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贸易与晚清上海金融业的互动

作 者:

作者简介:
戴鞍钢,复旦大学 历史系,上海 200433 戴鞍钢(1955-),上海青浦人,复旦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原文出处:
复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上海自1843年开埠后,迅速崛起,成为近代中国的航运、经贸和金融中心,并历久不衰,扬名中外。追溯其发展轨迹,口岸贸易与金融业之间互为促进的双向关系,引人注目。口岸贸易的繁盛,刺激了商业的兴旺,商业的发展特别是埠际贸易的开展,有赖于金融业在资金融通方面提供的便利,而金融业的发展因此也得到有力的推动。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3 年 04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F83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0289(2003)02-0106-006

      上海,自1843年开埠后,迅速崛起,成为近代中国的航运、经贸和金融中心,并历久不衰,扬名中外。追溯其发展轨迹,口岸贸易与金融业之间互为促进的双向关系,引人注目。(注:限于资料,本文暂侧重论述中国国内口岸贸易与晚清上海金融业之间的互动关系,金融业主要指钱庄、银行、票号,暂不论及证券业和保险业。)

      (一)

      上海开埠后不久,便取代广州,跃居近代中国内外贸易第一大港,如时人所称:“盖上海一埠,就中国对外贸易言之,其地位之重要无异心房,其他各埠则与血管相等。”[1—p144]口岸贸易的繁盛,刺激了商业的兴旺,商业的发展特别是埠际贸易的开展,则离不开金融机构在资金融通方面提供的便利。清中叶上海港沙船货运贸易的活跃,便是和上海钱庄业的发展相辅相成的,“上海自有沙船业,而后有豆米业……因豆米业之发展,北货业随之而开张,款项之进出浩大,金融之调度频繁,钱庄业顺其自然,得有成功之机会。”[2—p6~9]

      上海开埠后,受不断扩大的内外贸易的驱动,钱庄的经营业务渐被纳入进出口及埠际贸易资金融通渠道,“租界既辟,商贾云集,贸迁有无,咸恃钱业为灌输。”[3—p1564]钱庄的信用手段,在通商口岸用的是庄票,在通商口岸和内地之间用的是汇票。它所签发的庄票,可以代替现金在市面流通并负有全责,到期照付。庄票有即期和远期两种,前者见票即付,后者则在到期时付现。上海各商号在交易中大多使用远期庄票,在开埠初期常以10—20天为限,进入19世纪60年代后普遍缩短为5—10天。庄票的这种信用手段,大大加速了资金周转, 广受各方青睐。“钱庄接受长期、短期和各种不同利率的存款,并进行贷款和票据贴现等业务。他们使各级商人,从最大的商号到最小的零售店主,都能得到并利用这些便利。所有在上海出售的进口商品的货款都是用五到十天期的钱庄票据支付的,这种方式既使钱庄可在票据流通期间使用这笔钱,又使进口商品的买主能够与内地一些地方或开放口岸做汇兑买卖的钱庄完成其筹措资金的安排。无论哪一年,这些票据的数额都是很大的。”[4—p383~384]

      庄票之外,另有汇票。上海开埠后,进出货物的绝大部分商品是国内其他通商口岸的中转商品。据19世纪70年代初叶的统计,上海港进口商品只有约20%是由当地消费的,其余80%均输往内地[4—p270]。伴随如此大量中转贸易的,是金融机构的中介和资金融通。上海在长江流域金融市场已趋主导地位,钱庄汇票的功能便是一个缩影。1870年英国领事称,在镇江支付进口洋货的主要办法是开出由上海钱庄付款的汇票,而商人则把铜钱或银锭运入苏州,从那里收购土产到上海去变价付款[5—p117]。19世纪后半叶,输往重庆的洋货仍靠木船运输,费时较长,汉口的钱庄实力较弱,难以支持四川商人所需要的大量长期信用,这些商人遂转而直接从上海进货。19世纪60年代中叶,四川所销售的进口货,购自汉口的不到20%,到1869年又降至10%左右。关键就在于支持这项贸易所必须的长期汇票,是由“上海殷实钱庄承兑的”,因为相比之下,上海钱庄“更集中和更富有”[6—p78]。其步骤是,“一个重庆商人如果要在上海采办洋货,他可以到一个钱庄那里说明来意,并在该钱庄押借一笔款项,其数目由他自己与钱庄商议协定。然后这位商人就可以将订货单寄与他在上海的代理人,钱庄经理也通知与他有关系的上海钱庄或其分庄,由后者向洋行或其中国的代理人处付予这笔款项。”上海与重庆之间日益增长的转口贸易,正是与这种信用支持相辅相成的。1881年,输往重庆去的洋货约占当年上海港进口货总值的九分之一[7—p9、15~16]。

      中国农副产品的大量输出,同样推动了金融业的发展。当时凡从事生丝贸易的丝行,“有资本一万断不肯仅作万金之贸易,往往挪移庄款,甘认拆息”,“有借至数倍者,有借之十倍者,全赖市面流通,支持贸易。”[8—p1]每到春季,钱庄就向丝行贷出巨款,到新丝开盘成交后再收回款项。茶栈的经营,也通常取决于钱庄贷放的多少,彼此间的关系十分密切,“每庄往来动辄一二万或三四万,少亦数千元。”[9]钱庄业则通过贷放款获致厚利,长足发展。“钱庄最初创设,资本极薄,规模极简,其主要营业仅兑换货币一项。直到1843年上海开埠以后,进出口交易渐繁,金融流通的需要日增,于是钱庄营业逐渐发达,存款放款事项亦较前繁多。如是年复一年,营业遂蒸蒸日上,大有一日千里之势。”[10—p804]1873年上海共有汇划钱庄123家,其中设在北市即租界的有73家,超过半数[11]。

      上海开埠不久,着眼于前景良好的口岸贸易,一些外资银行分行相继设立。现在已知最早的是1850年的英商丽如银行,至1860年已增至英商呵加刺、有利、汇隆、麦加利和法商法兰西等六家外资银行。其初期业务全是围绕着进出口贸易进行,“银行始仅通洋商,外洋往来以先令汇票为宗,存银概不放息。”[12]主要是经营外商在贸易往来中的汇兑业务,并不着意招揽存款,也不经营票据贴现和抵押放款,重点首先是迎合不断增长的中外贸易所提出的金融辅助需求。19世纪60年代后,上海港内外贸易的大幅度增长,迫切要求与其相适应的资金融通加速,单就钱庄而言,显得力不从心,外资银行则存款日多,需要寻找合适的贷款对象,而钱庄经营多年的业务网络则是它们所不及的,于是通过买办的媒介,外资银行开始接受钱庄庄票作为抵押,向钱庄提供信用贷款,时称“拆票”。1869年英资汇丰银行首先通过其买办王槐山,放款给钱庄。其他银行相继效仿,“当时钱庄流动资本大部取给于外商银行之拆票,外商银行之剩余资金亦常以此为尾闾,且可由此推动国内贸易,以利洋货之畅销,并由此以操纵金融市场,使钱庄为其附庸,钱庄则赖此而周转灵活,营业可以推广,自属乐于接受。”[2—p29~30]19世纪70年代后期,这种“拆票”方式已很普遍。受不断增长的内外贸易的推动,钱庄与外资银行出于各自利益考虑的这种携手经营,大大推进了上海金融业的发展。至19世纪70年代末,江浙两省的银洋市价都依据上海丝茶贸易的进出款项上下波动,各地钱庄“皆探上海之行情”决定业务进止[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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