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明清工商会馆的市场化进程

——以山陕会馆为例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刚,宋伦,高薇,西北大学 社科系,陕西 西安 710069 李刚,男,教授,从事经济史研究。

原文出处:
兰州商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本文以山陕会馆为例,具体探讨了明清时代工商会馆所含的市场化因素,以及由这些因素所导致的部分工商会馆最终向各级市场的转变,从而揭示了明清时代工商会馆的市场化历史进程。研究这一问题不仅对于揭示明清时代工商会馆的发展变化规律有理论意义,而且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可提供历史借鉴和启迪。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3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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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465(2002)06-073-04

      明清时代的工商会馆,作为商人“贸迁有无,杩祀燕集”的场所,本身是传统市场发展的产物。但它与“公车试馆”和“移民会馆”不同之处在于,工商会馆更多地带有市场化因素,表现出更多的市民社会的特征。这些市场化因素和特征,最终导致了一部分工商会馆向各级市场的转变。这是会馆史研究中被人们忽视的问题。(注:关于会馆史研究,20世纪30年代,以全汉升先生所著《中国行会制度史》为代表,认为全馆是“同乡行会组织”;后来,吕作燮先生的论文《明清时代会馆并非工商业行会》认为“会馆并非工商业行会”,有扩大研究视野的意义,但当时人们仍然多从经济方面论及会馆。改革开放以来,以王日根先生所著《乡土之链》为代表,认为会馆是“易籍同乡人在客地设立的一种社会组织”,对会馆的研究有所深化。但是他们都没有注意到明清时期工商会馆所包含的市场化因素,也没有论及部分工商会馆向各级市场的转化。)而正是在这一问题上表现了明清工商会馆的时代进步性质。本文仅以山陕会馆为依据,探讨工商会馆运动变化的历史规律,揭示一部分工商会馆最终向市场转化的历史轨迹。

      一、明清工商会馆是中国传统市场发展的产物

      会馆产生于明盛行于清绝非偶然,它本身是明清时代传统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

      首先,工商会馆最初是适应地域商帮贩运商品坐地经销的需要而产生的储货之所和藏身之地。明清之际,中国人口迅速增加到4亿,市场容量急剧扩大,为满足急剧增长的人口基本生活所需,传统市场商品结构从奢侈品转变为以民生日用品为主,这些关系到千百万人生活的“养生送死之具”,具有面广量大的特点,数量动辄以亿计,绝非个别商人所能流转,这便促使各地商人以地缘乡土关系为纽带,组成集团化商帮在全国从事大规模的商品流通活动,形成北柴南米、北棉南布的区域商品流通局面。这些异地商帮在贩运商品的经过地或目的地,由于携带商品数量巨大,就需要有一个贮存货物的场所和旅居藏身之地,以便集中地开展商业经销活动,最初的工商会馆就是适应这一市场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乾隆四十一年《吴县永禁官府占用钱江会馆碑》中就说:“商贾捐资,建设会馆,所以便往还而通贸易,或存货于斯,或客栖于斯,诚为集商交易时不可缺之所”,(注:彭泽益.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上卷)[C].北京:中华书局,1995.12.)以山陕会馆为证亦是如此。乾隆六年《苏州全秦会馆碑记》就指出,修建会馆的目的是为了使“士商之游处四方者,道路无陴湿之虞,行李有聚处之乐。”(注: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C].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59.375-376.)而山东聊城山陕会馆《旧米市街太汾公所碑》中,把会馆设立的原因说得更具体,”聊摄为漕运通衡,南来客舶,络绎不绝,以故吾乡之商贩者云集,而太汾两府尤伙,自国朝初,来者锺相接,侨寓旅舍几不能容,有志诚解事者,议立公所。”(注:竟放.山陕会馆[M].南京:金陵书社,1997.3.)安徽毫州山陕会馆的设立亦是如此,该会馆《重修大关帝庙碑记》中载明,会馆设立的原因是,“首事王壁、朱孔影,皆籍系西陲,而行于毫,求财谋利,联袂偕来,亟谋设会馆,以为簪盖之地。”(注:海开远.花戏楼[A].毫州文史资料选辑(第5辑)[M].167.)由此可见,最初工商会馆的设立,完全是为了满足同籍商人在异地储存货物、寄居藏身的需要而设立的。只有当他们在客地站稳脚跟,业务开展起来以后,会馆才发展了“联乡谊,敬神庥”的其他功能。

