教育精神和教育美学精神的回归和重塑,已成为21世纪振兴我国高等教育的时代主题和教育美学的神圣使命。 一、教育精神的基本内涵 “精神”一词是一个理性概念。“除了‘观念思维’外,它还包括对原始现象或本质内容的特定‘直观’。”(注:马斯洛·舍勒著,陈泽环等译:《人在宇宙中的地位》,上海文艺出版社,1989年版。)精神一般分为“客观精神”和“主观精神”。客观精神是人类精神创造的结晶、人类生活历史的智慧凝结和历史积淀。它“以客观化为一定的表现形式,并且具有现实的特征”,其客观化则“具体表现为历史和文化”。(注:金生铉:《理解与教育》,教育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主观精神是作为个体的人对客观精神的认识、理解和获得,是客观精神不断内化的产物。人的发展从本质上说,是以客观精神为背景、基础和内容的精神的发展,长期的社会实践,使人具有人的本质和精神。正是这种精神的发展,推动人类不断从“现在”、“现实”走向“未来”和“理想”。 教育精神虽由教育内容所承载,但并非教育内容本身。它是超越于教育的表象物质世界之上的人类总体的精神追求和道德理想,是对社会人生、教育理念的哲学追问和理性审视,它对教育客观规律的认知已提升到灵魂深处的哲理层次;它对教育的形而上精神实质的把握必须经历对教育实践资料的整合透视和理性升华。教育精神是人的精神的本质反映,是人的精神在教育创造活动中的体现,是教育价值的体现、人的本质力量的展示和人类对教育的理性呼唤。教育精神是人类创造的一切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的“历时性”积淀,是时代思潮、时代精神在教育思想上的“共时性”写照,反映了人类对教育理想的不懈追求和“终极关怀”。人类教育的发展和进步,主要取决于教育精神对教育力量的整合、对教育实践的范导和对教育模式的选择。教育精神作为教育创造过程中抽象整合出来的价值体系的精华,既是一种教育体系的内在品质的感性表征,又是处于特定历史维度之中的人类教育活动意义世界的理性凝缩。“正是这一‘意义世界’,为人类悬设了某种基于现实而又超越现实的价值坐标,启悟人在理想与现实之间、终极指向与历史确定性之间保持一种思辨的张力,激发心灵远游的动力,从而使人不再委琐于现实关怀之中,而是在不断的自我批判与自我超越中升华到更高的生存境界。”(注:高长江:《论社会主义文化精神》,载光明日报,1998年3月27日。)一部教育发展史就是人类不断解构和建构教育的历史,同时,也是教育理论自觉建构和不懈追求。 教育精神处于精神的内核结构,具有时代的历史哲学内涵。它是切入时代教育历史哲学层次的深切叩问,是对教育事业发展趋势和历史前景的高度的哲理化概括,它是润溉教育活动的生命液汁,是提升主体精神境界的不竭动力。对教育现实中质朴原生的教育精神进行深刻体察、独特感悟和审美升华,就会升腾为烛照着美学光泽的教育精神,并构成教育主体强旺的精神蓄积,进而在教育实践中创造出异彩纷呈的教育作品美。因此,要实现教育事业的伟大振兴,一刻也离不开教育精神的支撑和导引。 二、教育的美学精神阐释 由于种种原因,教育美学长期以来基本上驻足于表层的、形下的工具水平,更多地局限于以艺术教育为载体的美育上,更多地看到培养美感能力、艺术素美的浅显目标。新世纪的教育美学必须突破表层的美育及其理论,由无序的“耗散”状态达到一种有序的结构状态,进行脱胎换骨的变革,从而进入深层的、形上与形下完美结合的领域。通过“教育的美学精神”的建构,达到中国教育哲学的最高境界。 综观中外教育美学理论及实践,对于人生终极意义和意趣的追求,对于教育的美学精神的追求,在某种意义上已是一种世界的潮流。21世纪的教育是面临危机的反思的教育,21世纪的美学是为现代人寻找灵魂归依的美学;21世纪的教育美学“是为人生寻找诗意栖居之所的意义寻绎过程,同时也是一种面对异化而不断生成人的生命新感性的过程。”(注:王岳川:《现代美育过程》,江苏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真正的高水平的教育美学研究,首先应给教育界带来美的理念和理想。它试图以教育的审美特征和“教育美学精神”的建构,去提升教育及其主体的精神境界;试图通过教育的诗意人生审美功能的开掘,使教育活动本身成为一种人生境界的达成过程。通过对美的本质的全方位阐发和展示,不断给人以震惊感、倾慕感、景仰感、欣慰感、荣誉感等多种美的体验,使教育活动的主体和对象都在人生境界上实现超越。 何谓教育的美学精神?教育的美学精神是教育精神的审美升华,其本质含义是教育的自由精神。美是对于自由的肯定,审美是对于自由的欣赏。人性作为人类日渐生成的本质力量,其本质就是创造的自由。对于自由的不断追问,是人类发展自身和完善自身的终极趋向。恰如马克思所说:“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注:王岳川:《现代美育过程》,江苏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教育的本质特征就是赋予个体以人性的形式(即自由的形式)。“对于以涵养人性为目的的美来说,教育是它的现实载体,是它最忠实的旅伴和最可意的挑夫。”(注:陈建翔:《席勒美育思想与当代教育美学》,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第2期。)这里所谓的自由,即孔子所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注:《论语·为政》。)也即儒家学说一再倡导的“中和”之美,同时也是一种典型的合目的性(善)与合规律性(真)高度融合、统一的形态。对象因寄托了主体的自由而美。教育对于美学精神的弘扬,首先应当是对这种自由精神的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