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业与太平洋战争爆发前上海的外汇市场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景平,复旦大学 历史系,上海 200433 吴景平(1950—),男,江西萍乡人,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中国近现代金融史研究。

原文出处:
史学月刊

内容提要:

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调整中的外汇政策和措施仍得以在上海执行。政府银行运用自有外汇、英美政府资金和相关银行先后介入,维持上海汇市。大部分外商银行是官方牌价外汇的争购者和暗市的主角,其市场行为在中美英政府联手推行外汇管理后有所约束。普通华商行庄未能在维持外汇市场方面发挥主动性作用,但以银钱业同业公会为代表的上海金融业仍奉西迁内地的国民政府为惟一合法的中央政府,国民政府的有关监管政策和措施大体上仍能令行禁止,这成为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外汇市场得以维持的重要因素。日伪金融势力则始终是维持上海外汇市场的破坏力量。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3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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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战前期(1937年7月至1941年12月)的上海外汇市场的演变,不仅与上海地区的工商经济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而且成为战局(包括中日之间全面开展的战事和日趋严峻的欧洲战局)进程的指示器;上海外汇市场的变动,不仅直接联系着法币的稳定,还与各种中外金融机构利益密切相关,从特定角度反映了国民政府与上海金融业之间的关系。笔者在参考了有关论著辽(注:这方面著作主要有:Chang Kia-Ngau,the Inflationary Spiral,The Experience in China,1939—1950,MIT Press,1958;A.N.Young,China and the Helping Hand,1937—1945,Harvard University,1963;洪葭管、张继凤主编:《近代上海金融市场》(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9年版);林美莉:《抗战时期的货币战争》(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1996年10月)。笔者先后发表了《美国与战时中国的平准基金》(《近代史研究》1997年第5期)、《英国与中国的法币汇兑基金》(《历史研究》2000年第1期)等文章。)和近年来新刊布的资料文献的基础上。拟进一步梳理这一时期上海外汇市场演变的基本情况,探究各种力量是如何交互作用从而影响战时上海外汇市场的。

      一

      自1935年11月国民政府实施法币政策之后,上海外汇市场大体上实行自由买卖的体制。由中央银行公布外汇官方牌价,中央、中国、交通三家政府银行是法定外汇买卖机构。汇丰、麦加利、花旗等洋商银行则可以自由买卖外汇。其余华商银行既可从事代理进出口商办理结汇购汇的业务,也可以直接从政府银行与外商银行买卖外汇获利。

      1937年八一三抗战爆发之初,自由外汇市场和政府外汇政策都受到了冲击,各家金融机构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金融业十分关注事态的进展。时任国务委员和中国银行董事长的宋子文和财政部次长徐堪曾在上海紧急邀请金融业头面人物,商议决定了《非常时期安定金融办法》,由国民政府公布施行[1](p627)。这一办法旨在限制提存、鼓励存款,以稳定市面,但实际上也含有通过控制法币流通量来减轻对外汇市场压力之考虑。整体看来,从1937年8月到12月间,国民政府对上海外汇市场仍采取无限制供给的政策,且对于1元法币合1先令2便士半的英汇、100元法币合30美元左右的美汇,始终予以维持(注:参见1937年8月到12月上海国外汇兑市价统计表(沈雷春编:《中国金融年鉴》,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第613辑),文海出版社)。)。据统计,从1937年8月13日起到1938年3月修订外汇政策时止,中中交三行在上海出售的外汇约有5000万美元之多[2](p209)。上海金融业非常关注外汇市场的资金逃避,上海银行业同业公会机关刊《银行周报》各期汇市报告中常见下列记载:“一周间政府银行供给外汇之额,吾人估计为五十万镑”,“第二周情形相仿”,“第三周市上需要外汇之情形且变本加厉”,“某一日市上尝有三十万镑之需要,此大部分由某商独购入”。[3](p9)可见一部分银行成为有产者逃避资金的工具,这在造成外汇市场压力方面,与日人从事套购外汇无异。其实,早在八一三战事爆发后不久,上海商界和金融界便指出:“日来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商业停顿,势甚严重。……舆论无不归咎于银钱之紧缩营业所促。求其实,以银钱业立场而言,亦有难言之隐。致乱之由实为一般有钱之怕死阶级所造成。警讯一传,只恐国之不亡,存身无地,向行庄竞提存款,改买外汇,或购置现金,几酿崩溃。”他们曾吁请国民政府迅速实行“统制外汇,以作釜底抽薪之计,否则不待人击,而自致崩溃”。[4]

