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家族企业管理社会化的道德基础

作 者:

作者简介:
郭跃进(1958~),男,湖北松滋市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企业管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原文出处:
贵州财经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家族企业的非家族化管理是家族企业社会化的第一步。从根本上说,影响家族企业管理社会化的因素并不是福山提出的我国社会信任缺乏,而是社会信用的不足。信任的背后是信用,提高我国的社会信任水平,不是依靠家族企业转变信任观念的教育与宣传,而是要通过制度建设与机制完善,促进社会信用水平的提高,特别是职业经理队伍信用水平的提高。具体的政策建议是:健全职业经理市场,提高职业经理的职业道德;完善个人财产所有权制度,建立合格的职业经理队伍。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3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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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编号:1003-6636(2003)05-0001-05;中图分类号:F121.23;文献标识码:A

      一、社会信用不足对非家族化管理的影响

      市场经济国家企业演进的历史表明,家族企业成功地社会化转型,是其得以不断发展的机制保障。在西方,不少家族企业正是成功地实现了社会化转型,最终成长为享誉世界的知名企业;而包括海外华人在内的东方华人家族企业,却难于逾越家族管理桎梏,致使一个又一个优秀的家族企业反复地上演“富不过三代”的悲剧,留下了一部部令人扼腕叹息的故事。可以说,我国当今相当一部分家族企业的社会化转型已经迫在眉睫。

      非家族化管理是家族企业社会化转型的第一步。所谓非家族化管理指的是在家族企业内部实行“两权分离”——家族掌握财产所有权,职业经理人掌握经营管理权。也就是张维迎先生提出来的社会分工模型的一部分。家族是否愿意将企业的管理权交给职业经理,取决于两权分离之后带来的收益与风险,它们分别由职业经理的能力和信用决定。我们首先假定职业经理的能力高于家族成员,控制权交给职业经理具有高额收益,这样本文就不再讨论能力问题。那么,家族企业的非家族化管理能否被接受,就主要取决于职业经理的信用。因为它是形成社会信任的基础与前提。

      社会信任是弗郎西斯·福山提出的一个重要社会学概念,被看作是支持社会经济发展和企业成长的社会资本。福山认为,华人家族企业之所以成长缓慢,社会化的大企业少,主要的原因是缺乏足够的社会信任(弗郎西斯·福山,1996)。受福山观点的影响,我国许多的学者也认为,我国家族企业是建立在家族信任而非社会信任的基础上的;正是由于缺乏社会信任,造成了家族企业永远只能够局限于家族圈子的局面。家族企业要想获得发展,必须将家族信任扩展到社会信任(李新春,2002;卢福财等,2002)。笔者认为,缺乏普遍的社会信任的确是造成家族企业难于逾越家族管理屏障的重要原因,但并非是最根本的原因,最为根本的原因是缺乏普遍的社会信用。对此,我们仅仅可做一简单的证明。

      首先,我们假定家族企业的投资者是理性的经济人(这个假定显然是符合现实的)。按照这个假定,家族企业是选择家族成员执掌管理权,还是选择职业经理执掌管理权,依据的并不是感情原则,而是风险原则。在收益既定的前提下,风险能够控制在家族预期的水平,家族将选择职业经理执掌企业的管理大权。显然这不是一个家族的信任观念,而是取决于职业经理可信任(信用)水平。过于强调家族企业的信任观念,实际上看是将家族投资者作为一个社会人而非经济人看待。我们认为,这样一种认识在分析家族企业的机制上是有失偏颇的,沿着这样的思路去解决家族企业的社会化问题容易出现偏差。因为仅仅作为一种社会文化因素,我们将在制度与机制建设上无能为力。

      其次,我国一些家族企业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在理论家们的鼓动下,当然的确也是家族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我国当今一些家族企业开始了非家族化管理的尝试。但是结局并非是理论家和家族企业所期望的。被聘的大多数职业经理大多又被老板“炒鱿鱼”,家族企业又复归家族管理。在探讨失败的原因时,一位家族企业业主无可奈何地说:“如果不用职业经理,我的企业会慢慢死去,如果我匆匆地去用职业经理,那我的企业就会快快地死去。用不争气的家族成员,一年下来,最多偷我几辆摩托车,或是把企业的摩托车零部件带回家,小偷小摸搞一点,是老鼠搬家,搬一小点东西回去。但是职业经理来了以后,如果职业道德上有问题,就不是几辆摩托车、几十辆摩托车的问题了,而是一大片、一大片的地区市场被挖走的大问题。”这样的感受,在家族企业圈子里并不鲜见。浙江一家著名家族企业——方太公司创业者茅理翔肯定地说:“中国当前的民营企业,不搞家族制不行。”可见,过低的社会信用水平,而不是家族企业的信任观念,已经严重地影响了我国家族企业的社会化进程。我国不少家族企业正面临着这样一种两难困境:搞家族化管理不行,搞非家族化管理也不行。

      再次,就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来看,信任与信用是相辅相成的。信用是为了取得信任而作出的承诺,信任则是以信用为前提。形成一种普遍的社会信任,首先要有一种普遍的社会信用。华人社会之所以普遍存在的是家族信任,而不是社会信任,原因在于家族信任的风险远远低于社会信任的风险,或者说家族成员之间的信用水平大大高于非家族成员之间信用水平。的确,由于多种原因,家族成员之间违背信用比家族成员之外违背信用更容易受到惩罚。也就是说,家族信任有着特殊的制度与机制保证。

      所以,我们认为,信任不足的背后是信用的不足;对于家族企业来说,关键是职业经理人的信用不足。这也是家族企业社会化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

      二、社会信用不足成因简析

      虽然对于目前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严重的信用缺失这一判断没有争议,但是要断言我国的传统文化是一种低信任度的文化,社会信用水准一直较低,肯定相当多的人在感情上都难于接受。因为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乏讲诚信,守信用的现象。“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士为知己者死”等都是传统文化中对信用的精练概括。笔者认为,造成当前信用严重缺失的局面有着深刻的文化背景,这就是,我国的传统文化的确缺乏契约信用,从而缺乏广泛的社会信任。要证明这一点,必须首先弄清楚人格信用和契约信用的联系与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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