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私营经济初创时期的发展轨迹和阶段特征

——“傻子瓜子”经济剖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徐正元 中共芜湖市委党校 241000

原文出处:
中国经济史研究

内容提要:

本文以“傻子瓜子”为实例,审视了中国当代私营经济在初创时期的发展进程。文章分析了私营经济在当代中国再生的社会经济根源,论述了其客观的必然性。指出党和国家对私营经济的政策导向和扶持,使这种必然性成为现实。从对“傻子瓜子”的剖析,文章论述了中国当代私营经济在其初创时期的阶段特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3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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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当代私营经济的发展,大体上在1992年之前为初创时期。这一时期,对待私营经济从持“看一看”的谨慎态度转到肯定它的存在和发展,直至1988年第二次修改宪法时把它定位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而载入国家根本大法。1992年,随着邓小平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确定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的方针,私营经济进入高速发展的新时期。这一时期,特别是在1993、1994年,私营企业超常态高速发展,年增长率分别达到70.4%、81.5%。1995年起,由于产品相对过剩和买方市场形成的宏观环境,私营经济转入稳定发展时期。在这一时期内,十五大把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进一步确定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十六大更明确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应当放手让资本包括私营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现,以造福于人民”。中国当代私营经济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

      曾被邓小平两次提及的安徽省芜湖市“傻子瓜子”,是这一时期私营经济的一个代表。其经营者年广久,从1981年起仅仅两年的时间里,从一个小商贩一跃成为雇工逾百人,资金超百万,中国当时最大的私营企业主之一,并奇迹般地促使全国瓜子行业竞争环境的形成,推动着瓜子行业的兴旺,被多家媒体誉为“中国第一商贩”。本文试图从剖析“傻子瓜子”入手,审视私营经济在当代崛起的历史进程,并探讨当代私营经济在初创时期的基本特征和发展趋势。

      一、“傻子瓜子”的创业与发展过程

      中国私营经济是在1950年代社会主义改造中被消灭的。经过1956年全国范围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个体经济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从1952年的71.8%下降到1957年的2.8%;私营经济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1952年为6.9%,1957年几乎为零。(注:谢明干、罗元明主编:《中国经济发展四十年》,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因此,当代崛起的私营经济,与1950年代老的私营经济没有渊源继承关系,它是在党的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政策导向下,在个体经济恢复与发展的基础上生长起来的。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从“体制外”开始的,因此改革特别为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带来机遇。首先是个体经济在全国城乡迅速恢复并发展起来。1982年,城乡个体经济从业人员从1978年的15万人迅速发展到135.9万人,为1978年的9倍。(注:晓亮主编:《私营经济论》,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价值规律的分化作用促使个体经济向两极分化,其中一些善于经营的佼佼者,随着资金的积累,便开始雇工扩大经营规模,向私营经济转化。但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个体经济向私营经济的转化并不是一个完全自发的过程,党的政策的导向与扶持起着重大的作用。同时,当代再生的私营经济是在改革中出现的一个新事物,对它的利弊得失以及与社会主义的适应性,都还需要有一段时间的实践和认识。因此,私营经济发展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党和国家对于私营经济政策演化与认识深化的过程。

      改革之前,个体、私营经济是作为资本主义的残余被批判和排斥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全面纠正“左”的错误以后,才把个体经济视为现阶段所有制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1年。)1981年7月1日,国务院在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中还做出规定:“个体经营户,必要时,可以请一、二个帮手,技术性较强或者有特殊技艺的,可以带二、三个最多不超过五个学徒”。1982年,十二大进一步提出公有制经济要同多种经济相互配合和发展。虽然这时提出的多种经济只指个体经济和三资企业,未包括私营经济,但在个体经济迅速发展的基础上,先是在农村,继而在城镇,私营经济应运而生,并且一开始就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雇工很快突破政策规定的人数,有的甚至多达上百人。“傻子瓜子”就在这样的政策环境和历史背景下出现了。

      自诩为“傻子”的年广久,早年是一个典型的个体商贩,他最早贩卖水果,1972年改营炒货,和他两个儿子在家加工炒制西瓜子,或提篮串街叫卖,或在巷口摆摊兜售。1981年在党的扶植个体经济政策的激励下,年广久悉心钻研瓜子炒制技巧,创出了“傻子瓜子”这一名牌,加上他善于经营,瓜子日产量从原来几十斤增到200斤,月营业额达万元。当年9月,他雇了4人作帮手,后雇工人数即超过政策规定,从9人、30多人、60多人,一直到1983年初成立芜湖市傻子瓜子总厂时,骤增至103人。同时,他的长子年金宝另雇工40多人开办金宝炒货店,产品同样使用“傻子瓜子”商标,合在一起雇工140多人,日产瓜子逾万斤,月营业额达60万元。

      “傻子瓜子”雇工现象,立即引起褒贬不一的评价与激烈争论。当时,如何看待雇工经营和私营经济的再生,中央持慎重的态度,采取了“看一看”的方针,即既不取缔、禁止,也不鼓励、提倡。1982年,赵紫阳对《中国财贸报》编辑部提出的“傻子瓜子”问题做出批示:“对这件事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是资本主义要取消;另一种认为,这些事给我们以启示:这样会经营的人才,为什么卅年来不能发挥作用?我们能不能找出这样一条路子,既能发挥人才的作用,又能克服消极的方面。”对此,当时安徽省委书记张劲夫、省长周子健批示组成调查组去芜湖市调查了解情况,提出意见。1982年9月28日,安徽省副省长胡坦向省委提交了一份调查报告,提出三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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