      待到1937年11月中旬国民党军队西撤、上海陷为孤岛之后,上海一些银行又向香港大量汇款,这进一步影响了上海市面的稳定。业已迁至汉口办公的国民政府财政部于12月下旬致电上海银行业同业公会:“近据报告,颇有利用机关名义汇送大宗国币前往香港情事,若不加以限制,则资金辗转外流,将至影响整个金融之安定。特规定嗣后各银行对于汇港款项,无论系机关或个人名义,均须报经本部查明。如非确属国防急需或有正当用途者,各行不得承汇。”[4]这就给上海银行业的对港汇兑业务带来极大限制,引起不少客户和银行的不满。于是,财政部不得不对上海银行业向香港的汇款问题作变通:汇款数在1000元以下的准各行审核酌办,在1000元以上者仍须报财政部审查[5]。这样,在维持上海市面资金融通和监控银行汇兑业务之间,暂时实现了平衡。

      但在外汇市场上,情况就要复杂得多了。1937年11月上海沦为孤岛后,市面逃汇之风愈演愈烈,中中交三行售汇额激增。11月上半月,中中交三行每周供汇约50万镑,到下半月即增至每周150万镑[6](p526)。1938年3月初伪华北临时政府的“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出笼后,上海刮起了严重的购汇风潮,对国民政府在上海弧岛维持汇率造成前听未有的压力。国民政府财政部决定实施外汇请核制,具体而言:“(一)外汇之售出,自本年三月十四日起,由中央银行总行于政府所在地办理。但为便利起见,得由该行在香港设立通讯处,以司承转。(二)各银行因正当用途于收付相抵后需用外汇时,应填具申请书送达中央银行总行或其香港通讯处。(三)中央银行总行接到申请书,应即依照购买外汇请核规则核定后,按法定汇价售与外汇。”[7]于是,从1935年11月4日以来的“无限制买卖外汇”政策实际上已被放弃,转而实施一定程度上的外汇管制办法,即只有经中央银行审核为“正当”的需求,方得以在上海中中交三行购汇,其他一概停止供给。

      根据上述规定,上海听有的商业性外汇审核及供应,均须由当时在汉口的中央银行总行或在香港的通讯处办理,且每周仅审批一次。1938年3月第1周申请额有90万英镑,核准仅45万镑;第2周申请额达120万镑,也只批准45万镑;第3周申请额为154.45万镑,仅核准42.85万镑。[8]对此,上海银行业和钱业均感不便,于3月31日致电行政院长孔祥熙,指出自外汇请核制“实施以来,每周陈经核准之数达数十万镑,虽足应付正当需要,但沪市仍有严重影响,以致经营商业者纷起争购,人民亦以为恐慌将至,极度不安,是以外汇骤缩,物价上涨,长此以往,汇市金融固将受其影响,即全国金融、整个法币,亦虑受其牵制。属会管见所及,不敢缄默。政府高瞻远瞩,当有补救办法。敬祈迅赐方针,消弭隐患”[9]。在金融业看来,虽然上海已经成为“孤岛”,但依然是当时最大的外汇买卖中心,对每一笔购汇申请都要通过汉口或香港的异地核准,这不啻关闭官方外汇市场,因此对实施外汇请核制的影响明确表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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