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业的代际传承

作 者:
李蕾 

作者简介:
李蕾(1975-),女,四川成都人,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3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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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由家庭成员所有、控制或经营的家族企业,在全球企业总数中占到65%~80%;世界500强中,约40%的公司是家族企业(盖尔西克,1998)。在中国,自1978年开始推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家族企业从无到有,迅速发展成为一支重要的社会经济力量。随着时间的推移,改革开放后陆续建立的中国家族企业,开始步入第一次代际传承期。如何选好接班人,从而避免陷入“一代创业、二代守业、三代衰亡”的怪圈,是中国家族企业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一、家族企业代际传承的内容

      通常认为,家族企业的代际传承,就是具有家庭长者和企业领导人双重身份的家庭成员,将担负的企业领导人职务让渡给晚辈或家庭以外的其他人员,从而把企业交给后继者经营。其实不然,代际传承的内容远远超出了企业领导人职务变更的范畴,涉及一系列的权能转移,在中国社会环境下,更具有事业传承的深刻内涵。

      1.表层传承:职位传递。2001年6月,格兰仕创始人梁庆德的儿子梁昭贤受命担任公司CEO,全面担负起公司的经营管理职责。方太厨具有限公司创始人茅理翔计划在适当的时候将董事长一职让给已经担任公司总经理的儿子茅忠群。企业中的领导职位,是和一定的权利、责任、义务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越是高层职位、关键职位,对应的责权利越大,对企业运作的影响力也越强。由什么样的人担任企业领导人,直接决定着谁将对企业的行为活动拥有至关重要的决策权,谁对企业经营负全面责任。因此,家族企业的代际传承,首先表现为职位传递,即企业更换重要经营管理职位的负责人。

      2.深层传承: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传递。仅仅是企业关键领导人职务发生变更,并不能完成家族企业的传承。家族企业创始人在淡出领导岗位之后,仍然可能对企业发号施令,甚至再度出任领导人,或者更换后继者。历史上就曾出现过福特汽车公司创始人亨利·福特在将总裁一职传给儿子之后仍然长期牢牢掌控着企业的事例。在企业初创时期,创业者集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于一体。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家族企业会吸收更多的家庭成员、亲属和其他人士加盟其中,企业领导人也会将部分经营权,甚至部分资产所有权让渡给子女、亲戚、朋友和职业经理人。不过,多数创业者倾向于把所有权和控制权掌握在自己手中,重大决策事项不容他人插手。实际上,不管创业者是否愿意,手中掌握的所有权、控制权和经营权,最终都会发生传递,这不以领导人的个人意志为转移。因此,只有企业领导人将自己拥有的企业资产所有权、控制权和经营权中的全部或大部分都转移给了后继者,传承才算完成。

      3.核心传承:事业传递。任何一个家族企业领导人,在选择后继者时都显得非常谨慎,即便将企业传给亲生子,也一样不放心,除非他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后继者确实能够带领企业取得更大成就。原因很简单,家族企业领导人从来都不会仅仅将企业看做自身拥有的存量资产或在未来可以带来增量资产的机构,而是发自内心地将企业视为自己在有生之年积聚全部心血构建的事业。因此,企业领导人认为传递给后继者不只是数字形成的货币资产和以机器、设备、厂房等形态存在的物质财富,也不只是给予了后继者施展才能的充分权利和广阔空间,而是将未尽事业向新生代的传递。这就决定了创业者在传承时首先考虑的是企业会不会毁在后继者手中。创业者不希望企业走向衰落,尤其不希望企业毁在子女手中,他所期待的最佳结果是他所创立的企业事业在后代的继承下发扬光大。

      二、家族企业代际传承的授予对象

      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管理学院的约翰·伍德教授研究发现,在美国家族企业中,只有20%的企业能够顺利传到第二代,而能够传递到第三代的企业只有13%。剩下的公司则在儿子、孙子们手中关门大吉,或者被迫卖给竞争对手(Stein and Munoz,2001)。为了避免企业走向衰落,越来越多的西方家族企业谋求在更加广阔的范围内寻找合适的接班人。然而,在中国,尽管许多家族企业创业者一再强调未必将企业传给子女,但真正这样操作的家族企业却很少。如果不能在后继者选择范围上有所突破,中国家族企业将不可避免地陷入后继经理人员才能不足的困境中。有效的办法是将传承的职位、权能和事业予以适当拆分,把整个企业传给不同人员组成的后继者群体。

      1.不可回避的授予对象:子女。在西方文明中,虽然父母会因子女的成功而感到自豪和骄傲,但父母通常不会把子女的事业看成是自己的事业,也不会将子女的成功看做是自己的成功。在中国则不同,父母一般将子女看做是自身生命的延续,将子女的成就看做是自身事业的继续。当一个人离开世间时,只要儿孙满堂且个个出类拔萃,他便心安了。对许多中国人来说,毕生中非常重要的一项事业就是苦心经营他(她)所在的家庭(或家族)。当然,对家族企业创业者来说,除了家庭兴旺发达的事业之外,另外一项重要事业就是他以心血创立的企业。家族企业创业者的最大希望是将上述两项事业合而为一,一起传给子女,在保证企业事业得到延续的同时,使“经营家庭”的事业不仅得到延续,而且因此获得最大限度的发展。在子女非常优秀的情况下,创业者都会在毫不犹豫地将其拥有的职位、各项权能全部传给子女的同时,将自己经营家庭和经营企业的事业一并传给后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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