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社会阶层和谐相处的经济学分析

——兼论私营企业中的劳资合作

作 者:

作者简介:
洪银兴,经济学博士、南京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 邮编:210093

原文出处:
中国经济问题

内容提要:

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是,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劳资之间的和谐和合作。劳资合作的可能性首先可以从两者在财富和价值创造中的协同作用中得到说明。其次是由于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都可能获得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劳动收入和资本收入在现阶段的非对抗性,也是劳资可能合作的基础。在私营企业中,资本与劳动的关系,固然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但同时也是要素间的合作关系。劳资之间有可能由阶级斗争转向阶级合作。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3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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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大报告要求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就是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和凝聚起来,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在现阶段最为重要的是各个社会阶层特别是劳资之间的和谐和合作。合作的基础涉及对诸如个人财产、私人资本、社会劳动的范围的科学界定和价值判断。

      一、劳动和资本在财富和价值的创造中的合作

      在现阶段劳资合作的可能性首先可以从两者在财富和价值创造中的协同作用中得到说明。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揭示了剩余价值的秘密,劳资对抗的根源,从而提供了阶级斗争的理论。在今天建设新社会的条件下,我们同样可以运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寻求各个社会阶层和谐相处的基础,从而提供阶级合作的理论。

      研究马克思建立劳动价值论的科学方法,可以发现,创造价值的劳动并非只是简单劳动。马克思运用抽象法,在纷繁的经济现象中抽象出商品,从商品中抽象出价值,从价值中抽象出劳动。由此得出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当我们顺着抽象到具体的逻辑还原为现实时,就有必要将其舍象掉的因素加进来。管理、技术实际上都参与价值创造。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了“总体工人”的概念,就是说,“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它所属的一个职能就够了。”(注:《资本论》第1卷,第556页。)这意味着从事创造价值的劳动不只是直接劳动,还包括从事技术和管理的劳动。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生产劳动就是一切加入商品生产的劳动(这里所说的生产,包括商品从首要商品生产者到消费者所必须经过的一切行为)不管这个劳动是体力劳动还是非体力劳动(科学方面的劳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Ⅲ,第476页,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与此相应,管理者、工程师,只要处于其特定的分工岗位上,仍然可以成为创造价值的总体工人的一员。劳动价值论还指出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多倍于简单劳动。现代经济的趋势是,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比重和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于直接劳动者。如果我们不带偏见,还可以发现这样一个现实:现在的绝大部分私营企业家也可能通过其管理、技术的投入以及市场的开拓等形式参与创造价值的劳动。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也参与了价值创造。

      从马克思的分析方法中还可发现,马克思从财富创造过程中抽象出价值创造过程。我们同样可以顺着抽象到具体的还原过程研究财富创造的要素。商品的生产不只是价值的创造,而是包括使用价值在内的财富创造,社会产品(财富)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体。财富创造与各种生产要素相关,价值创造只同劳动相关。但是创造价值的劳动过程不能孤立地进行,它必须同整个财富创造过程结合进行。既然是财富创造,其作用的要素就不仅仅是劳动,还包括资本等非劳动的要素。这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哥达纲领评判》中所说的,“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资财富本来就是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的表现,即人的劳动力的表现。”(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页,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

      资本之类的非劳动要素没有成为价值创造的要素,但能成为财富创造的要素。财富的创造需要劳动同各种生产要素的结合,其中包括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等。资本、土地等非劳动的生产要素尽管不创造价值,但参与了社会财富的创造。在社会财富创造中,包括劳动在内的各生产要素都做出了贡献。这里特别指出资本在财富创造及价值形成中的作用。根据马克思的分析,包括劳动力和土地等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是被资本并入生产过程的。“资本一旦合并了形成财富的两个原始要素—劳动力和土地,它便获得了一种扩张的能力。”(注:《资本论》第1卷,第663页。)不仅如此,资本还将科学技术并入财富生产过程。“科学和技术使执行职能的资本具有一种不以它的一定量为转移的扩张能力。”(注:《资本论》第1卷,第664页。)就象现在所讲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要转化为生产力就必须要资本的介入,否则,再先进的科学技术也只能是空中楼阁。

      对价值创造,资本也不是一点不起作用的。财富的价值构成是C+V+M。其中V+M是新创造价值,C是转移价值。这个转移价值对价值创造也不是被动的,能能动地起作用。马克思关于劳动生产率与价值论关系的分析,就指出了资本、技术等要素会通过影响在一定劳动时间中(创造价值)创造使用价值总量来影响单位产品的价值量。资本质量的提高,含有更高技术的机器设备都可能会因创造更多的产品而影响价值量,这就是马克思说的:“使用一架强有力的自动机劳动的英国人一周的产品的价值和只使用一架手摇纺车的中国人一周的产品的价值,仍有大得惊人的差别。”(注:《资本论》第1卷,第665页。)而且,劳动是被资本导入价值创造过程的。较高质量的资本雇佣的活劳动可能创造更高的价值。就创造价值的劳动来说,先进的生产要素是复杂劳动;就财富创造来说,先进的生产要素不是一般的劳动,而是技术和知识,资本的作用在于将这些先进的生产要素并入(导入)生产过程。

      在马克思的分析中,执行职能的资本可能有两种状况,一种是职能资本家同时执行监督和管理的劳动,一种是将监督和管理职能交给别人。在前一种场合,企业主收入中包含了其监督和管理的报酬,而在后一种场合,监督和管理的报酬就同作为企业主收入的利润分离。对于同时执行监督和管理的职能的资本家来说,“他创造剩余价值,不是因为他作为资本家进行劳动,而是因为他除了作为资本家的性质之外,他也进行劳动。因此,剩余价值的这一部分也就不再是剩余价值,而是一种和剩余价值相反的东西,是所完成的劳动的等价物。”(注:《资本论》第3卷,第430页。)我国现阶段的私营企业主基本上是这样。他们不仅仅是投入资本,而且还有其他要素的投入:或者投入技术,或者投入管理,这些都是投入劳动,因而他们实际上也参与价值创造。从这一意义说,私营企业主不是单纯的剥削者,还是包括劳动要素在内的其他要素的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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