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邓演达的再认识

作 者:

作者简介:
陶季邑 暨南大学社科部

原文出处:
衡阳师专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1995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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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 长期以来,人们都认为邓演达是一个“小资产阶级革命家”或“小资产阶级的代表”。本文则认为大革命失败后的邓演达已经变为一个“新民主主义革命者”。

      关键词 邓演达 小资产阶级革命家 大革命 新民主主义者

      长期以来,学术界一直认为邓演达是“一个小资产阶级革命家”,“小资产阶级的激进的代表”①。而笔者认为,这个评价并不确切。笔者的看法是,在1924年以前即国共合作以前,邓演达是旧三民主义的积极追随者,主张在中国实行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因而可以称之为“一个小资产阶级革命家”或“小资产阶级的代表”;但在1924年以后即大革命时期及大革命失败以后,邓演达却不再是“一个小资产阶级革命家”,而已经转变成为一个新民主主义革命者。

      邓演达对欧美资产阶级共和国,即对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持否定立场。1930年1月5日,邓演达在《南京钦定的国民会议和我们所要求的国民会议》一文中指出:“欧洲式的民主政治、议会政治,不是理想的产物”;“欧美流行的地域选举代议制度,容易酿成少数操纵多数的弊端”;“我们反对欧美流行的三权分立制,而主张立法机关不与执行机关分离,一切权力属于国民大会”②。1930年9月1日,邓演达在《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政治主张》一文中又指出:“虚伪民主的欧美流行的代议制,也不是广大平民群众所要求的制度”③。以上言论表明,邓演达对当时欧美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是否定的。这从一个角度表明,邓演达并不是“小资产阶级的代表”或“小资产阶级革命家”。

      同时,邓演达认为,走资本主义道路并不符合近代中国的国情。他认为:中国的资产阶级“政治意识是暗昧的”,“他们一方面不能彻底地扫除封建势力,无力改造落后的经济组织,另一方面不能坚决地反对帝国主义,废除不平等条约。”④“中国的资产阶级实无独立的进行资本主义革命的能力。帝国主义者固然不许中国平民群众行反抗帝国主义的革命,也不许中国资产阶级形成与帝国主义竞争的中国资本主义”⑤。因此断定近代中国不可能走上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⑥,“欧洲式的民主政治——议会制度”也将“不在中国建立起来”⑦。由此可见,邓演达并不主张在中国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与发展资本主义。这从另一个角度表明,他并不代表资产阶级或小资产阶级的政治利益。

      邓演达的主张到底如何?他赞成在中国建立非资产阶级专政,即几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国家政权。1924年1月,孙中山在中国国民党一大宣言中指出:“近世各国所谓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有,适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若国民党之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者所得而私也。”⑧这时期孙中山主张在中国建立非资产阶级专政政权⑨。大革命时期,对于孙中山这一“教义”,“邓同志是彻底地了解,而又努力地想将其实现。”⑩1930年1月5日,邓演达在《南京钦定的国民会议和我们所要求的国民会议》一文中强调:要“为建立平民政权而争斗”(11)。1931年6月25日,邓演达在《怎样去复兴中国革命——平民革命?》一文中又指出:“我们党的中心主张之一,在平民政权的建立。”(12)邓演达这里所谓的“平民政权”就是非资产阶级专政,正如邓演达自己阐释的,“平民政权”就是“以工农为中心的平民群众”所“夺取”并“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政权”(13),而所谓“平民群众”就是工人、雇农、佃农、店员、小贩(14);“换言之,也就是以农工小资产阶级的联合,作阶级斗争的同盟,以争取社会政治经济的解放,求得民族的独立和自由”(15),在这个“争斗同盟”中“以工农为重心”(16)。显而易见,邓演达所设想的“平民政权”就是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等几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政权,它“是反对特殊阶级的政权”(17),当然也就是非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

      邓演达是孙中山的忠实追随者,他继承、丰富并发展了孙中山的新三民主义。孙中山在他的晚年将旧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即革命的三民主义或三大政策的三民主义。邓演达作为孙中山的信徒,也为新三民主义作出了很大贡献,对孙中山的新三民主义有所丰富和发展。如对民族主义,他关于民族问题的原则与孙中山所阐述的原则是一致的,对外要求中华民族独立;对内要求各民族平等。但在反对帝国主义斗争方面,邓演达确定了联合世界上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阶级的总方针(当然也不排斥联合苏联),从而扩大了反帝统一战线,比孙中山“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的方针更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对民权主义,邓演达进一步阐明了民权主义思想,明确地主张在中国要“建立以工农为基础的平民政权”,这比孙中山主张建立“为一般平民所共有”的国家政权更前进了一步。对民生主义,邓演达确定在中国建立“平民政权”以后要实行土地革命与国家资本主义,进行国营及公营的大规模产业的建设,建立产业社会化的基础,作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经济政策,这比孙中山的“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与“节制私人资本”及“发达国家资本”的主张更明确更具体。总之,邓演达充实了孙中山的新三民主义。正如1985年3月1日薄一波在纪念邓演达诞辰90周年座谈会上所指出的:“他(邓演达)高举孙中山先生革命的三民主义的光辉旗帜与国民党左派人士一道,同中国共产党密切合作,坚持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为国家民族的独立、平等、自由,为中国人民的革命事业,建立了丰功伟绩。”(18)毛泽东曾多次肯定孙中山的新三民主义是属于新民主主义性质的。而大革命时期及大革命失败以后,邓演达坚持并发展了孙中山新三民主义,他的理论和实践行动有力地证明:这一阶段的邓演达,再不是“小资产阶级革命家”或“小资产阶级的激进的代表”,已转变成一个新民主主义革命者。他所从事的革命,基本上是具有新民主主义性质的革命;而这个以“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和建立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国家为目的”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又恰是为社会主义的发展扫清更广大的道路”(19)。

      收稿日期 1995-07-21

      注释:

      ①叶洪添:《邓演达研究》,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12、13页;丘挺编著:《邓演达年谱》,海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6月第1版,第144页。

      ②③④⑤⑥⑦(11)(12)(13)(16)(17)《邓演达文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11月第1版,第143-155,349,345,344,344,143,150,316,350-337,350,3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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