      其次,交换商情,评议市价,规范市场行为的需要,是工商会馆进一步发展的原因。如果会馆仅仅是作为商人的储货仓库或旅居馆舍,工商会馆就不会在明清时代发展到那么繁盛的局面。事实上,推动会馆发展的直接动力,是交换商情、评议市价、规范市场行为的需要。地缘商帮在客地以会馆为根据地,业务开展起来以后,必然会与本地商帮和牙行脚行之间发生利益冲突和业务矛盾。同时,利益刺激下本帮商人内部的不规范市场行为也会不断增加;而中国官府历来对市场运作采取自由放任的政策,不过多干涉。这便迫使商人为了维护本帮商人的利益,维持市场运作的正常秩序而自发组织起来,以会馆作为固定的办公场所,在会馆召集众商评议市价,沟通商情,制定行规业律,制裁不正当竞争行为,以保证本帮商人业务在客地的正常发展。这是工商会馆作为商帮常设机构获得巩固和发展的主要原因。如陕西丹凤(龙驹寨)的船帮会馆和驮帮会馆,就是为了摆脱牙行的阻挠和制裁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创建和发展起来的。明代龙驹寨,“水走襄汉,陆入关辅,千户成廛,万蹄通货,巨镇也。古维任民投主,往来熙攘,后……百姓收客为牙;稍征逐未以备行户,嗣又以争利构讼,希令图赖”,严重干扰了市场的正常秩序,迫使船户、脚夫以会馆为依托,告议官府,“申元任客投牙,每小船抽银一钱,头区三分,刻石为令。”(注:康熙《续修商志注》,卷二,“村落”。)又据该会馆现存的《铝铜脚价古例碑》载,由于奸商张善“万恶横恣,飞派影撒,给钱而不给银”,使众脚夫骡客“狼狈含冤”,后朝邑、咸阳等六县骡客,通过会馆集议,联合行动,制裁张善,迫使其交出侵吞钱财,并勒石为记,(注:碑刻抄件,谊碑现存陕西丹凤县船帮会馆内。)保证了过载业务的正常开展。河南社旗山陕会馆也是因为,“赊旗店四方客商集货兴贩之墟,原初码头买卖行户有数家,年来人烟稠密,开张买卖者二十余家,期间即有改换戥称大小不一者,独往其利。”为了维护公平买卖的市场秩序,“合行商贾会同集头等会集关帝庙公议,制定规矩,称足十两,戥以天平为例……公议之后,不得暗私称戥,有更换犯此者,罚戏三台,如不遵者举称禀官究治。”(注:河南省古建筑保护研究所.社旗山陕会馆[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9.337.)充分表现了会馆在整顿市场秩序、维护正当竞争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其三,工商会馆是为了加强对市场上流动商人的管理而建立的社会管理组织和商人自治团体。明清之际,在经商浪潮的挟裹下,大量商民为利益所驱使,抛妻别子,走出家门,服牛格马,周流天下,形成较大规模的商人区域流动。如何加强对市场上走南闯北、浪迹天涯商人的管理,是传统市场发展对社会提出的新问题。尽管明清政府试图通过“占籍”制度来加强对流寓商人的管理,但仍不能使寄籍客地的商人从心理和行为上融入当地市民社会的文化氛围。为此,便需要有一个以乡土地缘关系为纽带所形成的社会组织,来代替官府行使对本籍商人的管理,以整合官商不相交接所形成的社会管理空白。会馆作为官府与商人之间的中介社会管理组织便登上了历史舞台。会馆对内作为官府特许的准官方组织,代替官府加强对本帮商人市场行为的约束和管理;会馆对外又代表本帮商人的根本利益与官府周旋,以免去本帮商人受官府的欺诈和勒索。凡此说明,明清之际的工商会馆完全是适应传统市场发展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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